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go8866 (阿百")
看板NDHU-LS102
标题[重要] 有关期中停休
时间Tue Apr 26 07:35:06 2011
99-2期中停修申请日期自4月11日(一)至5月6日(五)止。
以下为期中停修相关规定及办理方式:
1.申请时间:期中考前一周开始至第十一周前(4/11~5/6),逾期恕不予受理。
2.停修科目:每学期以1科为限,扣除停修之科目後,至少仍应修习2门科目。
3.学分数下限:扣除停修之学分数後,总修读学分数不得低於各系所规定之最低学分数。
4.成绩登载:停修课程仍登记於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并将於成绩栏注明该科
「停修」(W),但不会打分数或影响平均分数。
5.学分费:停修之科目不退学分费,未缴交学分费者仍应依规定补缴。
6.程序及期限:申请表须经授课教师、导师、学生所属系所主管(或助理)及开课系所
主管(或助理)签名或盖章同意後,并於100年5月6日(周五)下午5点
以前亲自送达教务处课务组。
7.停修申请表请至网路选课系统列印:
(1)路径:学校首页/在校学生/网路选课系统
(网址http://web.ndhu.edu.tw/subjsele/activex_sele.htm )
(2)操作方式:
◎以「学号及选课密码」登入系统
◎直接点选该科目,再按「停修科目列印」(会产出PDF档案申请表)
◎按左上角”印表机图示”直接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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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eeling5322:我该考虑吗... 04/27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