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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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军官通奸已婚女助教 法院判赔百万
时间Tue Jun 7 20:56:06 2011
http://www.nownews.com/2011/06/07/91-2718399.htm#ixzz1OaujevPH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陈姓军官与已婚的女助教通奸,被助教丈夫逮个正着,当场签下300万元本票和解,後来
陈男反悔提告,指本票是在胁迫下所签;台北地院法官认为,认为助教丈夫利用陈心神未
定之际,签下300万元的高额和解金,远高於法院判决通奸罪赔偿金的金额,酌减为100万
元;全案可上诉。
刚从
国防大学管理学院研究所毕业的陈姓男子,去年7月3日凌晨与已婚女助教共处一室,
当场被助教的王姓丈夫与警方查获,怀疑2人通奸,陈男在警局签下300万元本票与王男和
解。
陈男事後反悔,提告请求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他表示不曾交过女友,当时是被助教以职
权诱陷。被带回警局後,王男对他施以极大精神压力及生命威胁,他当时认为若不当场签
和解书将无法离开,还会坐牢,在精神旧疾复发且无援的状态下签下和解书。
王男则供称,当天在警方陪同下进入妻子宿舍,发现陈男没穿衣服,陈坦承与王妻发生性
行为,警方依现行犯将2人带回派出所,当时徵信社人员在警局为陈男分析刑责,但未胁
迫,陈也未出现异常举止。
法官审理认为,陈男并非在遭胁迫状态下签下本票,但也认为王男利用陈心神未定之际,
签下高额和解金,不仅超过陈男可负荷的资力,也远高於法院判决通奸罪赔偿金的金额,
因此将赔偿金额下修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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