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 (房屋出租可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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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彦赋~
时间Wed Jun 18 21:39:48 2008
恩... 我了解的也不是很多.....
就我的认知来提供一点解说
希望不会误导你^^"
: 因为我前几天找公立就业服务机构网站中的资料
: 有关於失业认定的申请
: 必须要检附"离职证明文件"
: 而给予失业给付的前提要件是"经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失业"
: 我想问的是
: 如果一个社会新鲜人
: 一开始就没有工作
: 是不是就不能申请失业给付
: 因为他并没有失业
: 也无所谓离职证明可提出
: 而这种人在实务上的定位为何?
: "待业之人"?
: 还是?
: 还有他们到底是不是可得申请失业给付的主体?
: 又如果有另一些人他们先前并非进入公司行号工作
: 该工作雇主(或是自己当老板)也无为其投劳保
: 这种无法由各单位提供"离职证明"者
: 是否能申请失业给付?
我想你可能没有把「失业给付」的意涵搞清楚
失业给付并不是如字面上所说的"失业"可以"有钱拿"的意思
失业给付必须是有投保就业保险者才可以领取
(通常公司都应该帮员工投保劳保和就保)
也就像一般投保意外险而发生意外才可能有意外险给付是一样的
而不会是发生意外就有救济金可以拿
「失业给付」不是失业救济金!!
而它给付的对象是「非自愿离职身份者」(就业保险法第11条)
也就是原来有工作且公司有帮忙投保就业保险
当其因投保单位关厂、迁厂、休业、解散、破产宣告离职或因劳动基准法第11、13条但
书、14条及20条规定各款情事之一离职,提出「离职证明书」且离职原因符合前述各项,
即可申请失业给付
想当然尔,一个社会新鲜人找不到工作,处於失业并待业的状态,并没有申请的资格
而原来有工作但公司没有投就保,当然也无法申请失业给付,
(你没有投保医疗险,住院了保险公司为何要帮你付医药费)
这就是为什麽一般人找工作时,
考虑该公司是否替员工投保的一个重要原因
: 另外"待业与否"的认定好像跟离职的自愿与否没有关联
: http://klesa.evta.gov.tw/upload/sulution.doc
: 至少上面这个文件里告诉我的资讯不是如此
「待业」是不需要认定的,自愿离职还没找到下个工作即在待业中,
非自愿离职还没找到下个工作也是在待业中啊..
要做「失业认定」是为了要确认该非自愿离职者是否仍处於失业的状态,
而能符合失业给付的资格
请领失业给付必须先到就业服务站申请,
资格条件符合之後的14天内若没有找到工作,
即可办理初次认定,也可以拿到第一次的钱
然後一个月後仍然没找到工作,
需再到就业服务站提出两次"谋职证明",办理失业再认定,然後可以领第二次的钱
过一个月後没找到工作再来,总共可以领六次
假如这段期间找到工作了,就不符合失业的状况,即无法再做失业认定
但是就业保险还有另一项给付,就是提早就业奖助津贴(第18条)
就业满三个月可以请领未请领之失业给付金额之一半
: 我本来想自己去各就业服务处问
: 但这几天不知怎麽着
: 不管是板桥跟西门"店"
: 人都满满满
因为这三天是非自愿离职者参加职业训练课程之推介期间
所以人才会比较多
职业训练课程是以非自愿离职者报名为优先
再来是特定对象
最後才是一般身份者
: 所以
: 就再拜托您请问阿Bea大人了
: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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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51.58.184
※ 编辑: BEA 来自: 202.151.58.184 (06/18 21:50)
1F:推 sy018951:感谢你~让我厘清很多观念~这下报告可以继续生下去啦~ 06/18 22:46
2F:→ sy018951:阿Bea大人有没有考虑下次张老师再开社会法的时候来课堂上 06/18 22:47
3F:→ sy018951:作个演讲呢?我觉得非常合适耶~ 06/18 22:47
4F:推 sy018951:====阿Bea大人後援会报名开始(丰大是经纪人不能加入)==== 06/18 22:53
5F:→ sy018951:头报!!! 06/18 22:54
6F:推 LoveBea:後援会........=_= 06/18 22:54
7F:→ BEA:@.@? 06/1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