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amades (蛋蛋)
看板NDMC-Volley
标题[公告] 大医杯在成大..
时间Thu Jan 12 23:23:38 2006
2006年第八届大医盃在成大
‧各项联谊赛竞赛规程
男子排球:
1. 报名人数:队员12名(含队长),及领队、教练各一名,共十四人;唯领队及
教练不得上场。於领队会议时,可更换报名选手数的三分之一。
2. 比赛用球:MIKASA MVR-230 #5标准胶皮缠纱排球。
3. 分组方式:
(1) 预赛以报名队数决定分组循环数目:
a. 三队以下不举行比赛。
b. 五队以下采单循环。
c. 六至八队分两组,各组取前2名进入循环决赛。(预赛成绩保留至决赛)
d. 九队以上分三组,各分组冠军争一至三名,分组亚军争四至六名。
e. 十二队以上分四组,各组取前2名进入决赛;八强赛为单淘汰制,四强以上采
循环决赛。(预赛成绩皆保留至决赛)
(2) 由大会根据各组参加队数之多寡於抽签前公布。
(3) 国防男排若因为学校因素会有特殊安排。
4. 名次判定:
(1) 胜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零分,以积分多寡决定名次。如二队以上积分相
等时,以各队在该循环全部赛程所胜总局数除以所负总局数以其商之多寡判定之。
(2) 如前项胜负局数之商相等时则以各队在该赛程所胜总分除以所负总分以其商之多寡判
定名次。
(3) 如前项仍相等时则由审判委员会决定之。
(4) 凡中途弃权时,不予列名次,其已赛成绩不予计算。
5. 比赛规则:
(1) 依据中华民国排球协会审订之最新排球规则。
(2) 各组比赛均采三局二胜制。
6. 上场球员不在登录名单上的处理方式:
(1) 若该球员是医学系、後医系、中医系或後中医系,则判技术犯规且该球员下场。
(2) 若该球员非以上学系,当场没收比赛,并且裁定以2:0负。
7. 裁判:成大排球校队。另,比赛两队需各派一名计分人员。
8. 备注:
(1) 凡参加之运动员在出场比赛期间,应携带在学学生证(须盖94学年下学期注册章)。
(2) 运动员身分资格之申诉,应於比赛发现时当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3) 球队比赛服装颜色应整齐划一,球衣胸前、背後均应有明显号码(1~18号)否则不予
出赛。
(4) 如比赛中遇有任何问题,最终裁决皆以大会裁判判决为主。
比赛日期:民国九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五)至四月二日(星期日)
比赛很快就到了..寒假时别忘了多碰碰球阿
还有,在过年的时候...别吃的太高兴而暴饮暴食
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腰围阿~~小心飞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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