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i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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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暨事] 学生宿舍97学年度第2学期住宿及寒假注意事项
时间Thu Dec 11 22:03:44 2008
学生宿舍97学年度第2学期住宿及寒假注意事项
一、第二学期不住宿:
(一) 、申请期限:97.12.1(星期一)至97.12.10(星期三)上班时间。
(二) 、申请地点:请亲自至本校住宿服务组申请退宿登记,未申请者下学期五联单仍
须缴纳宿费。
(三) 、离宿时间:98.01.21(星期三)下午16:30时前并依离宿程序办理退宿及退费
。
(四) 、离宿程序:缴回离宿程序单-须经管理员室核章,应办事项有环境清洁检查、净
空检查(个人物品全数携回)、 财产清点、缴回寝室钥匙等。(未依期限办理者将按日
收费每日100元,从98.01.21起算,情节重大者将取消次学年度住宿抽签资格)。
※※※办理离宿期间,请特别注意财物安全。※※※
(五)、注意事项:
1、 逾期未申请不住宿者并第二学期缴费五联单缴费,住宿金额经输入校务系统後,需俟
缴费後方得办理退费手续。
2、依本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退费标准规定略以:因故须退宿者,学期开始上课日前申请
退宿者退还全额宿费,学期开始上课日後两周内申请退宿者(需扣行政处理费500元),逾
期将不予退费。
(说明:以下学期98.02.23开始上课起算,学期开学後两周内系98.03.09前申请退
费手续)
二、寒假住宿申请:
(一)、申请及缴费期限:97.12.22(星期一)至98.1.2(星期五)上班时间。
(二)、申请地点:住宿服务组登记(领取缴费单)。
(三)、缴费地点:行政大楼一楼出纳组。
(四)、缴费金额:1590元(6360/4)请自备零钱(缴费单须缴回二楼住宿服务组,收
据自留)。
(五)、注意事项:
1、 依本校学生宿舍寒暑假期间申请住宿及退宿实施细则缴费规定略以:经核准住
宿缴费後,
除不可抗力因素查证属实外,不得申请退费。
2、 未依期限申请及缴费者,须服务公益二小时,始得申请寒假住宿(如因系所课程
延迟等缘故
需附证明始得申请寒假住宿)。
3、 住宿人员维持原寝室不更动。
三、寒假不住宿&下学期仍住宿:
(一)、离宿时间:98.01.21(星期三)下午16:30时前(98.01.21寒假开始)。
(二)、缴回公物:缴回寝室个人钥匙并登记离宿(未依期限缴回钥匙者,视同继续
住宿,依规定按日收费,每日100元并从98.01.21日起算)。
(三)、个人物品:准予放置於原寝室(贵重物品请自行妥慎保管或携回以免遗失,
如有权益损失责任自负,不负保管责任)。
(四)、离宿前寝室内请打扫乾净及物品收拾整齐(并标示自己名字以防遗失),并
不得搁置垃圾滋生蚊虫细菌,个人物品等务必收起来,如放置於公共区域,影响清洁打扫
者将以废弃物处理。
(五)、进住时间:98.02.20(星期五)起。【不得提前进住,进住时需验缴费单(
故缴费单进住时随身携带),贷款同学请出示贷款证明资料,未缴费者不得先行进住及领
取钥匙】
四、第二学期空床位申请:预订於97.12.10另行公告
住服组 敬启
参考网址:
http://0rz.tw/3d5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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