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lly31327 (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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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东部盃女篮规则
时间Sat Jan 26 23:57:37 2008
比赛时间:民国九十六年四月11日(周5)至13日(周日)。
比赛地点:国立台东大学知本校区篮球场
对象:凡持宜兰、花莲、屏东和台东县内大专院校学生证之学生(体育系及已毕业之实习教师除外),并以系为单位组队比赛。
除外),并以系为单位组队比赛。
比赛规则:
1. 视比赛队伍数采分组循环或双败制,雨备则一律采单淘汰制。
2. 若於开赛後五分钟未到队伍,一律判败比数为0比20败。
3. 分组循环如遇战绩相同,则看得失分,若得失分相同则看总得分,若总得分相同则看
总失分。
4. 比赛采四节制,每节10分钟1、2节以及3、4节中间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
5 有八秒过半场,进攻时间24秒限制;於第四节最後两分钟鸣哨时停表,其余皆不停表。
6. 1至3节每队可请求一次暂停,第4节为两次,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
7. 延长赛为5分钟,每队可请求暂停一次;最後两分钟鸣哨时亦停表。
8. 其他规则采用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国际篮球规则。
9 球赛遇争议时,由该场裁判议决。
10 如对规则有疑问之处请於领队会议时提出。
注意事项:
1 每人只可报名一队,球员若有重复报名,该球员则不得出场比赛。
2. 篮球比赛场地旁设有一个登录台,请队长在赛前15分钟领取球员登录名单,每场比赛至多
多登录12名球员,并在赛前10分钟缴回,赛前5分钟内仍未缴回将视同弃权。
3. 登录时请将学生证缴交至登录台,由工作人员及双方队长核对选手身份,若球员名单与
秩序册上不同者或未缴交学生证者,不得参赛。
4. 比赛须穿着有背号之球衣(球衣球裤号码需相同)。如无球衣者,可着统一颜色之服装,
并请自行标明号码,以便裁判判决。
5. 如遇两队球衣颜色相近,将由双方队长猜拳决定一队改穿大会提供之号码衣。
6. 若比赛选手因球衣未符合整齐统一之条件,可由裁判或对方队长提出抗议,届时未能及
时处理者之选手亦不得出赛。
7. 球队如有不符规定之球员出赛时,比赛结束前,一经发现或经由检举属实者,取消该队
比赛之资格,其已赛之成绩不予计算,但赛後检举无效。
8. 裁判皆由具c级以上证照者担任。
9. 规则若有未善处,赛会将保留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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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5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