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renTao (陶某)
看板NTHU_ChStudy
标题Re: 朱学勤
时间Sat Oct 21 17:40:12 2006
1F:推 origin2:wikipedia 几乎都是服从 GPL, CC 等授权的 10/21 09:00
2F:→ origin2:你应该去看一下,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私有财 10/21 09:01
关於GPL授予的权利:
此GPL的条款和条件适用於任何收到GPL下的作品的人(即「许可证接受人」)。任何接受
这些条款和条件的许可证接受人都有修改、复制、再发行作品或作品的演绎版本的授权。
许可证接受人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费用 ,反之亦然。这一点是GPL与其他禁止商业用途的
自由软体许可证最大的不同。Stallman认为自由软体不应限制其商业用途,同时GPL清楚
地说明了这一点。
(取材自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GPL&variant=zh-tw)
另外,在关於CC的协议中,六种授权条款之下:
维基百科所遵守的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
允许使用於商业目的,并可散布修改後的
衍生创作,因此只有cc-by可与GFDL单向相容。
(取材自维基百科
http://0rz.tw/c11Za )
你的意思我想是:「这些知识的使用利益不是wiki所有者所完全拥有的。」
但是我的意思是:「这些知识(依产权定义)所衍生出来的潜在利益是私有的。」
这并不冲突。
姑且不论以上这些条款的内文。
如果用私有产权的定义看来,
它们都只是产权价值的「外生局限条件」以及「增值分享」的规范,
并没有影响到私有产权的内在本质。
进一步说,广义的产权定义下(商标商誉、声望、组织条件的增强..)之增值,
也不是这些条文可能充分触及的。(而且看起来也没有要触及)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维基人的经济利益在这些条款中倒是被突显出来了。
在上面的原作者分享到的商业潜能(虽然远没有所有者分到的多)
加上知识诠释权利的诱惑,
我想由此追寻下去,
或许可以充分论证:多数维基人根本不是什麽为知识热情而行动的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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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86.202
※ 编辑: DarrenTao 来自: 61.230.186.202 (10/21 17:50)
3F:推 origin2:不特定人的私有不是私有 10/21 21:20
4F:推 DarrenTao:但是特定人的不确定私有还是私有。只是要用实证打折。 10/21 21:22
5F:推 origin2:问题是这是前者不是後者 10/21 23:34
6F:推 DarrenTao:我指的就是,一般人不认为维基人意识那是後者, 10/21 23:43
7F:→ DarrenTao:但无论他视之为前者後者,结果会是後者。 10/21 23:45
8F:→ DarrenTao:因为产权观点是从个人选择出发的。只要有人就是特定人。 10/21 23:46
9F:推 origin2:你这样的讲法很奇怪,如果不是你理解错就是产权理论有问题 10/22 00:10
10F:推 DarrenTao:奇怪在哪里呢?有人,人有利益,利益有结构,结构有外延 10/22 00:34
11F:→ DarrenTao:外延有局限,变因影响外延。而制度是这一切的动态规则。 10/22 00:35
12F:→ DarrenTao:究竟哪里有问题呢?说详细点如何? 10/22 00:37
13F:→ DarrenTao:另外,这还不到理论的层次吧。这根本还只是定义。 10/2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