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ros (生命是放空的等价交换)
看板NCKU_MI100
标题[闲事] 进版画面
时间Tue Feb 8 13:27:49 2011
棒!
(只发一个字会不会送水桶啊XD)
这是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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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大学的
法律系,有一天考刑法。
教授向学生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什麽叫诈欺罪?』
学生回答说:『如果您不让我考试及格则犯诈欺罪。』
教授非常诧异:『怎麽解释?』
学生说:『根据刑法,凡利用他人的
无知而使其蒙受损失的人则犯诈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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