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imaSP (SP)
看板NTHU-YP
标题[闲聊] 讲学金申请
时间Sat Mar 4 12:38:47 2006
交流学校共10所,包括:北京清华、北京、复旦、兰州、苏州、浙江、
中国科学技术、西安交通、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
应检附申请资料
(1)本申请表
(2)成绩(或名次)证明
(3)研习计画书
(4)本校导师(或系主任)推荐函
(5)监护人具结同意函
http://academic.ad.nthu.edu.tw/exten/scholarship.htm
一、设置目的:
财团法人台积电文教基金会每年赞助100万元、清华基金每年赞助140万元共同设置此奖学金,以培养学生国际化眼光,学习国际社会与文化的长处,成为具世界观的一流人材。
二、资助对象与内容:
资助本校杰出优秀的大二升大三学生每年8名,至其他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欧洲、澳洲、日本)之着名大学进修一年。
三、奖学金:
本奖学金金额30万元,一次发给。获得此奖学金学生,不得兼领其他类似性质奖学金。
四、申请:
凡於本校就读之大二学生,前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20%者,均可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检附申请表、读书计画、成绩或名次证明、与必要的语言测验成绩证明,并经由申请人之监护人同意後申请。
五、审核:
(1)本奖学金的审核,分为初审与复审二阶段。初审由申请人就读之学系负责。
(2)为了培养具国际观之人才,申请者之读书计划中除了拟定专业科目的研习外,应特别强调於交流期间所拟选修与前访国家文化背景相关之通识课程。
(3)各学系於完成初审後,将推荐之人选名单与资料,於9月30日前送教务处汇整以进行复审。各学系所通过之初审名单,以每班不超过2人为原则。
(4)复审委员会由教务长、各院代表、与二位台积电代表组成。复审委员会依通过初审申请人之资料,必要时并可举行口试,以决定通过复审之人选。
(1)获得复审通过者,於获得正式之通知後,须速完成申请国外大学入学之手续,并於六个月内检具国外大学入学许可送教务处核备。
(2)学生出国进修之国外大学院校,以教育部认可并具国际声望者为限。
(3)获得本奖学金之本校学生,出国期间其学业与学籍之处理,依相关规定办理。
(4)获得本奖学金出国之学生,其兵役之问题,依相关规定办理。
(5)获得本奖学金出国之学生於国外交流之大学所选修之学分与课程,於回国後检具其国外大学之成绩与学分证明,经由其所就读之科系认可後,送教务处依相关规定办理采认。
六、学籍与相关事宜:
(1)获得复审通过者,於获得正式之通知後,须速完成申请国外大学入学之手续,并於六个月内检具国外大学入学许可送教务处核备。
(2)学生出国进修之国外大学院校,以教育部认可并具国际声望者为限。
(3)获得本奖学金之本校学生,出国期间其学业与学籍之处理,依相关规定办理。
(4)获得本奖学金出国之学生,其兵役之问题,依相关规定办理。
(5)获得本奖学金出国之学生於国外交流之大学所选修之学分与课程,於回国後检具其国外大学之成绩与学分证明,经由其所就读之科系认可後,送教务处依相关规定办理采认。
七、义务:
获得本奖学金之学生与其监护人,於领取奖学金时需签订合约书。若有违反合约书规定者,须缴回已领之奖学金。
八、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会议通过,经校长核准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唉.....成绩要80分 名次要前10 没我的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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