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fotime (戏子阿德)
标题[转录]【评委会】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
时间Wed Jun 9 02:44:24 2010
※ [本文转录自 ufotime 信箱]
发信人: sac (国立中山大学学生会) 看板: nsysusa
日期: Wed Jun 9 00:06:21 2010
标题: 【评委会】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
来源: 中山大学 West BBS-西子湾站 WEB-BBS
标题: 【评委会】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
国立中山大学 学生评议委员会 公告
公告日期:99年06月09日
主旨:第四届学生会长暨副会长一号候选人诉讼案
一、诉讼事项:
告知人(李佑琛)於99年06月06日,告知第四届学生会会长暨副会长选举当中,一号会长
候选人李佑琛〈应数系01〉、副会长吴明纬〈应数系01〉资格不符。
依
国立中山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三章(会长)第九条(资格限制)
会长、副会长候选人须具备资格如下:
一、前一学期操行成绩须达八十分以上,未曾有申诫以上处分者。
二、前一学期学业成绩需平均65分以上且未曾有二分之一学分不及格者。
法条
提起诉讼,由本会於99年06月12日20时00分,於活动中心4018,进行审理。
注:本审理会开放中山大学学生与学校单位参予。
学生评议委员会 委员长 物理99 陈宏钧
国立中山大学
学生评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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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5.81.40.120
※ 编辑: ufotime 来自: 115.81.40.120 (06/09 02:45)
1F:嘘 asdfe88466:喔 06/09 02:48
2F:→ kpprc:阿德要毕业了… 06/09 10:49
3F:→ christie:现在你早就不是主角了 06/09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