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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anshin33 多篇推文引战 水桶14日 ┌─────────────────────────────────────┐ │ 文章代码(AID): #1QtkOKLU (NSwitch) [ptt.cc] [心得] 第一次购买任天堂产品?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24557332.A.55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1F:→ hanshin33: 这种人也能当小组长真是开眼界了04/24 20:46
2F:→ hanshin33: 有人检举他就桶,有人建议锁公告他就锁,自己一点判断04/24 20:50
3F:→ hanshin33: 能力都没有。04/24 20:50
4F:→ hanshin33: 是啊,而且前板主被板友念一念还会修正,光这点就大胜04/24 21:02
5F:→ hanshin33: 最逗的就是你这咖04/24 21:02
6F:→ hanshin33: 说个笑话:这位代管是小组长04/25 01:17
7F:推 hanshin33: 锁公告是怕被嘘爆没面子吧04/25 10:12
┌─────────────────────────────────────┐ │ 文章代码(AID): #1Qt-lGNg (NSwitch) [ptt.cc] Re: [心得] 第一次购买任天堂?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24624336.A.5EA.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465 Ptt币 │ └─────────────────────────────────────┘
8F:推 hanshin33: 结果代管那咖解水桶了,大家都敢回这篇了,一连三篇XD04/25 10:47
┌─────────────────────────────────────┐ │ 文章代码(AID): #1PNvi73k (NSwitch) [ptt.cc] [闲聊] 置底闲聊/临时约战区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499437831.A.0E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3 Ptt币 │ └─────────────────────────────────────┘
9F:嘘 hanshin33: 那咖真的很爱乱桶乱删文 04/24 22:14
02. 严禁人身攻击/讨战 任何谩骂挑衅诽谤污蔑板友之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任何非指名暗示视同处分。别抱着钻漏洞的侥幸心态。 (任何谩骂水桶7天,蓄意讨战水桶30天。视情况轻重将有所增减) 经当事人来信检举,判定hanshin33多篇违反板规02,蓄意引战 考量当事人当时为代管板主,仍有受公评之责 故水桶14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3.79.6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Switch/M.1525068582.A.49D.html
10F:推 vsepr55: 我们怀念他 04/30 14:10
11F:→ labiron: 上任第一桶? 04/30 14:16
12F:→ horseorange: ? 04/30 14:16
13F:推 ChangHash: 是说改判那篇也解推文了呢 04/30 14:16
14F:→ labiron: 意思是处罚有减半了? 04/30 14:22
15F:→ swallow0327: yes,多篇推文引战原订30日 04/30 14:26
16F:推 leamaSTC: 我本来是想讲点什麽啦 不过新官上任就算了 然後想问一下 04/30 14:30
17F:→ leamaSTC: 所以针对版务的不满 对版主提出质疑或加以讽刺 算是版 04/30 14:30
18F:→ leamaSTC: 规二吗? 04/30 14:30
19F:推 nicetree: 可以质疑事务的对错,但不可以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 04/30 14:31
20F:推 alloc: 应该是对板务有不满要去组务相关的地方申诉吧 这地方就是单 04/30 14:31
