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dog (怕热的肥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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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请问以前刘文超老师开的"民法总则" 是属於法治类还是社会科学
时间Tue Feb 14 03:06:18 2017
※ [本文转录自 candog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FireBolt")
标题: Re: 请问以前刘文超老师开的"民法总则" 是属於法治类还是社会科学类
时间: Mon Feb 13 02:36:57 2017
作者: rainley (利挽狂澜) 站内: nthu.course
标题: Re: 请问以前刘文超老师开的"民法总则" 是属於法治类还是社会科学类的??
时间: Sat Jun 25 21:15:43 2005
※ 引述《castman (努力)》之铭言:
> ※ 引述《iwhish (I need a part-time job)》之铭言:
> > 如题~~
> > 我以为民法总则应该是法治类的
> > 但是今天一去校务资讯系统的大学部毕业审查一看
> > 怎麽民法总则 在系统里是"通识社会"??!!
> > 是我搞错了吗??
> > 还是可以去教务处改??
> > 还是我得认命再修一门法治类的课?
> 民法总则是通识没错 @@
您当年修的通识
如果当时是法治 那就是法治
当时是通识就是通识
一切以当时的课表安排为基准
就算後来改变类别
也不会影响到你曾经修过的课程
所以我大胆的推测
您当时可以能就弄错了....
刘文超老师的法学概论就是法没错罗 (没想到他没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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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candog (140.114.206.139), 02/14/2017 03: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