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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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杨儒门二审改判5年10个月
时间Fri Jan 6 00:34:19 2006
杨儒门二审改判5年10个月
■苦劳报导2006/01/05
「杨儒门连续意图供自己犯罪之用,未经许可,制造爆裂物,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
,并科罚金新台币十万元」今天上午杨儒门案经高等法院二审宣判,相较去年一审被判7
年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十万元,杨儒门是被减刑了。
减刑关键就在於案件是否适用刑法第59条。高院判决书指出,法院依据刑法第57条斟
酌杨儒门一案,包括考量杨儒门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犯罪所产生危险或损害、犯罪
後的态度以及相关情状。
判决书解释,杨儒门一切犯罪情状在客观上显然引起一般同情,法院认为,杨儒门犯
罪动机与目的是为了唤醒政府与社会大众关注弱势农民与儿童权益,再者,从案件结果看
来,杨儒门使用的手段,并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判决书上写到,该案检察官提起公诉时也认定杨儒门犯罪动机并非一己之私,设计使
用的爆裂物,也不是具有杀伤力或高危险性,因此去年准备上诉期间,杨儒门的辩护律师
声称关於59条的适用与检察官有一致共识,而检察官也称同意庭上斟酌刑法59条的适用与
否。
此外,前国安会谘询委员赖幸媛曾作证,台美稻米谈判中,白米炸弹事件曾被运用作
为谈判筹码,对帮助我方代表成功获得美方代表的妥协,有相当效果。二审判决书大幅引
用赖幸媛的证述,显然也肯定杨儒门案对这一公共事务有正面影响意义。
只是,法院认为,杨儒门制造爆裂物很明白是为了恐吓公众,属於「意图供自己犯罪
之用」,因此杨儒门未经许可,制造爆裂物,仍须判刑。而杨儒门律师要求交保,也遭审
判长当庭驳回。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0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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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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