21F:→ alloc: 纯讨论主机游戏用的 04/30 14:31
22F:推 krousxchen: 人蔘攻击就不行吧 04/30 14:36
23F:推 CasvalDeikun: 经当事人来信检举?这意思是说那位小组长向板主检 04/30 14:42
24F:→ CasvalDeikun: 举板友吗? 04/30 14:42
25F:→ kirbycopy: 那我想问 这位板友是因为哪个词或哪句话被判定为人身攻 04/30 14:43
26F:→ kirbycopy: 击呢? 04/30 14:43
27F:→ hocino: 同上,哪个词或哪句被判定人身攻击? 04/30 14:52
28F:嘘 a10s07: 哪里引战 04/30 14:56
29F:嘘 ngxx: 无限之战 04/30 15:02
30F:推 lskjd9058: 在多篇文章中针对同一人挑衅 很明白了吧 04/30 15:02
31F:→ lskjd9058: 也不是什麽人身攻击的问题? 04/30 15:03
32F:→ labiron: XD第一桶就要战了吗 04/30 15:04
33F:→ CasvalDeikun: 他讲的都是事实啊,哪里挑衅了? 04/30 15:05
34F:推 nightwinded: 以为leamaSTC会是第一个进桶的,想不到有人抢先了.. 04/30 15:06
35F:→ tyww2002: 拜托以後水桶文都锁起来XDDDDD 04/30 15:08
36F:推 hasebe: 当事人检举,很明显吧 04/30 15:09
37F:→ edge723: 不要偷许愿ha 04/30 15:11
38F:推 horseorange: 针对代管管板行为推嘘文就变挑衅了 怕.jpg 04/30 15:12
39F:推 hasebe: 第一桶就是这种人身攻击未满的检举桶,还是前朝的事XD 04/30 15:12
40F:推 BenShiuan: 推 04/30 15:14
41F:→ hocino: 检举人身攻击还是挑衅,如果是人身攻击,就指出哪里人身 04/30 15:15
42F:→ hocino: 攻击,如果是检举挑衅,他陈述事实也算是挑衅? 04/30 15:16
43F:推 SaberMyWifi: 首先、先决定"事实"怎麽认定? 04/30 15:17
44F:→ hocino: 那你先决定"挑衅"怎麽认定 04/30 15:18
45F:→ lskjd9058: 现在是国文课吗 挑衅没有要以说谎为前题吧 04/30 15:19
46F:→ hasebe: 君岛任内不敢裁的员工,下任後赶着古川执行 04/30 15:19
47F:→ hasebe: 还好任天堂是君岛代管,真的要谢谢他 04/30 15:20
48F:→ hocino: 这跟代管不执行,由下任来处理没关,重点在有没有照规距 04/30 15:23
49F:→ hasebe: 因为「当事人检举」,发生什麽事满明显的 04/30 15:26
50F:→ hasebe: 当事人有谁,嗯…头好痛 04/30 15:27
51F:→ hocino: 你的意思是只要当事人检举挑衅,就可以水桶罗 04/30 15:27
52F:→ hasebe: 不过这桶理由也确实有点模糊 04/30 15:28
53F:→ hasebe: 我是反对票啦,这桶我也看不出来哪里踩线 04/30 15:28
54F:→ hasebe: 战文要订这麽严格,也要版主上任後开始算,我意思是这样 04/30 15:29
55F:→ krousxchen: 这种人、最逗、你这咖、说个笑话 04/30 15:30
56F:→ krousxchen: 如果要对事不对人的话,这些都算针对人吧?? 04/30 15:30
57F:→ krousxchen: 反正记得要指名的话,用中性的词就好了 04/30 15:31
58F:推 hasebe: 这样要算的话其实满严格的喔XD 04/30 15:31
59F:推 mizuarashi: 不认为这个桶有争议啊,光是那个指代管版主为「咖」, 04/30 15:31
60F:→ mizuarashi: 就充满恶意了 04/30 15:31
61F:→ krousxchen: 上次光是我用「粉」来指称不特定人,就有一堆人来抗议 04/30 15:32
62F:→ hasebe: 应该说规则要订这麽严也ok,只是这是新板主上任前的事 04/30 15:32
63F:→ krousxchen: 而且我还是无恶意的称呼,就有人气噗噗了 04/30 15:33
64F:→ hasebe: 前一位当事人自己不敢动,怂恿新上任的挖来补刀 04/30 15:33
65F:→ hocino: 要这麽定OK啊,之後就给我严格执行,不要有双重标准 04/30 15:33
66F:推 mizuarashi: https://i.imgur.com/2ZkZx9L.jpg 都有法官认定这有 04/30 15:34
