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778012 (shiina)
看板NDS
标题Re: [心得] 我要公布摩力科的恶行恶状
时间Sun Jun 21 23:59:36 2009
推文里面有些观念…,嗯,不太正确,怕各位误会,说明一下
订金我想应该没多少钱,所以你们所要求的损害赔偿很低
10万元以下基本上就是直接进入小额程序 你想跑普通民事庭是进不去的唷~
(例如划经界,直接进入非讼程序)
(一些推文恕删)
1F:推 izsoak:举证有个方法:寄"存证信函",对方收到存证信函时没对上面所 06/21 18:26
2F:→ izsoak:列的描述寄存证信函反驳回来,那上面写的就视为事实 06/21 18:27
3F:→ Runna:(个人经验是有些商家不怕消保会 却很怕存证信函XDDD) 06/21 18:29
存证信函,是没有推文说的法律上的效力
还有电视上那些名人最爱说的:我保留法律追诉权
都、没、效
消灭时效就是会继续跑,你保不保留都不理你,时间过了对方就有抗辩权
(请注意,不是不能主张,而是对方有这个防御能力,一举出来,大概就赢定了)
回到存证信函上来
他的作用大概就是在例如债权让与时,规定必须「通知」债务人,这时候你
如果打电话有录音抑或是寄了
存证信函作为一个有进行「通知」的证据
存证信函才能发挥作用
说白一点,就是吓吓老百姓而已,所以很多人看到存证信函怕得要死
其实不用怕,除了那种通知的法律效力外,只是虚张声势
(糟了,会不会以後店家看到都不怕了XD)
所以,I板友所说的,没有反驳回来就视为事实,没、有、这、回、事
法律上视为是很严格的,一旦视为,就必须举出本证来推翻
也就是使法院确信其为真实,跟反证只需使法院动摇的证据力是差很多的。
另,法条上虽然写赔加倍,也得打赢诉讼,或是店家良心发现…
否则有退回来就算好了。
小额诉讼应该比普通诉讼快很多,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快,个人较常处理普通诉讼
那种一打都要半年以上的
不过还是不建议上法院,如果是要争一口气,就去吧
拙见认为上法院浪费的时间比亏的钱贵多了…
给大家一个参考。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225.25
※ 编辑: j778012 来自: 118.169.225.25 (06/22 00:00)
4F:推 nintendopppi:事主射後不理这麽久,PO完文之後就消失了 06/22 00:03
5F:→ j778012:有错请指正。 06/22 00:03
6F:→ nintendopppi:还需要这样帮他找资料提意见出主意吗? 06/22 00:03
7F:→ nintendopppi:再者他根本无法确定别人有没有在那家店买到 06/22 00:04
8F:→ j778012:我是看完怕大家记错法律知识 之後拿去用吃亏就糟了 06/22 00:05
9F:→ nintendopppi:不过还是感谢原PO的热心,让大家长知识 06/22 00:05
10F:→ zie:原po有说他在当兵,现在可能已经收假了吧? 06/22 00:05
11F:推 rickyxie:收假了吧 06/22 00:18
12F:推 ccucwc:可能要等下礼拜才能再看到事主 留守再加一礼拜XDDD 06/22 00:33
13F:推 andyhahaha:这篇正解XDDDD 06/22 00:44
14F:推 little0930:好专业喔 长知识+1 06/22 01:16
15F:推 dongone:当兵不好好当玩什麽NDS... XDD (大误) 06/22 01:48
16F:推 cchan:原po好专业喔 推 06/22 02:11
17F:推 rukawa514:专业好文值得给推 06/22 02:20
18F:推 legendsaga74:其实最恶质的是老任才对><他X的一堆限定同捆骗钱狂发 06/22 04:15
19F:→ legendsaga74:大家要认清罪恶源头阿! (误) 06/22 04:15
20F:推 ChewgumDd:感谢大家给我这麽多的意见,以及帮我修文章感激不进!! 06/22 04:57
22F:→ ChewgumDd:不会缩网址抱歉!! 证明一下 明天一早回去罗。下礼拜回来 06/22 05:04
23F:→ ChewgumDd:在跟大家说事情的进展。还有我还有话要说!! 06/22 05:06
24F:推 Runna:存证信函是我的老师(现任法官)也很推荐的手段 不过也如原PO 06/22 06:10
25F:→ Runna:所述的知识一样 06/22 06:11
26F:推 a29580317:订单出现了 06/22 06:32
27F:推 izsoak:谢谢,看来我有点误会之前民法通识老师说的意思了 06/22 07:34
28F:推 longya:事主有消失很久吗?从PO文到现在不过一天时间,又不是每个人 06/22 07:44
29F:→ longya:都可以每天闲闲没事当个宅宅一直挂在BBS上 06/22 07:44
30F:推 hikaruton:专业推 涨知识~ 06/22 08:20
31F:推 superprada:帅喔 原PO有留拍照存证的订单 06/22 08:47
32F:→ timking:可惜没有填上预售价格 1/10并不是什麽公定价 06/22 09:31
33F:推 magicwei:那个MXXX删文真没种 好想嘘他= = 06/22 09:32
34F:推 wfjh30205:而且他一直吵着说证据证据的 真的很烦 06/22 09:35
35F:→ j778012:偷推事主同是後藤饭.......... 06/22 11:46
36F:→ bbrex:[推定]->才可以推翻吧?[视为]->可以吗? 06/22 12:48
37F:→ j778012:可以阿 楼上可以自己翻乔律师来看或是骆老师、杨老师的 06/22 12:57
38F:→ j778012:有些用词平常使用是会一般的跟法律专有的混用 06/22 12:58
39F:→ j778012:就像反证这词本身有自己意思 但是法官他们都会很直觉说 06/22 12:59
40F:→ j778012:用反证去推翻(这边反证只是单纯字面意思说举出反面的证据 06/22 12:59
41F:→ j778012:实在是没有必要去计较这种用词...... 06/22 13:00
42F:推 rabbina:震怒 C大的相簿为什麽放我老婆的照片><!! 06/22 13:01
43F:→ j778012:我想楼楼楼上 应该是误会我在这边用推翻的意思 06/22 13:04
[部份违规或广告推文已被系统自动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