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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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亲爱的,我把加班费变少了!
时间Sun Sep 3 00:30:17 2006
亲爱的,我把加班费变少了!
中坜某印刷电路板厂「变形工时」变变变!
■苦劳论坛2006/09/01
◎作者:劳动党桃竹苗劳工服务中心
中坜某印刷电路板员工向本中心电话申诉,表示公司要把原来每日上班8小时的制度
变成12小时(因为中间有一个小时的休息要扣掉,所以实际一天只有11小时)、做三休一
;每月做完180多个小时後,剩下的工作日才以假日加班(加发一倍)计算、第9个小时後
才算1.33倍、第11个小时以1.66倍计算。。但是如果在正常工作日请假的话,就要从加班
时数里扣掉正常工作日的请假时数。
「资方永远走在法律的前面」!几年来,官方不断地放宽弹性工时或变形工时的有关
规定,许多规定其实是把已经存在的违法事实合法化;但是法条每修正一次,资方就更往
前跨一大步,变形得更凶。劳基法第30条、第30条之一已经放宽每日可以挪用两小时的规
定,只是制造业等1996年之前就适用劳基法的行业,大部份还是要遵守每周48小时的挪用
上限规定。然而这样的规定并没有被资方放在眼里。所以像派遣工、定期契约工(临时工
等)浮滥的问题,劳委会一直以「现实上已经存在」为理由企图修法立法来将之合法化,
实际上只会造成两种效果:1.原来违法的情况会因为得到鼓励而更普遍(在量的方面);
2.违法的程度会随着法条的放宽而愈来愈严重(在质的方面)。
至於变形工时、弹性工时在这几年来的修法,表面上的理由是为了因应八四工时实施
以後「畸零工时」(就是周六那两个小时)以及许多四班三轮、四班二轮的问题,实际上
的目的就是要减少加班费的支出。因为班表怎麽排其实都可以不受法定工时的影响,问题
只是那些部份算作正常工时、那些要算延长工时或假日加班。在过去,把底薪压低来鼓励
工人加班是许多公司惯用的手法,也因此长期以来加班费变成工人重要的「正常」收入之
一部份,也养成了我们台湾工人爱加班的习惯。现在资方要进一步砍人事成本,官方就配
合修法,让工人做到昏头也算正常班。这还不算最衰的,劳基法第84条之一还把许多职务
排除掉工时上限的规定之外,像保全员,一天做12小时、一个月休息四天,月薪两万,可
能一毛加班费都没有。官、资双方的说法是:保全是「监视性」、「间歇性」的工作,偶
尔巡一巡,平常就坐着看监视器就好;实际上的保全员往往除了防盗、防灾、防火等工作
外,还要浇花、扫地、收信件或收管理费等等,几乎变成打杂,就像陈水扁家属的随扈也
要浇花、蹓狗、搬家一样。官方也喜欢说服劳工,说弹性工时对劳工很方便:你平常8点
上班5点下班,今天突然要带小孩去看医生,就可以「弹性」变成10点上班7点下班。这对
於大部份基层劳工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弹性也好,变形也罢,都是要员工配合公司,
(通常是配合订单)。以前旺季大家加班多,淡季也还有基本收入;现在加班费等於不见
了。以後如果官方成功推动取消基本工资、扩大定期契约工适用范围,可能工人只好旺季
吃面、淡季喝汤。
对於这个申诉案,除非员工赶快开始筹组工会,否则不管怎麽申诉,可能都要有换工
作的心理准备。工会不是万能,没有工会则是万万不能。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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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倒扁挺扁
还是扁下了以後
是马上还是苏上
这篇文章谈到的问题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里
可能都不会改变
换句话说
这不是单纯倒谁挺谁的问题
也不是泛蓝泛绿的问题
而是台湾的政党其实只有一个
说得更直接点
就是亲资本家的统治阶级
除了贪腐与清廉以外
人民应该主动
更进一步提出要求
不然,倒完扁後
接下来要倒谁?
这篇谈到些许职场真实面
给许多没有工作经验的同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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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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