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ey (寻找属於我的天使)
站内NCIS
标题[闲聊] Jane Doe 的由来
时间Mon Sep 21 17:07:16 2009
来源请见
http://ppt.cc/MvpZ
这样的代称最早在18世纪就有了,见於William Blackstone爵士的英格兰法透析文集中
。不过也有一说法,指称17世纪中已经有"To prosecute the suit,to witt John
Doe And Richard Roe" 甚且有十四世纪英王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判例已经有的。
至於怎麽会开始在法律上用「某甲」这样的称呼有点复杂。简单地说,是用於声讨不动
产的官司,当时的地主会用人头户作为产权人(哇!很先进!)因之时有住户被驱离的事件
。十九世纪时英国国会正式废止此诉讼程序,不过却"延祸"至美国法律中。
现在可确定的是,先前所提及的Blackstone爵士的时代,已经正式用John Doe代表那位
"假设"的原告,用Richard Roe代表那个也"不存在"的被告(注: 这是牛津英语字典里
的解释,不过我的资料里,John Doe与Richard Roe的原告被告身分有完全相反的两种
说法)。
据信John,Richard之所以被用来作代称乃是因为这是最平常的名字; John真的非常普
遍,英国政府公办民营用来殖民用的东印度公司就被称为John Company,晚近在美国则
有"John Q Citizen","John Q Public"用来称呼人。
至於无名/隐名女性被称为Jane Doe (或是Jane Roe)则比较晚,肇因於政治与社会制度
对女性名讳的限制,在美国联邦法院起诉的案件中还会被称为MaryMajor,不过原因不
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96.41.135
1F:推 Durinn:长知识 09/21 19:43
2F:推 tiramis:John好有名 看NCIS长超多知识 09/21 23:51
3F:推 TX55:推一个~ 09/22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