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7744 (羽)
看板NDHU_ACC_SA
标题[公告] 违反系学会章程
时间Mon Nov 24 00:16:32 2008
依据 系学会章程
第二章 第八条 第三点规定
第八条 本会会员应尽下列各项义务:
(一) 遵守本章程及会员大会之决议。
(二) 缴纳会费。(若有低收入户学生,特案处理)
(三) 若未缴纳会费者,则将停止其会员之权益。
洪绍淳 同学
因积欠会计系系学会会费$2,000元整,
并且於11/23号前没有向财务组做出说明
为了顾及会计系所有同学的公平性,
在此不得不
做出 停权 处分
不得参予系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1.会计周
2.送旧盃
3.送旧茶会(自费可参予)
直到缴清为止,会员权益立即回复生效
会计系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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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1.211.106
1F:推 a7603250:可以用消费券吗 XD 11/24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