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ta415567 (SO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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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校闻] 101学年度系学会会长选举
时间Sat Apr 28 19:40:08 2012
一、宗旨
依据国立中山大学应用数学系学会组织章程,
应用数学系系学会会长、副会长认任期届满,另行改选
二、任期、权利及义务
系学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其权利及义务如下:
会长:
1.设一名,由全体会员以普选方式产生。
2.对内负责本会会务之决策、执行及协调督导干部推动工作,
对外代表本会,并为会员大会与干部会议召集人。
3.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一次。
4.委任内阁人员。
5.於期初会员大会,提出本学期之活动报告。
6.需於本学期举行之重大活动结束後一周内,召开检讨会。
副会长:
1.设一名,协助会长处理会务,因故不客参加会议、执行职务时,
由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三、候选人、选举人资格
1.候选人资格需为本会会员,采联名登记制。
2.选举人为本系大一至大四之本会会员。
四、投、开票日期及时间
投票时间:民国一O一年五月七日(星期一)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
投票地点:理院中庭
开票时间:投票时间截止後於理0003立即开票,
具会员资格者可参予开票过程,
开票完选委会负责人将结果公告於PTT应数板。
五、候选人登记及竞选活动时间
登 记:自公告日起一O一年五月四日(星期五)二十四时止,
以通讯报名,寄信到选委会负责人MSN信箱。
(MSN:
[email protected])。
参选号码抽签:候选人於一O一年五月五日抽签决定参选号码,
一O一年五月四日以前提出政见交予选委会负责人,
以及将个人政见及个人资料、经历公告於PTT应数板上。
六、本次选举由会长成立选委会执行,采公开、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行之
,选举结果由最高票者当选,若最高票数相同,得就相同票数者重行投票。
七、对於会长选举有任何疑问请来信寄到选委会负责人MSN信箱
(MSN:
[email protected])
选委会负责人暨会长 江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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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7.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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