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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学生会】学校宣传品管理办法
发信站中大资工二进位的世界 (Fri Mar 21 18:15: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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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海报宣传品,系指各社团或学生个人於校内发行之海报、通告、启示、传单、
布条或其他具宣传性质之物件,而依种类不同,故略分为大型宣传海报(以下
简称为巨海)、一般中小型海报(以下简称为普海)、平地黏贴型海报(以下
简称为地宣)、布条旗帜(以下简称为旗帜)、其他。
◎管理:即日起,申请校园宣传品之张贴悬挂,将统一采线上登录,登入帐号请各单位
(包括系学会、社团、行政单位等)至学生会网站
(
http://www.student.ncu.edu.tw/ )申请,通过审核方能使用校园宣传品登
录系统,各单位帐号严禁借非原使用单位使用,否则将以违规论,如对线上申
请有任何疑问,请在二进位(telnet://140.115.50.50)寄信至NCUAdv将有专
人为您服务。
◎补充:由於目前学生会网站尚有故障,所以请要申请帐号或帐号无法使用之单位,於
星期一、三中午至学生会办申请。
壹、中小型宣传品
一般中小型海报
一、【使用场所】
校内共分六区:宵夜街A、宵夜街B、百花川、依仁堂、综教馆、九舍。
二、【格式】
以不超过一个栏位为限
三、【使用规范】
1 .数量及天数之限制:每个单位於每区限申请一个栏位,每个栏位时间以一
周为限,请於张贴前一个月内始可申请。
2 .时效:所张贴海报应於期满次日中午12:00前由原使用单位自行清除。
3 .所张贴海报不得污损海报墙。
4 .使用权之保障:海报使用时应注意其他宣传品之时效,遇有日期或场所重
复之情况,应向学生会反映协调,不得任意撕毁、污损或覆盖。
四、【违规】
1 .连续登记两次均未张贴之单位。
2 .未登入自行悬挂之单位。
3 .期满次日中午12:00前未清除之单位。
4 .未张贴於原申请之栏位。
5 .任意覆盖他人海报之单位。
6 .污损海报墙之单位。
7 .未依各项使用规范张贴之单位。
五、【罚则】
1 .凡违规一次记点一次,记满三点之单位,将取消申请各种宣传品资格 (包
括大型宣传海报、一般中小型海报、旗帜、地宣之申请资格) 至缴交罚金
。
2 .欲恢复使用权限,请向学生会广宣部缴交违规罚金新台币伍佰元即可。
贰、大型宣传品
【一】、大型宣传海报
一、【使用场所】:1 .学生活动中心 (原一餐)
2 .游艺馆
二、【格式】
1 .学生活动中心部分:共可悬挂六张 (由靠近宵夜街之墙面向女十四舍方向数
起,分为A、B、C、D、E、F共六处栏位),勾环与勾环之间为一张海报即为
巨海宽,长不超过四公尺为限(及墙上标示巨海线处)。
2 .游艺馆部分:共两处栏位 (分A、B两处栏位) ,不限海报大小,但是海报长
度不能影响脚踏车之停放。
三、【使用规范】
1 .每个帐号限申请一栏位,以一周为单位。
2 .请於张贴前一个月内始可申请,如欲更换申请时间,请先取消原预约时段,
悬挂前一周将不能更改,请各单位确定悬挂时间在申请。
3 .请於期满次日之内由原申请单位自行清除。
【二】、平地黏贴宣传品
一、【使用场所】
为维护校内交通安全,故规划数区禁止张贴宣传品,禁止区请於学生会网站查
询。
二、【格式】
为维护校内交通安全,每张地宣不可超过二分之一全开海报纸之大小
三、【使用规范】
1 .数量及天数之限制:无数量限制,张贴时间最多七天,一日内最多四个社团
可张贴,於张贴前一个月内始可申请。
2 .时效:所张贴海报应於期满次日内由原使用单位自行清除。
3 .使用权之保障:地宣使用时应注意其他宣传品之时效,不得任意撕毁、污损
或覆盖,并不得妨碍校内交通。
【三】、布条旗帜及其他
一、【使用场地】
百花川及环校道路之插旗
二、【格式】
1 .普通旗帜无特殊规定。
2 .欲特殊状况,如须悬挂除旗帜以外之宣传品,或悬挂其他地区,请写学生报
告至课外活动组及学生会审核。
三、【使用规范】
1 .数量及天数之限制:百花川区之旗帜,分四种颜色的旗插,每色20支旗插,
环校道路则无颜色分区,但须有旗插才可使用,若使用到路灯或路树,则须
写学生报告至课外活动组及学生会审核,每单位最多申请20支,使用时间最
多七天,於张贴前一个月内始可申请。
2 .时效:所使用旗帜应於期满次日由原使用单位自行清除,如不清除即没收旗
帜旗杆至缴交罚金始归还。
3 .使用权之保障:旗帜使用时应注意其他单位的宣传品之时效,不得任意破坏
。
【四】、大型宣传品的违规事项
1 .连续登入两次均未张贴之单位。
2 .未申请而恣意张贴之单位。
3 .张贴期满次日内未清除之单位。
4 .任意覆盖他人宣传品之单位。
5.规格不符或未依各项使用规范张贴,经劝导後未改善之单位。
【五】、大型宣传品的罚责
1 .自97年4月1日起,以罚金 (新台币伍佰元) 及取消申请专用帐号的权限处理
。
2 .凡违规事实确定之单位,将取消申请各种宣传品资格 (包括大型宣传海报、
一般中小型海报、旗帜、地宣之申请资格) 至缴交罚金。
3 .欲恢复使用权限,请向学生会广宣部缴交违规罚金新台币伍佰元即可。
【六】、专案宣传品申请
1 .若有宣传品之张贴悬挂,因活动上之需要,须在宣传品管理办法使用规范外
实施,请先向课外组及学生会提出申请审核。
2 .行政中心得依实际状况需求,就空间规范及线上系统之使用,做适度的调整
并送交议会备查。
本公告於民国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