67F:→ mizuarashi: 轻蔑他人的意思,被判公然侮辱罪了 04/30 15:34
68F:→ hasebe: 旧事被新规则打,其实警告一下让大家知道版主界线就好 04/30 15:34
69F:→ hasebe: 这仁兄有点倒楣XD 04/30 15:34
70F:→ hocino: 咖跟咖小不一样 04/30 15:34
71F:→ krousxchen: 他自已动的话,火会烧更大,你还想看更大的火?? 04/30 15:35
72F:→ krousxchen: 你什麽咖,这句话跟什麽咖小差不多意思了 04/30 15:35
73F:推 mizuarashi: 咖跟咖小没什麽两样,都有轻蔑的意思好吗? 04/30 15:36
74F:→ krousxchen: 如果是,这个人是个咖,那才是另外一个意思 04/30 15:36
75F:→ hocino: 有差,你知道原本咖在台语是单位吗 04/30 15:36
76F:→ krousxchen: 要看前後句啦,不是单纯用咖或咖小 04/30 15:37
77F:→ asdf751013: 你讲一次可以当你在针对板务 04/30 15:38
78F:推 hasebe: 你就知道当事人搞到多天怒民怨了 04/30 15:38
79F:→ asdf751013: 讲到多次 还要在"不同篇" 不是故意制造纷争? 04/30 15:38
80F:→ hasebe: 就事论事,以前的事拿新尺去量真的不太好,主要是这样 04/30 15:39
81F:→ asdf751013: 而且公告明明有说"改判後的检举"一律保留转移给新版主 04/30 15:39
82F:→ asdf751013: 为何是"前朝"?再来 有新版规嘛?何来新尺之说? 04/30 15:40
83F:→ Zero5566: 玩NS游戏(X) 玩NS版的玩家(O) 04/30 15:40
84F:→ hocino: 所以说你要这样搞OK,就不要有双重标准 04/30 15:40
85F:→ hasebe: 板主不同规则就不一样啊,公告又不是是圣旨 04/30 15:41
86F:推 asdf751013: 版规又没改...为啥会有不同规则? 04/30 15:42
87F:→ asdf751013: 只有对"情节"认定的标准不同而已吧? 04/30 15:42
88F:→ hasebe: 反正这篇就公布规则了,只能帮苦主拍拍 04/30 15:42
89F:→ asdf751013: 公告是检举保留转移给新版主 04/30 15:43
90F:→ hasebe: 板规最好有啥用,现实就是法官依法认定了 04/30 15:43
91F:→ asdf751013: 新版主要不要判 看新版主标准吧... 我是想讲这个@@ 04/30 15:43
92F:→ asdf751013: 现实 法官依法认定 就是看法律条文阿... 04/30 15:43
93F:→ hasebe: ptt几行文有这麽天衣无缝我也认了 04/30 15:43
94F:→ asdf751013: 至於H大讲的...版规最好有啥用←这东西我持保留... 04/30 15:44
95F:→ asdf751013: 因为我逛的板都是照版规走 少数风向版完全看风向的... 04/30 15:44
96F:→ hocino: "情节"认定的标准不同,你竟然说"只是" 04/30 15:44
97F:→ asdf751013: 那个我觉得看板主心脏大不大颗跟民心的...很难讨论 04/30 15:45
98F:→ hasebe: 规则是大方向,但裁定者的界线有差,ptt就是这样 04/30 15:45
99F:→ asdf751013: 界线只是判的轻重问题吧...XD 真的踩到哪有可能不判 04/30 15:46
100F:→ asdf751013: 如果版主群一致认为"没有" 但检举者有 就继续往上 04/30 15:46
101F:→ hocino: 既然这样定了,那现任板主就要以现在的标准玩下去 04/30 15:47
102F:→ hasebe: 这麽严也有好处啦,以後海巡也能拼命检举他们,科科 04/30 15:47
103F:→ asdf751013: 如果版主群判定"有" 被受刑者觉得没有 也是往上 04/30 15:47
104F:→ asdf751013: 就这样@@ 04/30 15:47
105F:→ asdf751013: 对不起 我打了错字 是 "对" 受刑者而言 04/30 15:48
106F:→ hasebe: 主要还是旧文被上任的新尺打,尺严格其实我没意见 04/30 15:48
107F:→ asdf751013: 看进桶打不打算去私信XD 04/30 15:49
108F:→ Xaosmd1108: 暴政(? 04/30 15:50
109F:→ hocino: 只要现任板主有统一标准,那就没问题 04/30 15:51
