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950128 (宝妈)
看板NDHU-DSLS09
标题花莲县游泳初级教学人员暨溪流安全教育研习实施计画
时间Wed Apr 15 00:40:06 2009
一、主旨:推展花莲地区水上运动,培养溪流安全教育及游泳初级教学人才,教授实用的
溯溪安全基本概念与游泳教学技巧,提昇花莲地区溪流活动与游泳教学品质。
二、办理单位:
(一)指导单位:花莲县政府、花莲县议会、中华民国游泳协会
(二)主办单位: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花莲县支会
(三)执行单位:花莲县游泳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魏嘉贤议员、花莲县国风国中、中华民国红十字会花莲支会水上安全
救生大队、花莲溯溪王(www.riverking.com.tw) 、夏绿蒂国风游泳池
三、报名资格:
(一)花莲县各国民中小学教师。
(二)18岁以上(大专院校学生及社会人士),对溪流活动与游泳教学有高度兴趣,并无
不良嗜好者。
(三)具备基本游泳能力,参加培训课程者需通过游泳50公尺入训测验(不限泳姿),有
水上救生员资格或水上活动相关证照者为最佳。(具备红十字会水上救生员资格
或中华民国游泳协会C级教练证者免测)。
四、费用:500元(含午餐茶水、讲义、讲师费、保险及溯溪活动所需器材费用)
五、研习地点:国风国中、夏绿蒂国风游泳池、花莲县秀林乡砂婆礑游憩区
六、研习时间:98年4月25~26日(六、日)
七、招收名额:60名
八、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98年4月23日止(以邮戳为凭),填妥报名表後请以邮寄或传真方式报名。
(一)邮寄地址:1.花莲市民德一街200号 何智群先生收。
2.花莲县吉安乡北昌四街26巷7号 吴坤霖先生收。
(二)传真号码:03-8566992。名额超出时,以报名优先顺序为主。
九、附则:
(一)研习结束後,通过测验者,发予结业证书。(取得证书者,可优先参加溯溪及游
泳教学实习。)
(二)结训後辅导参加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水上救生员、陆上急救员、中华民国游泳协会
C级教练及裁判研习取得证照。
(三)学员自备泳具,主办单位提供溯溪所需物品(防寒衣、防滑鞋、安全帽、手套、
救生衣及相关器材)。
(四)训练期间学员应遵守教练之各项规定。
(五)活动若遇台风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时得顺延之,报名费可全额退费。
(六)讲习期间未参加学、术科测验或缺课者,将不发给合格证书。
(七)若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洽询 吴坤霖先生 0926-831799
何智群先生 0921-975500
(八)全程参加学员将发给研习证明16小时。
(九)办理本次研习有功人员,依规定报请县府奖励。
◎详细资料以及报名表请自行下载,
网址:
http://www.badongo.com/file/1444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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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4.20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