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oNoo (melancholy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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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北国之春:足球与性
时间Sat Aug 26 20:20:3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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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之春:足球与性
■杨佳羚(瑞典隆德大学社会学博士生)
世足赛开踢,瑞典生活充满了足球。如果遇到瑞典队伍比赛,街上几乎没什
麽人,大家不是在酒吧看球,就是守在家里电视机前。进球时还会听到有人欢呼、
有人拿出加油喇叭对窗外吹。然而,还有一个和世足赛有关的论辩,早在去年秋
天就开始在瑞典国会与媒体延烧起来──关於足球与嫖妓。
政府支持性产业
今年德国召募了许多性工作者──有许多来自东欧国家──准备因应世足赛
从世界各地来的涌入的7百万球迷。消息指出,柏林的大型多功能妓院(Artemis,
可容纳6百位客人,设有健身、酒吧等设施,在瑞典媒体被称为「世足-妓院」)
及科隆的大型妓院(Verrichtungsboxen,被称为「表演箱」,performance
boxes。它有点像个大车库,附有小点心及保险套的自动贩卖机,也有给性工作
者的卫浴设施,客人可以开车进去这里进行性交易,而非像以前一样要去住处或
旅馆)都是在政府支持下兴建的。
这种「由政府支持性产业」之举引起瑞典广泛讨论。去年10月,瑞典社民党
员要求体育部长呼吁德国政府要求足球迷反对性消费。後来德国「世足-妓院」
的发言人Norman Jacob在瑞典《每日新闻》发言「足球和性两者十分相合」,接
着瑞典体育部长和性别平等部长联名发表《买性是从不OK的事》,并且找了瑞典
足协主席共同背书。
世足赛开赛前,瑞典民间团体连署,要求足协让瑞典足球队员能配戴「反对
人口买卖」的标记。连署文件中提到,2000年瑞典有位女孩从桥上跳下来自杀(
这个真实事件後来被改编为一部着名的瑞典电影《永远的莉莉亚》),每年有12
万名欧盟外国家的女性被迫卖到欧盟国家,遭到性剥削。这些女性还被人口贩子
以药物或虐待来控制,强迫她们一再贩卖自己的身体。
在瑞典的讨论中,德国的性产业和人口贩卖一再被连结,成为剥削女人与小
孩的罪恶深渊。因此瑞典政治人物和女性主义者不解:为什麽德国政府竟然会支
持这种剥削女人与小孩的性产业,甚至要趁世足赛时大捞一笔呢?
罚嫖不罚娼
瑞典在1999年制定「罚嫖不罚娼」,它的基本立意为,女性从娼通常是因为
社会结构的不利条件而不得不从娼,而嫖妓行为是一种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因此,
法律不能责罚已经是社会结构受害者的娼妓,而把责任放在男性身上,要求男性
停止对女性的不义行为。在瑞典社会的一般图像里,娼妓制度往往与暴力、吸毒、
犯罪连结,女性和小孩是其中的受害者。瑞典大多数女性主义者对娼妓的看法普
遍都属於「基进女性主义观点」──也就是认为嫖妓是男性剥削女性的形式,因
此,如果有一位女性主义者在瑞典谈「性工作权」,对大多数女性主义者而言是
不可想像的。
这个法令在执行过程中,很多男警对於嫖妓的男人是充满同情的。曾有一位
瑞典性工作者申请成立一个公司,却让政府当局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在这个法
令下,她卖淫是无罪的,因此她要让她的生意变成一个公司,把她工作所得拿来
交税应该是可以的,但这个公司的顾客却是有罪的,藉此突显瑞典法律的矛盾。
影片《永远的莉莉亚》显示,即便罚嫖不罚娼,也无法让受控制的娼妓举发
嫖客或皮条客。片中的莉莉亚连瑞典都不知道在哪里,怎麽可能知道这项法令?
