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homan933 (暧昧不明时最美)
看板NPIC
标题Re: [讨论] 这是爆料『关於你们大家的权益』
时间Sat Jan 30 13:18:56 2010
※ 引述《s840423 (小男孩)》之铭言:
: 没那麽严重吧~
怎麽会没这麽严重!?原PO在公开场所(网路)
指控教职员工涉嫌渎职与侵占(挪用学生会会款)
你可以翻翻相关的法规条文,就知道这事情对於公家单位的人员来说是多严重的指控
别说我无限上纲,你的观念就跟那人本团体一样...认为飙车(诽谤)没这麽严重
当然,这种事情可大可小...我仅是就我所认知,原PO可能会背负上的民事责任
给他一点提醒,而不是出了包...才在众人面前哭诉说自己啥都不知道
: 学校做事相信大家有目共睹
: 学生会费弄到哪去了也没人知道
: 现在有人站出来说话了~
: 只要请课指组的某某组长的说明一下就好了
: 干嘛动不动就法律来法律去的~
: 你们应该是要解除我们心中的疑惑
: 而不是说什麽小心会吃上官司之类的~
: 连我自已也很想问学生会费的弄到哪去了~
: 我也相信有玩社团跟系会的都知道课指组
: 还是只有学生会最了解?
: 我们有付学生会费~当然有权益知道~
大家当然有权利知道自己所缴交的学生会费花到哪里去了
而您也在上述文中说的很清楚,只要请该名组长出面说明即可真相大白
不过这一切跟原PO在网路上无的放矢,试图用这样含糊不清的形容
去影射该名组长的相关行为....两者是毫无关联的
学校行政归学校内部,上了网路....做出这样的指控,就跟法律有关系
不因为是不是学生就可以无罪论定
建议您可以把这篇文章拿去问问懂法律的人...看看吃上官司的机率高不高
学校里面我推荐叶碧晖老师,他在实务上还算有经验
应该可以满足您想知道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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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子 叫我胡子就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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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我会很有礼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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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书局-你所不知道的关二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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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96.216
1F:→ neewollaH:你发了这篇文我一点也不觉得只是一点提醒 01/30 19:24
2F:→ neewollaH:如果这麽肯定帐完全没问题,有人请懂法律得来查一下也好 01/30 19:25
3F:→ KK7783:详见屏商NPIC版667篇和668篇的学生会费说明,谢谢^_^。 01/30 22:55
4F:推 SunnySunnyA:推叶老师~~~商事法给他教的 03/2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