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iking (风云变色)
看板NDMC-F8
标题[後续]有感而发---寂寞沙洲我更冷
时间Mon Sep 26 20:39:32 2005
於是,我到了排部寝想问个明白,以下是当晚对话的大概内容:
公堂对簿:
我:「我记得集合迟到不是罚勤吗?」
排部:「这个我们已经私下讨论过了。因为刚才你的态度我们觉得很有问题,你刚才明
明就慢慢来,感觉在拖大家的时间,难道你不觉得这样就很严重了吗?而且在我们发现
你已经不只一次这样了,累犯是禁足,难道你不知道吗?」
听到累犯我想了一下,所谓计算累犯的时间究竟有多长呢?延续上学期?累积一年?
还是说一个人给人印象永远都改变不了?连改过的机会也没? 我承认我以前是「非常」
不精实的份子,但至少我这学期开始还没有集合迟到过或受惩处吧? 而对於他们认为
我的故意慢慢来拖大家时间的态度,我承认我刚睡醒时的确动作慢了些,但试问:谁会
在众目睽睽下还故意犯众怒呢?我便有天大厚的脸皮,在此也不敢使出来吧?也难道就
因为他们自己的认知,这样我的罪就该升等吗?
我:「我绝对没有故意慢慢来拖大家时间。而且我记得我这学期没有迟到过啊!你们所
谓累犯的定义在於?!」
佳录这时去找「奖惩纪录表」,而其他排部发表他们的见解─
张:「好,既然你要证据,就找给你看。但撇开累犯的问题,在我的认知里,罚勤对你
其实是没有用的,因为有位同学跟我说过,你对罚勤不在乎,所以我觉得禁足对你不
再起作用!」
罗:「你难道还要再争吗?我们刚才已经讨论很久了,你这样惯犯实在太扯了!」
……….
之後,佳录找到了奖惩纪录─上一次我的罚勤是在卫校─也就是这学期还没犯错!
我:「既然我这学期中不算是累犯,依照连规不是应该是罚勤吗?禁足太严重了吧?」
排部:「刚刚就说过了,你的态度实在是让人看不过去!」
张:「我真的觉得罚勤对你起不了作用。更何况,我算给你听你刚刚迟到至少五分钟、
不,七分钟,你乘以连上人数……七百分钟好了!不,再对折!三百五十分钟,你觉得
你要受什麽惩罚才能还清这些时间?罚勤就不用谈了!你说吧!」
我:「我真的没有那个意思!好,照你说上学期、上上学期的错累积到现在就是累犯,
我在们心中的形象已经如此定型?没有翻身的机会罗?还是你们就是要杀鸡儆猴?」
他们当然是否认我愤怒的疑问,也一再重申他们对我的惩处主要是因为他们所认为的
「态度不佳」。至此我已无言,只好用暂压下我心中的不服,用三次罚寝来跟妥协。
最後他们还说我们351寝常常内务不整、散漫云云,但既然当时在讲理无用的状况下,
我多辩无益,转头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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