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renTao (乡民)
标题[转录][评论] 不要高估中国物权法
时间Sat Apr 14 02:34:23 2007
※ [本文转录自 DarrenTao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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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评论] 不要高估中国物权法
时间: Sat Apr 14 01:47:31 2007
作者: grantgo (gogogo) 看板: AAAAAAAA
标题: [评论] 不要高估中国物权法
时间: Fri Apr 13 12:28:10 2007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12/today-o4.htm
不要高估中国物权法
■ 王丹
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物权法,一些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走向市场经济的
关键一步,甚至认为是对社会主义的告别。如果跳脱经济法律的框架,站在
物权法之外来看问题,至少可以提出三个疑问:
第一,那些欢呼物权法的人,实际上在立论上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中国的未
来只有经济发展一个面向,彷佛市场经济完善就代表着社会进步。其实,市
场经济本身,并不是只有经济制度建设问题,没有真正的法治精神和独立的
司法体系,没有开放的舆论监督,甚至没有先进的精神文化,市场经济只能
是畸形的资本主义。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畸形的发展
模式。这种模式完全不是物权法的通过可以解决的。
第二,中国不是没有法律的问题,中国是有法律不执行,导致法律只是一纸
空文的问题。从宪法条文开始,中共就从来没有执行过法律。法律对於他们
来说,成了一种宣传工具,想利用的时候就执行,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只
当作废纸。所以,在宪法都不被遵守的情况下,我们有什麽理由认为中共今
天制定了物权法,它就会认真遵守呢?一部法律,如果制定出来而不被遵守
的可能性很大,请问,有什麽值得欢呼的呢?
第三,有人担忧,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城市居民被强制拆迁,农民土地被
圈占,垄断性企业任意订高价,银行股份贱卖等都有可能经由物权法合法化
。这些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而这些问题,其实不是一部物权法可以解
决的,它牵涉到的,其实是中国今天面临的真正紧迫需要的问题,那就是政
治领域的变革。反过来看,没有政治领域的法律作为保障,物权法就很有可
能最後成为权势集团的工具, 用来合法化他们的既得利益。
因此,物权法也好,和谐社会也好,其实也都是嘴上春秋,在中国没有制度
化变革,尤其是政治领域的制度化变革之前,所有这个嘴上春秋其实都不应
该高估其意义。
(作者为中国民运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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