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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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金控转投资瞒天过海 恐被驳回
时间Tue Jul 4 11:12:26 2006
金控转投资瞒天过海 恐被驳回
记者李淑慧/台北报导
为了避免金融机构整并过程有不公平的竞争,金管会昨(3)日表示,金控公司如果先透
过旗下银行、保险子公司进行财务性投资,再转到金控作为转投资的持股,意图隐暪金控
转投资企图,金管会将考虑予以驳回。
金管会发言人张秀莲表示,如果金控本来就想要转投资,却先透过旗下银行、保险业做财
务性投资,可能有意隐瞒转投资的意图。银行、保险业都是诚信的行业,如果自己都不诚
信,金管会难免会不放心,金控申请转投资时,就会特别考虑这一点。
金控的两大业务就是转投资及管理旗下子公司,根据金控法的规定,金控不能做财务性投
资。不过,过去曾有金控先透过旗下子公司先布局,等到时机成熟後,再将持股转到金控
,变成金控的转投资。例如中信金透过银行海外分行先购买兆丰金股票,等到金管会核准
其转投资兆丰金後,再由中信金买进这些股票。
张秀莲表示,银行、保险业做财务性投资是为了赚取收益,但金控转投资,则是以取得经
营权为最终的目的,两者并不相同。
张秀莲表示,如果金控对某一金融机构有兴趣,何不一开始就申请转投资?目前金管会已
将金控转投资的持股门槛从25%大幅降低到5%,转投资的难度已大为降低。
过去中信集团曾透过中国人寿的保险业资金,取得开发金的股票,之後中信集团再进一步
取得开发金的经营权。目前也有多家金控透过旗下保险公司财务投资其他金融机构,不免
让人联想到可能是为金控未来并购先行布局。
上周五召开的经续会财金小组座谈会时,合库董事长陈冲即建议,保险业资金投资金融相
关事业,及投资有价证券,应该合并计算。
张秀莲说,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审议的保险法修正案,已将上述规定纳入条文内。未来保险
业不能再以财务投资之名,行转投资之实,也不能再担任被投资公司的董监事。
【2006/07/04 经济日报】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33882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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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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