作者asayan19 (山雨欲来风满楼)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转录] 丈夫破门捉奸 法院判须赔情夫十万元
时间Sat Sep 30 00:38:21 2006
丈夫破门捉奸 法院判须赔情夫十万元
(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二十七日电)
男子卢国璋怀疑妻子与另一名男子刘宜铭有不正当关系,与徵信业者破门抓奸,并持摄影
机录影。刘某认为隐私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决,卢国
璋与徵信业者林于渊、游坤南三人必须赔偿刘宜铭新台币十万元。
判决书指出,卢国璋怀疑妻子与刘宜铭有通奸行为,二00三年十二月五日凌晨,卢某与游
、林两名徵信业者破坏喇叭锁闯入刘宅,不但强行拉扯妻子与刘某身上的棉被和衣服,且
强行开灯,以摄影机摄录蒐证。
卢国璋依此在六天後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刘宜铭为避免遭提起通奸罪的刑事诉讼,与卢
某签定和解书,并分期给付一百万元完毕。
不过,刘宜铭认为卢某等人侵入私人住宅,甚至强行拍摄个人活动,极度侵害隐私权及自
由权,并让他受到极大的惊吓,向检方与法院分别提出刑事与民事侵权诉讼。
刑事部分,高院认为,卢国璋等三人并非司法人员,却破门逮捕非现行犯,妨害刘宜铭不
被拍摄及关灯的权利,触犯强制及侵入住宅罪,判处三人拘役四十天至七十天确定。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认为,卢国璋为蒐集妻子通奸证据,采取自力救济手段,影响法律秩
序,但考量他当时心情,在颜面尽失的情况下作出此举,情有可宥,判决三人赔偿刘宜铭
十万元。
--
--
Familiar
ity Bree
ds Contem
pt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