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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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集会游行法总体检〉学术座谈会
时间Mon Jun 12 21:01:11 2006
〈集会游行法总体检〉学术座谈会
■ 台湾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委员会、台北大学法学系
民国77年制定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集会游行法,在民国81年因应动员戡乱时期的终止而更
名,但其对人民於民主宪政国家之基本政治及自由权利—集会游行之威权管制立场并未改
变。即使司法院大法官在民国87年作成释字第445号解释,将集会游行法授予政府有审查
人民政治言论内容权力之规定宣告违宪,该号宪法解释却仍继续维持政府对人民集会游行
采事前许可制的合宪性!
惟台湾已经成功迈向民主深化,在民主、法治条件已臻成熟,政府并一再宣示人权立国的
今日,是否也到了应该对植基於威权管制心态的集会游行法进行总体检的时候?对人民自
由集会游行采事前许可制,在当今的脉络下是否仍符合民主宪政原则?是否充分保障人民
之政治权利与表现自由?台湾去年竟有三起因为陈情、抗议或罢工等活动,却遭到逮捕或
遭检方以违反集会游行法而起诉的个案。而其中一件甚至是大学生因为不满高学费政策至
教育部前和平请愿、陈情,却遭警方认定为「非法集会」并遭起诉。为了对集会游行法进
行一次总体检,台湾法学会邀请宪法学者及人权律师来共同思考,诚挚邀请您一起参与。
主办单位:台湾法学会宪法行政法委员会、台北大学法学系
时 间:95年6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12时
地 点:台北大学教学大楼九楼多媒体会议室(台北市民生东路三段67号)
主 持 人:陈慈阳教授 (台北大学法律系、台湾法学会常务理事)
与 谈 人:蔡震荣教授 (中央警察大学行政警察学系)
魏千峰律师 (台湾法学会常务理事)
蔡庭榕副教授 (中央警察大学法律学系)
廖元豪助理教授 (政治大学法律学系)
线上报名:
http://www.taiwanlawsociety.org.tw
联络人:彭雅珍 02-2341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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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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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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