110F:推 hasebe: 不过苦主是可以私信一下,现实法律也是没回朔性 04/30 15:53
111F:→ hocino: 想太多了啦,PTT基本上也跟现实差不多 04/30 15:55
112F:推 nightwinded: 板主交接并不代表是板规空窗期吧? 04/30 15:55
113F:→ hocino: 只要不是太夸张的事,基本上官官相护 04/30 15:55
114F:→ hocino: 而且这个重点不在处理方式,而是判决的标准 04/30 15:57
115F:推 hasebe: 是没错,不过出事还是要抱怨一下ww 04/30 15:58
116F:→ hasebe: 没空窗期啊,代管也是有相等权利,只是… 04/30 15:59
117F:→ hasebe: 权力,错字 04/30 16:00
118F:→ hasebe: 何况这事就是代管行为衍伸出来的 04/30 16:01
119F:→ hasebe: 仔细想想,只是弄个板主选举就烧成这样,真的厉害 04/30 16:02
120F:推 t13thbc: 奇怪耶 有什麽不满就直接上诉啊 其他人在喊烧? 04/30 16:08
121F:→ t13thbc: 一堆意见怎麽没看楼上出来选版主? 04/30 16:08
122F:推 hasebe: 被水桶过不能选喔XD 04/30 16:09
123F:推 asd456fgh778: 又一个 不然你来参选版主的 04/30 16:11
124F:推 hasebe: 我没老马被桶过是真的想选,感觉会很有趣(? 04/30 16:13
125F:→ hasebe: 不过真的上任就不能像这样嘴炮了XD 04/30 16:13
126F:→ hasebe: 而且组务不知为啥看我超不爽,随便上诉一下我就解任了 04/30 16:14
127F:嘘 ask95223: 怕.jpg 04/30 16:38
128F:→ ailio: 都怪任天堂 今年游戏出这麽慢又少 labo话题不够.... 04/30 16:49
129F:→ ailio: 这个桶来桶去的话题 烧了这麽久还没停Orz 04/30 16:50
130F:→ leamaSTC: 等等 厚问条款第一人 出来讲有意见怎麽没出来选版主? 04/30 16:56
131F:推 charmingpink: 又在吵了 版主加油 有些人的话看看就好不用太认真 04/30 17:12
132F:嘘 ChangHash: 继续战吧 代管有问题 hanshin33针对人也很明显就是了 04/30 17:32
133F:→ ChangHash: 不过代管交接後新板主直接给呛代管的水桶也是... 04/30 17:33
134F:→ CasvalDeikun: 大有问题 04/30 17:35
135F:推 s32244153: 你有看到来信检举这几个字吗 04/30 17:46
136F:推 hasebe: 检举不见得要受理啊XD 04/30 17:57
137F:→ hasebe: 因为这件事弄清新板主界线,和让大家多认识代管也不错 04/30 17:58
138F:→ ChangHash: 来信检举也很有事...代管不能担这个责任吗? 04/30 18:12
139F:推 hasebe: 检举人八九不离十是… 04/30 18:14
140F:推 leamaSTC: 都说当事人检举了啊 04/30 18:17
141F:推 hasebe: 嘘,讲个随便啦都能桶了,讲太明显小心他检举 04/30 18:21
142F:→ hasebe: 不过要感谢他难得改判上诉,送水桶免死金牌给我(笑 04/30 18:22
143F:→ hasebe: 这点许多意义超感谢他XD 04/30 18:23
144F:推 andy3580: 刚看水桶就觉得是代管那个检举的XD 04/30 18:27
145F:→ ChangHash: 大家都看的出来是代管检举的吧?只是这手法不值得认同 04/30 18:29
146F:推 hasebe: 这样也好,大家都认识他啦XD 04/30 18:48
147F:推 etyb: 我觉得挑拨这点没甚麽争议 加上检举 不管新旧版规都有 跟换 04/30 19:11
148F:→ etyb: 版主没有关系 04/30 19:11
149F:推 etyb: 改法条有新法惩罚才不追朔 不是换法官就不追朔 04/30 19:19
150F:推 hasebe: 就君岛不敢解任的职员,叫古川解啊 04/30 19:25
151F:→ hasebe: 另外ptt版规和法律差远了,基本上还是板主自由心证 04/30 19:26
152F:推 etyb: 自由心证代表桶不桶都不算错 我觉得尊重版主决定 版主不好做 04/30 19:49
153F:→ hasebe: 所以也说板主这判决没差,重点是之後要一样 04/30 19:50
154F:→ hasebe: 我们在讨论的对象其实是那个人啊ww 04/30 19:51
