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0517 (Show0517)
看板NDHU-PhySA
标题[重要公告] 系学会会长选举办法
时间Fri Apr 14 13:08:40 2006
⊙物理系会长候选人的资格:
1,凡国立东华物理学系大学部注册之肄业学生且缴系学会会费者,均为具候选人资格
2,候选人至少必须有一位推荐人,推荐人必须在系版上公布其推荐原因.
3,推荐人必须为国立东华物理学系大学部注册之学生且缴系学会会费者.
4,候选人必须准备政见然後参加
" 预定5/12(五) " 举办之政见发表会.
5,在
预定5/12(五)政见发表会,
会後即开始第四届东华物理系系学会会长选举,
得票数最高的即为下届物理系系学会会长.
⊙选举人的资格审定:
物理系学会组织章程第三条:凡国立东华物理学系大学部注册之肄业学生,
均为本会当然会员。
投票时间地点:
1.时间:94.5.12 礼拜五 (预定)
2.地点:理D131
投票方式:
采一人一票制
备注:若该政见发表会,不到30个人参加,即该会无效
选举会长之条件:1.需为本会会员
2.不得有重大违规之行为遭学校惩处小过以上
3.於前一学期,GPA未达2.0或累计GPA未达2.0者,
不得参与选举系学会长
第四十二条 第一轮有效投票须达出席人数之百分之七十以上,
否则须在一周内举行第二轮投票
第四十三条 候选人得票超过有效票之半数为当选人。
若无,则於一周内内办理重投。第二轮投票以相对多数者为当选人
{备注} 选举日预定在5/12(五),可能有变数,需跟大ㄧ迎新开会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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