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12 (铭)
看板NDHU_MSE98
标题[重要] 有关停修课程(类似期中退选)
时间Fri Nov 13 15:46:24 2009
有监於可能有人有"停修"课程的需求
所以特别把相关的资讯提供给有需要的人知道
1.本学期申请日期:
11/2~11/27(预期不予受理)
2.申请相关规定: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办法
98.09.29 98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顾及学生於加退选课程截止後,因特殊情形导致当学期部分课
程无法继续修习,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应填妥停修课程申请表,
经任课教师、导师
及所属系所主管及开课系所主管之同意,并将停修申请表送交
教务处课务组办理。
第三条 学生申请停修课程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依行事历规定於期中考
前一周开始申请并於第十一周前完成。
第四条 停修课程每学期
以一科为限,
且扣除停修之学分数後,总修读学
分数不得低於各系、所、学位学程规定之最低学分数,且至少仍
应修习二门科目。
第五条 停修课程仍须登记於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并於成绩栏注
明「停修」(W)。停修课程之学分数不计入该学期修习学分总数。
第六条 依规定应缴交学分费之课程停修後,其学分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
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第七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依本校学则暨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经教务会议通过,陈请校长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以下空白--
3.停修申请单下载:
至下列网址下载"
停修课程申请表"
网址:
http://www.aa.ndhu.edu.tw/zh/download/4
4.要怎麽申请?
1)自行到上述网站下载列印申请表
2)填妥表格上需要写的部份(除审核之栏位.任课老师同意签章不需填写外,
其余皆须填写)
3)给任课老师签名
4)给导师签名
5)给所属系所主管签名(通常是系主任)
6)给开课所属系所主管签名(ex.系上开的课就给系主任签;
通识课就给通识中心主任签)
7)亲自送至教务处课务组(原民院C栋110,进来之後问一下课务组在哪就OK了)
8)结束申请流程,学期末的成绩单上会在停修的那一科加注(W) 停修
该科目并不会列入该学期成绩的计算,以後再修同一门课的时候也不会
有重复修课的问题,
唯硕班以上学长姐已缴纳之学分费无法退还,
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5.以上内容若与教务处公告之内容不符,以教务处公告之办法为准
6.若有疑问,欢迎大家提出,会尽量为大家解答
课务组小小工读生-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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