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52b922r (( == 3=)(=ε ==))
看板NDMC-D62
标题张哲纬?
时间Fri Nov 20 01:02:21 2009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razykids (我要当个Designer)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请您救救我!打扰您2分钟的时间.....
时间: Fri Nov 20 00:58:37 2009
看完这篇文章,可能避免一场「冤狱」。
我叫张哲玮,刚刚退伍没多久,正准备要踏入社会好好的找一份工作,开始自己的职
业生涯。现在没想到自己竟然居然的被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肇事逃逸官司里。
民国97年3月26日早上7:30左右,在台北市 罗斯福路与新生南路的交叉口
(台大校门口旁),有一辆机车从巷子出来红灯右转当时有一位员警在现场执勤,
员警看见红灯右转的机车准备拦检,但是那一辆机车并没有停下来,他想要闪过员警的拦
检,所以顺势向左往内车道骑,结果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车的婆婆
,婆婆因此跌倒受伤。肇事车辆并没有停下来,继续往直行。员警员警见状後记下
肇事机车的车牌(N86-970),然後以车寻人。
就在民国97年4月初时,我收到了一张闯红灯的红单地点是在罗斯福路与新生南路口,
当时就很纳闷,我本身是就读辅仁大学(新庄),家住板桥,不管任何路线我都不可能
经过那个地点,那时我已经有将近半年没有经过罗斯福路那个路段,更何况是早上
7点半,我就查了行事历回想当天早上的行程,发现那天7点半时我正要从家里要去学校
的路上,准备要去学校作毕展作品。事後在4月底时收到了警局的传票,说我疑似肇事
逃逸4月28日需要我去一趟中正分局录口供。录完口供後隔天我就去找一些板桥住家
附近路口、学校系馆门口监视器画面,以及当天在学校遇到的同学
老师,来证明我不在场。但是已经事隔一个多月,监视画面都已经洗掉,老师也不
记得了,那时正值大四毕业展的最後冲刺时期,所以我就没有想太多,专心做好毕业
展。肇事逃逸这案件就这样上呈到检察官阶段,想说检察官会帮我调查清楚还我清白
,也没放太多心思在这件事情上面。跟着我就入伍了。
当我在金门当兵的期间,97年9月台北市监识小组拔走我车上的碟煞锁拿去化验,
说上面有一个黑色胶漆的擦痕与被撞车辆颜色相符,需要进一步化验。化验结果我车
上残留物质是〝聚丙烯〞和被撞车辆的侧边边条成分相似也是〝聚丙烯〞。我自己上网
查了一下聚丙烯用途相当的广,只要是硬塑胶类的产品都有聚丙烯。这是检察官起诉我
的物证。台北骑摩托车的人应该都有停车时不小心卡到旁边车子的经验,我也有跟检
察官说过我念辅大,辅大停车场停车卡到旁边的车子是很正常的。但是他不信。
现在我已经被检察官起诉了,在今年10月的时候一审开庭,法官一再的要我认罪,
我说理由他就说我编故事。我现在完全没有不在场的证明,因为不是我做的所以我不承
认,法官觉得我没有悔意,跟我说一定会判我重刑,台湾的法律就是你越没有悔意就判
的越重。为了一件不是自己做的事情,要去坐牢,才刚刚退伍,刚刚要开始人生,现在
我真的不知道往後的路要怎麽走下去了。爸妈也因为这件事情十分操心着,尤其是妈妈。
当我知道妈妈为了这件事情饭都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好心痛…我也好不孝
希望大家看到这篇文章可以帮我传阅下去,现在我只能期盼可以找到看当初有看见这件肇
事逃逸车祸的人,或是如果肇事人看到这篇文章,你有一点恻隐之心的话,你就出来自首
吧,李文中律师已答应我愿意义务帮您辩护,因为你自首法官一定会判你缓刑,你也不
会去坐牢。有听说相关消息的人请跟我联络, 0955929459张哲玮
对不起我不太会po文..但是请大家帮帮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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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85.83
1F:→ justben:看标题还以为是张罢 11/20 01:00
2F:→ r2d2147:余铁雄:我一定会判你有罪 (乱入 11/20 01:00
3F:推 e76628:高调一下 11/20 01:00
4F:推 skylikewater:想太多了怎麽可能有人出来自首 你的主张失败吗? 11/20 01:00
5F:→ skylikewater:改个标题吧 我也以为是张爸 11/20 01:01
6F:推 anper:可是他不自首 你会坐牢 11/20 01:01
7F:推 evillordv:找立委 不然就等着GG T.I.T This is Taiwan 11/20 01:01
8F:推 longdog:高调一下 11/20 01:01
9F:推 pshhs0808:高调 11/20 01:01
10F:→ chjimmy:以为是张爸+1 11/20 01:01
11F:→ asurdalin:坦白说,我觉得你找立委开记者会是最有用的 11/20 01:01
12F:推 ho2002:天阿!!! 11/20 01:01
13F:推 chocho1981:金抠年 11/20 01:01
14F:推 Lieber:这太惨了~~~ 11/20 01:01
15F:推 didihouse:帮高调!!! 11/20 01:01
16F:推 harry901:有点奇怪 法官真的会采信那种每辆车都有的化合物吗? 11/20 01:01
17F:推 abasqoo:不懂...法律应该是无罪推定论,他有什麽证据可以证明你在 11/20 01:01
18F:推 tiger96363:找立委吧 11/20 01:01
19F:推 hyuchi0202:收到红单不是会附照片吗? 11/20 01:01
20F:推 wlvfgqaz:想说张爸哪时候分身养那麽强了.... 11/20 01:01
21F:推 gazette:帮高调 11/20 01:01
22F:推 k8k8:要人出来自首 应该不可能 不过法官也真是的 证据不充足还 11/20 01:01
23F:推 timeup91425:只靠聚丙烯就可以定罪? 台湾法律搞屁啊 11/20 01:01
24F:推 keling:加油! 11/20 01:01
25F:推 tarinmind:去找立委找民代找山线海线甚麽都找吧 11/20 01:02
26F:推 a42152003:帮高调 11/20 01:02
27F:推 pigmow:聚丙烯 的物证太扯了 11/20 01:02
28F:→ harry901:这真的很奇怪 若真是如此 苦主真的很衰 11/20 01:02
29F:推 zeSil:这物证也太薄弱了 11/20 01:02
30F:推 tigernaxo:我不信法官凭聚丙烯就能判你刑 他根本是有罪推论 11/20 01:02
31F:推 boynamegood:帮你推!!! 妓者快来抄啊!!!!! 11/20 01:02
32F:推 brainerd:应该转到法律的相关版面吧?! 而且就法来说,如果没有证据 11/20 01:02
33F:推 maggybabu:帮高调 11/20 01:02
34F:→ k8k8:证据明明就不够充分 这样他妈也能定罪 11/20 01:02
35F:推 mothjack:一审法官这样根本就是有问题吧 11/20 01:02
36F:→ abasqoo:场吗? 除了你在场,监视器有拍到你撞人吗? 11/20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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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212.242
37F:推 finx:............................ 11/20 02:18
38F:→ phkid:这种薄弱物证也许二审就没事了 11/20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