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yan19 (那年夏天宁静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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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台北律师公会2006年法律文学创作奖徵文办法
时间Wed Dec 7 23:31:54 2005
所上各界强者甚多,想必有人文采非凡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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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网址
http://www.tba.org.tw/Page10098/Page10216/Page10216/page102165.htm
原文件
http://tinyurl.com/dedtg
台北律师公会2006年法律文学创作奖徵文办法
(Taipei Bar Association 2006 TBA LAW AND LITERATURE AWARD)
宗旨
本公会为鼓励与法律相关之人、事、物之文学创作,使文学与法律亲密结合,并促进社会
大众对法律之了解,特於2006年度继续办理本徵文活动,以期延续法律文学运动,呈现社
会对法律之集体记忆及变迁。
徵选内容及范围
法律与文学,看似无甚关连,实则皆与你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规范人与人间各种
关系,并权衡利害,试图息纷止争;文学,抒发喜怒哀乐,低吟与狂想,并反映社会各阶
层面貌、价值观及其变迁,二者皆时有理性与感性、主观与客观纠葛错综之处。因此,徵
选之内容,以能呈现与台湾法律相关之人、事、物之文学创作为对象,各种型态皆无不可
,惟「法律」须为作品之要素而非装饰,例如:
1.取材於特定事件、审判过程、司法程序或监狱环境以反映或批判法律制度之文学作品;
2.其他任何探讨法律制度或有关人权、正义之规范性体系的文学作品;
3.描绘、呈现或批判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执业生涯及其面临之价值判断、
人性冲突之文学作品;
4.藉由描写法或法律、道德等规范之冲突而凸显人类生存的处境与面临之抉择之文学作
品。
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社团法人台北律师公会
类别及字数
中篇小说,字数以三万字至七万字为原则
奖项及奖额
首奖一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整,奖牌乙只
评审奖一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整,奖牌乙只
特别奖一名,奖金新台币五万元整,奖牌乙只
佳作若干名,奖牌乙只,作品如经刊登於本公会律师杂志,致赠稿酬一万五千元整
收件期间
即日起至95年6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凭。
注意事项
(一) 应徵之作品必须是中文,未曾发表之创作,翻译不受理。
(二) 应徵之作品请尽量以电脑打字,或以无衔名之有格稿纸缮写清楚。
(三) 应徵作品需影印六份,其上勿填写个人资料,另单独一纸附上身份证正
面影本或身份证明影本,并注明通讯地址、户籍地址、联络电话。
(四) 应徵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 应徵作品请挂号寄至「台北市罗斯福路一段7号9楼台北律师公会收」,
封面请注明「参加法律文学创作奖」。请附回执或明信片或电子邮件地址,
以便本公会发送已收件通知。
评审、公布及颁奖
(一) 评审由法律界、文学界之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名单於得
奖名单揭晓时同时公布。
(二) 应徵作品如未达评审认定标准,奖项得从缺。
(三) 首奖、评审奖及特别奖之得奖作品着作权属於本公会,惟就得奖作品之
衍生性权利(如翻译、改编为电影、电视等),原作者得享有特定比例
报酬,其条件由双方另行议定之。
(四) 应徵作品在本奖得奖名单公布前,不得全部或部分同时应徵其他单位或
机构之奖项,否则取消应徵或得奖资格。
(五) 95年8月20日公布得奖名单,并预定於95年9月9日律师节颁奖。
(六) 凡经参加徵文,即视为同意本办法之各项规定及条件。本办法若有未尽
事宜,将随工作进度即时修订,修订内容公布於本公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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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想当每个人推心置腹的好朋友,其实重点应在要努力赢得尊重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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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00.73
※ 编辑: asayan19 来自: 61.31.100.73 (12/07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