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77128 (小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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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缓徵
时间Tue Feb 6 22:27:56 2007
国立东华大学95学年度第2学期学生申请缓徵、尽後召集、延长修业作业规定
壹、申请网址:
东华大学首页>行政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相关连结>95学年第2学
期学生兵役缓徵、延长修业、尽後召集申请系统
(
http://tns.ndhu.edu.tw/~life/ )
贰、申请时间:96年2月1日至2月27日
参、缓 徵:
一、尚未服兵役之男生,於7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应提出申请。
二、申请缓徵,各学程修业年限为:
(一)大学部:4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6年)
(二)硕士班:2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4年;在职班6年)
(三)博士班:2至5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7年)
三、年龄逾33岁时(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仍未毕业者,不得再申请缓徵。
四、修业年限期满仍未能毕业时,请於次一学期注册後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申请
。每次申请以延长1年为限,可申请至学籍最大修业年限 「预定毕业时间栏
」请填写为毕业该年6月或次年2月。
肆、尽後召集:
一、後备军人身份学生,得申请尽後召集。请於96年3月9日前将「退伍令及身分证
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送至生辅组凭办。
二、得办理者系指已经退伍之「军官」、「士官」、「常备兵」、「补充兵」。
「国民兵」与「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备军人身分,因此不需要办理尽後
召集。
三、尽後召集申请年龄限制为:
大学部学生不得逾35岁。硕博士班研究生不逾40岁,经逾法定修业年2年以上者不得
申请,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长为4年。
伍、作业规定:
一、逾时办理者请亲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办理。
二、除学期中复学学生外,逾时办理者均应实施爱校服务8小时。
陆、请学生注意及配合事项:
一、学生填写兵役资料时,户籍所在地是依身分证或户口名簿为准,请勿错植以免
影响自身权益。
二、学生休学後,学校会发文通报缓徵原因消灭或尽後召集原因消灭。请於复学後
重新提出申请。
三、学生毕业後因教育学程实习之延修,请至师培中心申请实习证明。
四、补修第2学期学科之未毕业学生,应於第1学期到校办理注册。若学生於第1学期
未注册或办理休学,导致徵集入营时学生应自行负责。
柒、本案联络人:江秋玫
电话:03-86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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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上都是废话
以下是我归纳的重点
1、原则上我们班的男生应该都要申请(77/12/31前出生且未服兵役者)
2、申请时间96年2月1日至2月27日(逾时办理爱校服务8小时)
3、网址
http://web.ndhu.edu.tw/studbasic/sysloader.aspx?sysid=9
这篇应该有资格置底了吧!
顺便骗点P币,虽然不知道能干麻,哈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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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6.28.223
1F:推 Arsenex:我开学前有申请也要吗? 02/06 23:40
2F:推 YOKIDOKI:说到缓徵...我也忘了用 二月一号要去台南新中新训 吓死我 02/07 06:50
3F:→ YOKIDOKI:我是陆军後备208旅 ˊˋ 02/07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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