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770111 (牛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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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103年基本薪资调整为 115元/时
时间Wed Jan 1 14:51:39 2014
依据最新劳基法规定,於2014/1/1 (民国103年) 00:00 起
一般打工/工读薪资为 115元/时
加班费:8~10hr 为时薪*1.33 =153元/时
10~12hr 为时薪*1.66 =191元/时
国定假日为时薪*2 =230元/时
敬请各位刊登打工资讯者注意
宣导期间 2014/1/1~2014/2/1
如果薪资未达 115元/时 但高於109元/时 =>站内信 24小时内更改免处分
24小时後 依版规实行
如果薪资未达 115元/时 也低於109元/时 =>依照版规 劣退水桶实行
薪资面议 =>依照版规 劣退水桶实行
宣导期间过後 完全依照版规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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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站内信询问是否刊登时薪低於法定薪资的徵才打工文
其理由通常是
1. 东方小城就可以 为什麽这里不行
2. 东部没那个价钱
3. 体恤老板成本压力
4. 培训也需要成本
5. 我有附餐喔!!!
6. 我代PO
1. 东方小城和PTT为不同的BBS站台,PTT任何的版规不能抵触任何法律及站规
至於东方小城则由管理单位及该站版主进行管理规划,各自独立,不能相提并论
2. 东部工资没那个价钱,但物价却是接近都会区的价值,所以没这个问题
3. 老板有成本压力,学生有生活压力,不能因为生意不好、营收不好来压低打工薪资
一家经营管理健全的店,绝对不会计较员工那几十块钱的薪资,或许老板应该要问问
物流业者能不能进货价比较便宜,或是老板你的营利在更少一点
而不是和打工学生说 我能不能便宜一点请你
4. 培训是每个老板该做的事,想捡现成就应该付出更高的薪资而不是转嫁培训成本在
员工身上。
给予待遇不符期待 => 人员流动性高 => 培训成本提高 => 待遇只会更差
是一个恶性循环,所以这成本压力建立在健全的制度和待遇
5. 附餐是一种福利,你也可以说要用餐要收50元餐费,但不能降低时薪
因为不是人人都需要吃这餐,而且这餐包含老板的营利在里面,
实际餐点的成本可能不到20元 但扣的时薪往往一天都高於50元。
6. 代PO和代签合约是一样 请承担代PO该有的责任
以上解释可能较为主观,但一个原则 "符合劳基本的规定就没事"
希望大家能够遵守
版主 kevin7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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