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bears (beebears)
看板NIUAE97
标题Re: [心得] 关於版龟大神
时间Fri Sep 4 14:03:36 2009
很高兴lon跟我讨论"公告"的问题
其实 这是无聊啦
就随便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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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lon大说的法律问题 其实我也很有兴趣
宪法以及法律保障的是人民的生命财产以及权益不受损害
当然啦
上帝给你的不代表你可以拿来做坏事(有无上帝不做讨论)
因为你被约束了
这是人与人生活在一起的必需
都需要被约束
当然我知道lon大是把我举例的台大PTT实业坊=上帝 各版版规=法律约束
但是 其实他们属於不同质的东西
毕竟
偷窥与谩骂甚至偷窃都已经触犯了人与人生活的规则 也就是违反法律 损害别人了
至於是否使用公告 说实在 我不知道是否损害大多数人权益 或是违反法律
如果没有 做这件事的权利就会应该保障 诚如PTT赋予的一样
回归正题"闲聊"
其实我没有想要推翻一些习俗或共识
当然我也知道入乡随俗这种东西
所以我应该不会去弄公告发文 以免引来乡愿
只是最一开始发文本意
是因为觉得因为非版主使用公告而引来後续的争吵与不愉快很没必要罢了!
但是说一句实在话
看不惯别人使用公告或是违反版规 直接请版主处理就好
没必要吵吵闹闹
後续的吵闹 其实就已经不关公告的事了
是自己的问题
所以後面如果再丢出一句"我当初只是看不爽你用公告才呛你"
这是很不负责 还是说很没LP的行为
举个例子来说
今天我打你家小孩
你如果报警了
那就进入法律程序 你是对的那边 我是错的
但是你如果没报警反而回过头也打我家小孩
那其实两边都已经不对了
你有可能最後跟警察说 因为他先打我家小孩
最後你就无罪了吗?
这是否定的
有请反方二辩上台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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