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Re: 司法院「赋予无辩护人之被告阅录笔录之权利」뜠…
时间Fri Sep 30 19:10:14 2005
这是在司法院网站抓释字603号解释文的时候
不小心看到的
却让我想起服役时协助队上弟兄辩护的往事
20岁出头的原住民
地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了七年六个月
如果不上诉就有可能马上面对停役直接入狱服刑
找他来问话一问三不知
一审时有没有人帮他辩护也弄不清楚
杀人未遂罪可是得强制辩护的
先帮他提出上诉声明後
因为自己不是法律系毕业的
没有办法取得辩护人身份
那时候要一边请同学帮忙找愿意协助的律师
一边要想办法先整理案情准备出庭
这下才惊觉没有辩护人
连笔录都调不出来
那时候在法院收件室
看到宣传所谓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的小文宣
突然间觉得很荒谬
杀到一审法院找到公设辩护人
因为案件结束了,果然又来个一问三不知
最後威胁利诱兼带耍点小手段
才逼他把笔录吐出来
这是我在服役後期
除了在办公室架设及维护区域网路
好服侍队上长官们玩连线游戏外 (当然我也有一起玩^_^)
花最多心力处理的一件事了
多次陪他上高院出庭
申请调查有利证据
以及申请公所调解
地点遍及3个城市
在准备程序结束前
队上弟兄募捐了一点钱
找到了一位好心的律师辩护
最後高院改判伤害罪徒刑2年定谳
那时我也已退伍个把月了
虽然到现在都还搞不清楚
我到底是以什麽身分出庭
在许多时候
处理这个案子的一些往事
不时都会浮现出来
一直到现在
我都还在思考这个案子的判决
到底是不是适当
还有自己当时有没有做错了什麽,或是做对了什麽
总之是件往事
总是在什麽时候提醒自己它是曾经发生的现实
现在也正在某处发生着
※ 引述《dejen (D.J.)》之铭言:
: 司法院刑事诉讼法研究修正委员会通过
: 赋予无辩护人之被告阅录笔录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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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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