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e246 (茶米)
看板NCUE
标题Re: [问题] 住宿组的申诉管道
时间Sun Feb 19 00:40:18 2012
※ 引述《assai000 (七逃郎)》之铭言:
: 九舍404有两人被退宿
: 因为经常在半夜大声喧哗
: 及打麻将 抽烟等问题
: 但他们寒假二月多还住在房间里
: 据认识他们的室友说 已经请楼长跟教官来劝阻了 都没用
: 要是他们在开学後仍明目张胆的偷住
: 我实在忍不下去这种长期的噪音骚扰
: 不知哪种申诉管道较有效
: 还是要靠自已比较实在?
迳向学生事务处举发
第三章-第五条-三:小过
(三) 破坏团体秩序者。
(七) 影响公共秩序、卫生、安全、安宁者。
第三章-第五条-四:大过
(一) 「记小过」之再犯者。
(六) 蓄意破坏学校公物或公共秩序、卫生、安全、安宁者。
第四章-第八条 学生经处分後,如有再犯相同行为,得加重处分。
Reference:
http://stuaff.ncue.edu.tw/introduction/law/life/1.pdf
不知道有没有回答到你的问题,
不过现在人权似乎蛮高的,
他们有机会再申诉,
多半哭一下说有悔意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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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227.213
1F:推 xgreen1001:原来大学还有记过喔@@那小功呢? 02/19 01:33
2F:→ rabbitwood:记个过好像不痛不痒 (?) 02/19 09:36
3F:推 assai000:吵的有四个 可能两个出来顶罪吧 感谢你 我会试试看的 02/19 12:15
4F:推 yoholin:老鼠屎~ 要打麻将不会外宿 02/20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