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TR (2872)
标题[转录][系办] 选课时记得系上的超修是有新规定的唷!
时间Mon Dec 29 23:09:04 2008
※ [本文转录自 BTR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小嘉")
标题: [系办] 选课时记得系上的超修是有新规定的唷!
时间: Mon Dec 29 23:08:45 2008
作者: sbear (手牵手 肩并肩) 站内: U_HIST
标题: [系办] 选课时记得系上的超修是有新规定的唷!
时间: 2008/12/29 Mon 15:51:36
感谢阿桃的提醒XD
正值选课之际,提醒大家从下学期开始系上的超修规定有改变喔!
原本只要经过导师和系主任同意方可超修(当学期总学分27学分开始算超修)
现在的新规定如下,请同学务必遵守规定
没有符合条件的...很抱歉就必须以违反系规的名义退课喔!
规定如下:
本系学士班学生每学期修课上限为26学分,27(含)以上学分算超修。
本系同意学生超修的限制为符合以下二者条件其中之一者:
1.该生为大四以上应届毕业生及因修习教育学程或双主修、辅系(采用旧制)
必须於当学期超修,始同意该生超修。
2.该生成绩为全班前5名或GPA达3.8以上,始同意该生超修。
本系课程每门加签至多5名,根据上述原则办理,惟需注明正当理由或附上学期成绩,
始得同意。
会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希望同学不要负担太重,能够确保每堂课修的品质,
毕竟上课真的是要能学习到东西,而不是仅止於拿到学分数而已,
况且26学分也已经很多罗!
以一个大学生毕业学分134(旧制),新制128学分来算
八个学期这样除下来也才16或17个学分,
多的学分数你们就可以选择要辅系或双主修或教育学程....等
希望大家都可以在限定的学分数内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大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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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sbear:文章内容修正 134-208-19-227. 12/29 15:52
推 Al:一开头就提我 让我好害羞 >//////< 谢谢学姐XD 12/29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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