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lic3393 (HLONG)
看板NTHU-MSE-SB
标题Re: [练球] 关於一些练球事情
时间Tue Mar 13 22:06:34 2012
关於记点的事情
以下是回覆:
有关记点乙案,概略如下: 系(含所、系学会)及社团,如违反使用规定,其罚则如下:
(1)场地使用後未能立即清洁,计1-3点。 (2)未遵守场地使用规定,计2点,若因此造成
场地毁损者,计3-5点。 (3)逾时者,须付加班费用,并计1点。 (4)各系累计满8点、社
团累计满4点,即日起暂停借用本校所有运动场地半年。 亦请参阅本室网页里,运动设施
中的「借用办法」第三章,有详细说明。
http://peo.nthu.edu.tw/facility/facility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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