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SuLST (苏同学)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闲聊] 18%
时间Thu Nov 10 01:13:35 2005
http://jan.csie.ntu.edu.tw/~cylee/18.html
公教人员支领退休金与公营事业公营行库及一般企业员工退休金比较
一、前言:
公教人员与公营事业、行库员工及私人企业员工,在职期间除支薪外,尚享有公劳
保之福利,退休时除雇主给予退休金外,公劳保则给予养老给付,领劳保给付满六十
五岁者,还可领老人年金,而退休公教人员则不能领取老人年金。
二、养老给付:
公、劳保之保险人在职期间均缴保费,其保费负担及退休时之养老给付标准如後:
1.保费负担:
a.劳保:员工负担20%,雇主负担70%,政府负担10%
b.公保:员工负担35%,雇主(政府)负担65%
c.公保之员工负担保费比劳保多75%
2.养老给付标准:
a.劳保:工作满30年,退休养老给付为保额45倍
b.公保:工作满30年,退休养老给付为保额36倍
c.同样工作30年,公保员工少领9个月保额
三、退休金:
1.私人企业员工:
资方所发给任何名目之奖金、加班费等均为薪资一部份,全部并入计算月平均薪
资作为计算退休金之标准
2.公营事业及公营行库:
将各种奖金(年终奖金、绩效奖金等等)、加班费等全部并入计算6个月之月平均
薪资作为计算退休金之标准,如中华电信、台电公司、台湾银行等公营行库等多选
於每年6、7月退休,其年终奖金、绩效奖金、加班费等并入计算,可提高其月平均
薪资。
3.公教人员退休金计算:
a.公教人员每月所支领薪资一部分为”本俸”,另一部份则依不同之工作性质而有
各种”专业加给”或”学术研究费(教师)”,若为主管则另有”主管加给”。
除每月薪资外另有”年终奖金”、”考绩奖金”及”不休假奖金”。
但退休金之计算标准不只各种奖金、加班费不能列入薪资一部份计算外,甚至每
个月所领之薪资仅能计算本俸一项。
因公教人员退休金不能如私人企业员工及公营事业、公营行库之员工予以发足,
政府才以18%优惠利率贴补。
b.民国84年以前,服务满30年以上者领月退休金者可领本俸90%(约为月薪50%左右)
,另给予公保养老给付金18%优惠利率作贴补。
民国84年以後,除政府提拨退休金外,公务员本身得再提存8.8%(现为10.8%)
本俸作为退休基金,其退休年资提高至35年,可领月退休金最高为本俸140%,民
国84年以後之年资所领退休金政府不贴补18%。
c.18%优惠利率:
因政府未能按“全薪”计算发足退休金,改以18%利率贴补,逐年清偿未发足之
退休金,其方式如後:
i.领一次退休金人员:
旧制年资所领之退休金及公保养老给付均给予18%优惠利率至退休人死亡为止
(新制年资之退休金则无优惠利率),退休人死亡後,遗眷可领回一次退休金
及公保养老给付。
ii.领月退休金人员:
月退休金仅按「本俸」一项发给(旧制30年最高发给本俸90%),为弥补未按
全薪90%计算发足,其公保养老给付金给予18%优惠利率至退休人死亡为止。
後表(二)所列服务30年退休之案例,其退休人在退休後,超过六年以上死亡
者,遗眷只能领回公保养老给付金,其退休金已逐月扣除归零。
4.政府如欲取消18%优惠利率,则应将未发足之退休金一次补发给领一次退休金者。
而领月退休金人员则应按包括“本俸”、“专业加给”与“主管加给”在内之全薪
计算发给月退休金。
5.以服公职30年於民国86年退休之五类人员为例计算所支领退休金,及比照公营事业
、行库等标准应发足退休金一览表
--
行政规则因"情势变更"(政府没钱)而变更有无信赖利益保障适用?
btw 关於完整内容要看连结有些表格不好转过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63.11
1F:推 midstrong:因为不是大法官,所以没有信赖利益保障适用 11/10 08:41
2F:推 phinphins:释字525 11/10 09:56
3F:推 MrSuLST:法官就可以了据说这次没有把法官纳入 11/10 11:57
※ 编辑: MrSuLST 来自: 140.114.63.11 (11/10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