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los1986 (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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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NDHU9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申请缓徵ˋ尽後招集ˋ延长修业规定
时间Thu Dec 28 11:23:17 2006
一ˋ申请网址:
东华大学首页>行政单位>学生事务处>生活辅导组>相关连结>95学年度第2学
期学生兵役缓徵ˋ延长修业ˋ尽後召集申请系统
(http:/tns.ndhu.edu.tw/~life/)
二ˋ申请时间:96年2月1日至2月27日
三ˋ缓徵:
A:尚未服兵役之男生,於77年12月12月31日前出生者应提出申请.
B:申请缓徵,各学程修业年限为:
1.大学部:4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6年)
2.硕士班:2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4年;在职班6年)
3.博士班:2至5年(学籍规定最大修业年限7年)
C:年龄逾33岁时(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仍未毕业者,不得再申请缓徵.
D:修业年限期满仍未能毕业时,请於次一学期注册後提出{延长修业年限}申请.
每次申请以延长1年为限,可申请至学籍最大修业年限.{预定毕业时间栏}请
填写为毕业该年6月或次年2月.
四ˋ尽後召集
A:後备军人身分学生,得申请尽後召集.请於96年3月9日前将{退伍令及身分证
正反面影印本}乙份,送至生辅组凭办.
B:得办理者系指已经退伍之{军官}ˋ{士官}ˋ{常备兵}ˋ{补充兵}.
{国民兵}与{服替代役退役者}不具後备军人身分,因此不需要办理尽後招集.
C:尽後招集申请年龄限制为:
大学部学生不得逾35岁.硕博士班不逾40岁,经逾法定修业年2年以上者不得
申请,但博士班生得准予延长为4年.
五ˋ作业规定:
A:逾时办理者请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办理.
B:除学期中复学学生外,逾时办理者均应实施爱校服务8小时.
六ˋ请学生注意及配合事项:
A:学生填写兵役资料时,户籍所在地是依身分证或户口名簿为准,请勿错植以免
影响自身权益.
B:学生休学後,学校会发文通报缓徵原因消灭或尽後召集原因消灭.请於复学後
重新提出申请.
C:学生毕业後因教育学程实习之延修,请至师培中心申请实习证明.
D:补修第二学期学科之未毕业学生,应於第1学期到校办理注册.若学生於第1学
期未注册或办理休学,导致徵集入营实行负责.
七ˋ本案连络人:江秋玫
电话:03-863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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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208.23.169
※ dayys:转录至看板 NDHU-phy97 02/03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