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2243398 (s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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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东华盃桌球比赛
时间Sat Oct 18 20:38:18 2008
※ [本文转录自 NDHU_MSETT 看板]
作者: mkoijn (小青蛙) 看板: NDHU_MSETT
标题: 东华盃桌球比赛
时间: Thu Oct 16 23:09:19 2008
一大串文章...总而言之 有比赛就对了
2008东之嘉年华活动 – 东华盃桌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宗旨:增进本校教职员生眷互动,提昇情感交流,提倡校园运动风气,培养团队
精神,特举办本活动。
二、主办单位:国立东华大学「2008东之嘉年华活动」筹备会。
三、承办单位:国立东华大学美仑校区体育室。
四、协办单位:学务处、体育学系
五、比赛时间:97年11月3日至11月19日
六、比赛地点:国立东华大学美仑校区桌球室(前四强於校本部比赛)
七、报名方式与日期:
(一)方式:
本校学生及教职员工,采网路报名表登录,请至美仑校区首页下载报名表,填妥後请寄至
[email protected],并请在日期截止前完成网路报名程序。
备注:请上美仑校区首页下载报名表,信件主旨注明「桌球报名表、班级名称」。
(二)时间: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24日17:00止。
八、参加资格:
(一)97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之本校学生。
(二)本校非体育学系在学学生,以系所为单位并分男女组别报名参加,每系最多报名二
队(限男生一队、女生一队)。
(三)本校教职员工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方式:
1. 学生组:
报名以系所为单位,【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共有
五点,每队至少要有四男四女,最多10人,每人每场比赛限参加一点,
不得兼点。
2. 教职员联队:
【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女单、男单】,共有五点,每队至少要有四男四女,最多
10人,每人每场比赛限参加一点,不得兼点。
(二)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桌球协会最新审定之桌球规则(采十一分,五局三胜制)。
十、奖励:学生组录取前三名,并颁发锦旗乙面及奖金;教职员前三名,颁发锦旗乙面。
十一、比赛细则:
(一)各队选手必需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如有冒名顶替出赛,经查属实,立刻取消该
队比赛资格。
(二)赛程排定後,请各队提前20分钟到场检录,并填写出赛名单,如比赛时间有所变更
,以竞赛组报告为准。
(三)如有冒名顶替出赛,经查属实,立刻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四)比赛前十分钟,各队队长须先将各五点参赛球员名单交至记录台。
(五)已报名之队伍未按比赛时间出场,视同弃权,已排定赛程者则由他队晋级,不得异
议。
(六)如因场地及时间之需要,而采行分桌式比赛,各队须按指定球台出场比赛,不得异
议,未出场者则视同弃权。
(七)比赛中若有发生纠纷或问题不属明文规定者,由裁判长作最後裁决。
十二、罚 责:
(一)参赛资格不符,经审察确定後,则取消该队继续比赛之资格,另所完成之成
绩亦不予计算,并追缴所颁发之奖金及奖品,重新公布名次。
(二)比赛中皆以各赛点裁判之判决为主,若有不遵守裁判之判决或侮辱裁判之行
为者,得取消该队之比赛资格及名次判定。
十三、申 诉:
(一)比赛争议之判决
1. 比赛发生争议时,如规则上有明文规定者,依规则判决为依据定之。
2. 规则无明文规定者,由该竞赛项目之审判委员会判决之,其判决为依据。
3. 规则无明文规定者,由大会审判委员会判决之,其判决为最终依据。
4. 球员资格之抗议,应於比赛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诉程序
1. 有关竞赛争议申诉案件,应依据国际单项运动总会规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若规则
无明文规定者,得先以口头提出申诉,并於比赛结束後30分钟内,提出书面(应使用大会
印制之规格)申诉,末依规定时间提出者,不予受理。
2.书面申诉应由该队队长签章,向该竞赛项目之审判委员或裁判长正式提出,并缴交
保证金新台币500元整,如经审判委员会议裁定其申诉理由成立时,申诉成功金额全数退
还,申诉失败则没收申诉金。
3.经审判委员会议裁定不服时,应向运动竞赛技术委员会在提出行政申诉,并由运动
技术委员会开会决议之,该决议亦为最後终决。
十四、本赛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本室随时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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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2243398:借转 谢谢 10/1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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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h2243398:我置底啦 囧 10/18 20:44
4F:推 ariel780102:难怪有星星~ 10/18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