155F:推 zeng50: 照推文某些标准 大咖也是轻蔑罗 04/30 19:55
156F:推 leamaSTC: 我直接说啦 下午寄检举信给好树 检举nightwinded指名挑 04/30 20:43
157F:→ leamaSTC: 衅 毕竟我想知道新版主到底对挑衅或人身攻击定义是不是 04/30 20:44
158F:→ leamaSTC: 跟代理版主一样宽 OK啦结果到刚刚 好树发了自介文 04/30 20:44
159F:→ leamaSTC: 检举就石沉大海 连个否绝通知都没有 04/30 20:44
160F:→ leamaSTC: msun会看版友反应再决定 代理版主至少标准一致(的严) 04/30 20:46
161F:→ leamaSTC: 现在新版主是要宣布进入版主集团人治时代就是了 04/30 20:46
162F:→ hocino: 呃,其实PTT从以前到现在都是人治 04/30 20:48
163F:→ leamaSTC: 只是其他版主都不敢做太明显啊XDD 不然干嘛讲版规 04/30 20:49
164F:推 loezone: 所以到底是在吵什麽啊? 04/30 20:51
165F:→ leamaSTC: 没有吵啥啦 不敢吵了 04/30 20:53
166F:推 loezone: 亚哈哈! 04/30 20:53
167F:推 nicetree: 抱歉~忘记跟你说目前三位讨论中 04/30 20:59
168F:推 doraemon3838: (つ・ω・)つ板主辛苦了 04/30 21:58
169F:推 s32244153: 石沉大海(つ・ω・)つ 04/30 22:02
170F:推 hasebe: 不是看伤心程度判决吗XD 04/30 22:14
171F:嘘 hidexjapan: 这个判决很扯,这样搞久了会变成反串天下,该小组长 05/01 00:56
172F:→ hidexjapan: 自己也是一堆争议 05/01 00:56
173F:嘘 Thanatus: 推楼上 05/01 01:14
174F:推 LonyIce: 这桶其实很微妙,争议太多了,太多类似这种的,真要桶桶 05/01 02:00
175F:→ LonyIce: 不完 05/01 02:00
176F:推 LonyIce: 除非真的很严重跟明显违规,可以的话能不桶就不桶。而且 05/01 02:06
177F:→ LonyIce: 不管怎麽做一定都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要抓好自己的标准 05/01 02:06
178F:→ LonyIce: ,并且明确说出原因,才不会有被质疑不公的情况。 05/01 02:06
179F:推 hasebe: 其实这桶真的超不漂亮,上面都有人觉得官官相护了 05/01 02:12
180F:→ hasebe: 第一桶就这麽争议...XD,以後尺度很难控喔 05/01 02:13
181F:推 LonyIce: 哪个板主不小心把 M 按掉了拉~ (挥手 05/01 02:22
182F:→ ChangHash: 从选举文到解除水桶到现在这样 ns板真的很精彩 05/01 12:44
183F:→ CasvalDeikun: 始作俑者才是乱源 05/01 16:23
184F:嘘 hidexjapan: 自己卖东西,到5.0有机会烧机就不出声的小组长 05/01 18:38
185F:→ Thanatus: 楼上有挂 05/01 19:03
186F:推 hasebe: 不意外阿,下任才检举报仇,这种人想必是不沾半点污圣人XD 05/01 19:09
187F:→ hasebe: 不撇清关系还受理也很不智,已经被上诉了 05/01 19:09
188F:推 hidexjapan: 没有挂啊,全ptt都应该自动知道他是小卖店老板,人家 05/01 20:15
189F:→ hidexjapan: 生意大 05/01 20:15
190F:→ Thanatus: 小卖店老板可以当主机群组的小组长喔?(惊 05/01 20:21
191F:嘘 ChangHash: 代管那篇公告从锁推文到现在删文...到底什麽心态? 05/02 14:43
192F:→ asdf751013: 哪一篇删文了@@? 05/02 23:32
193F:推 hasebe: 不知,我知道的看起来没删,不过推文里桶人是第一次看到 05/03 11:08
194F:嘘 hanshin33: 冤狱 05/09 00:13
195F:嘘 Layase: 真的很好笑 自己不敢处理 下任之後偷检举找替死鬼顶缸 05/09 15:51
196F:推 hasebe: 贺楼楼上平反 05/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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