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time (戏子阿德)
标题【评委会】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延会
时间Tue Jun 15 23:57:51 2010
标题: 【评委会】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延会
国立中山大学 学生评议委员会 公告
公告日期:99年06月15日
主旨: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延会
由於6月12日当天有委员临时无法到场开会,使会议可召开人数不足,因此只好宣布延会
造成大家不便敬请见谅。
拟於6月17日重新召开会议,详情如下:
一、诉讼事项:
告知人(李佑琛)於99年06月06日,告知第四届学生会会长暨副会长选举当中,一号会长
候选人李佑琛〈应数系01〉、副会长吴明纬〈应数系01〉资格不符。
依
国立中山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三章(会长)第九条(资格限制)
会长、副会长候选人须具备资格如下:
一、前一学期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未曾有申诫以上处分者。
二、前一学期学业成绩需平均65分以上且未曾有二分之一学分不及格者。
法条
提起诉讼,由本会於99年06月17日19时30分,於活动中心西4015,进行审理。
注:本审理会开放中山大学学生与学校单位参予。
学生评议委员会 委员长 物理99 陈宏钧
学生评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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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ork463:加油吧!事情若都拖到六月底就麻烦了! 06/16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