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dstrong (哈姆哈姆 哈姆好友一大群)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Re: [闲聊] 18%
时间Thu Nov 10 13:23:02 2005
比对一下释字601
大法官加给的来源是:
行政院为健全司法人员之俸给体制,於四十一年四月二日以行政院台(四一)岁三字
第五一号代电司法院及司法行政部之司法人员补助费支给标准第一项第一款规定,司法人
员补助费应以後列人员为限:(1)大法官、行政法院评事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
乃以司法院大法官行使司法权之职务性质,作为其应具领司法人员补助费之依据;其第二
项规定:前项一、二两款简任及「简任以上」人员,月各支领补助费新台币二百八十元…
…。则以大法官在整体司法人员职位体系上之地位及宪法上应有之职位,订其适用范围及
支领标准,既副司法人员补助费之支给目的,无违於相同职务应领取相同工作补助费之实
质平等原则,与大法官之宪法上职位亦无抵触。司法院大法官依此支领司法人员补助费(
嗣改称司法人员专业加给),自属有据。且此一法规经行政院、立法院及司法院等宪法机
关五十余年先後反覆适用,而被确信具有法效力之规范。
也是一个行政命令而已.
大法官的加给来自於行政命令就可以被确信有法效力规范
一般公务员给18%的利率也是行政命令,到时候真要释宪,不知道大法官会怎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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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95.240
1F:推 MrSuLST:改是一定能改只是有没有配套措施,当初叫人家少领用利息补 11/10 13:48
2F:→ MrSuLST:过个几年竟然说人家不公不义,以後谁还要配合政策? 11/1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