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ju (欧阳挂居)
看板NPUST
标题[讨论] 关於上次我白痴被骗那件事
时间Sat Jul 11 07:00:56 2009
上次.....
我白痴我神经病的被骗
一些板上的"校友"
建议我打110
或是提供意见的
我写信去县警局局长信箱
当然或许又被河蟹掉了
案发後
我写了第一封申诉信
县警局回我说他看不懂我写甚麽
6/30
我收到信後马上表格化
接着就没下文了@@
等到我
7/8等了快一个星期
就写信去
说我要向上呈报跟报纸投书
(联合报有县民啥鬼的东西...很多人都去投书)
然後
今天早上2009/7/11 上午 06:37
我收到回信了
信件内容.....如下
署名「***」君您好:
您寄给屏东县政府警察局局长服务信箱之电子邮件,经由内埔分局处理,兹答复如下:
一、有关来函指陈事项,案经本分局侦查队派员查处结果,当时受理员警为龙泉派出所警
员###,#员违反单一窗口受理报案规定,造成 台端困扰,本分局在此表达歉意。有
关余员之行政疏失本分局将依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二、感谢 台端关心警政工作,不吝指正,特申谢忱。顺祝 合家安康。
结论
以後就参照 人本 的建言
遇到这种人
就姿态摆低
然後报纸头书吧
--
跟警察申诉有如
我:老板你煮太咸了
老板:喔~少算5块钱好了
我:原来我肾脏只直5块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199.59
1F:推 slowonetwo:请问一下~~~察机关属於行政机关吗@@?(疑惑) 07/11 11:54
2F:→ BREAKBEAT:警察受理一般业务是行政机关 在刑法上才是司法警察 07/11 12:46
3F:→ BREAKBEAT:开你罚单都是行政罚则 除非有涉及到刑法就是以司法警察 07/11 12:48
4F:→ BREAKBEAT:的身分来做逮捕 07/11 12:48
5F:推 kiko520:"人本"万岁............ 07/11 19:15
6F:推 slowonetwo:谢谢B大解释 07/11 19:32
7F:推 slowonetwo:握会这样问的原因,是因为如果警察是行政机关,就可以 07/11 19:38
8F:→ slowonetwo:依"诉愿法第2条第一项"提起诉愿。(你报案後2个月, 07/11 19:40
9F:→ slowonetwo:他不理你的话) 07/11 19:40
10F:→ slowonetwo:我觉得应该可以啦XD 07/11 19:40
11F:→ fichte:请问河蟹调是啥意思哩? 07/28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