当她被皮条客威胁会被遣返,回到国内会被杀,或被暴力控制时,怎麽可能运用
这条法令呢?因此,皮条客带着莉莉亚买衣服,或是逃出来在加油站看到警车时,
都不敢求援,只好走投无路跳桥自杀。
性工作为一种职业
德国在2001年认可性工作为一种职业,性工作可以依法得到本来应该赚到但
没有拿到的钱,性工作者可以进入失业保险、健康保险及年金制度体系中。这项
法令能通过,要归功於1980年代起,德国绿党和性工作者组织的共同推动。绿党
和性工作者组织认为,性工作这个职业之所以遭到歧视,和女性职业在社会中被
贬抑息息相关。绿党的女性主义政治目标,在於给女性自我决定的机会。德国同
样反对以人口贩卖或是性观光的强迫式娼妓制度,并立法希望保障专业性工作者
的工作条件与福利。柏林从2005年就开始营业的大型妓院,以及科隆从2001年就
师法荷兰而开始的大型妓院计画,都不是专为世足赛而设,而是为了让性工作者
不要在街头更暴露於暴力、犯罪的危险情境下工作。
然而,瑞典根本不认为性工作是一项「职业」,而只是女性受害的一种「状
态」。在我看来,关於性工作的辩论,最大的差异是在哲学或价值观的层次上,
似乎比较难以达到妥协或共识。有人说,我们一般的职业不是也在出卖脑力或体
力?今天,我只是把我的性器官当成可以出卖的一种劳力,为什麽不可以呢?但
反对的人就会认为,「性」虽然有社会建构的成份,例如把性和道德连结,或把
性建构成很神秘、是男性气概或征服女人的表徵等等,但它也有和一个人深刻的
身体、心理感受直接相连的地方,而不能把它当商品贩卖。一个「人」到底可以
商品化到什麽程度,是十分难解的问题,而影响所及的议题就包括性可不可以拿
来买卖、做为一种服务业或治疗专业,或是像子宫能不能出借、精卵能不能拿来
贩卖等等。
瑞典基本上是「去商品化」程度相当高的国家,在托育、照顾等方面,都是
不可以拿来「赚钱谋利」──这可以和台湾的辩论对照,当台湾有女性主义学者
建议托育、课後照顾变成福利化时,民间补教业者就抗议这是在「与民争利」,
由此可以看到台湾人把托育当成是「有利可图」的领域。但瑞典则是减少将人的
基本需求变成「市场化」的机会。缘此思维,人的身体,尤其是女性的「性」,
当然不可以当成商品贩卖。因此,在这个价值观的层面上,瑞典和德国似乎很难
有个共识。
选择不同的策略
但以实际层面来看,德瑞制度并非完全没有交集。例如,赞成性工作是一项
职业,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同样反对强迫式、人口买卖式的性剥削。瑞典和德
国都是立基於「为了女性好」而立法,只是选择不同的策略。支持德国者认为,
瑞典只是让性工作者更加「地下化」,也让出国买春、人口贩卖在瑞典因禁止而
有更高的「需求」。支持瑞典作法的人则认为,如果不能从思想层面就否定「女
人的性是可以被买卖的」,如何提升女权?
根据欧盟2006年的跨国研究报告,性工作有四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一,性工
作不管在室外(例如阻街)或室内都合法,但禁止老鸨或皮条客。二,性工作不
管在室外或室内都合法,但妓院不合法,换言之,性工作者可以在室内自己开业,
却反对有妓院从中抽成。三,性工作不管在室外或室内都不合法,有时是娼妓被
罚,在瑞典是罚嫖客。四,性工作不被禁止,但被规范,例如性工作者要登记,
或是要受检(性病检验等等)。
研究中荷兰和瑞典特别被选出来,因为两国制度代表对娼妓的两极观点。报
告中对於哪些类别的国家有助减少人口贩卖、有助减少暴力等等有比较研究。有
意思的是,报告指出,第2种(性工作合法,妓院不合法)和第4种作法(不禁止
性工作,但有规范)都较第3种作法(禁止性工作,罚娼或罚嫖)造成更多的人
口贩卖受害者。这似乎和前面提到的想像──例如认为瑞典越禁止,人口贩卖的
需求就越多──是相反的。报告也对於「阻街的危险大於室内性工作的危险」的
想法有相反的结论。我现在还没有看到欧盟的跨国研究报告,只有负责提供瑞典
资料的机构对此报告的一些摘要,还必须看到整份完整报告,才能知道这些结论
的资料来源和推论是怎麽达成的。
在台湾,「罚嫖不罚娼」或「娼嫖都不罚」辩论久矣。两方共同的交集是废
除目前光罚娼妓的法令。若我们对於性工作的讨论能参考上述跨国研究报告,对
各国制度利弊有更深的了解,相信更能理性探讨哪种制度真的有利於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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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必朽的帷幕 手指向着等待的远方
╰═╬╯ 张望永恒 我们降落
║ 在初醒的城市 ╮
║ 探测语言的极限 ║
║ 是否? 字字珠玑 然後 奔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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