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dodoro (Leave me a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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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资料] 2010国际篮球规则诠释探讨
时间Mon Nov 1 00:42:01 2010
作者: coach (频率) 看板: BASKET-RULES
标题: [资料] 2010国际篮球规则诠释探讨
时间: Mon Jul 26 23:13: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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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篮球规则诠释探讨
FIBA技术委员 jimmy Chan 吉米.陈
国立联合大学体育教师 吴喜松
苗栗县篮球协会英文秘书 邹志伟
本资料仅提供本会裁判及参赛球队参考
前 言
国际篮球总会(F.I.B.A)将於2010年10月1日实施新规则,
2010年8月中旬召开技术委员会议,针对规则条文作出最後确认,
并在9月份土耳其世界盃男篮赛中通过後执行。
2010年国际篮球规则英文版条文,已经公布在F.I.B.A的官方网站上,
同时也对2010年规则作出诠释,主要是提供裁判、教练、球员、观众更进一步的了解,
其中对於学术研究也深具价值。由於英文翻译中文有许多表达词意不同,
本文尽可能以中文专业用语诠释,希望能提供本会裁判、参与本会球赛的球队,
作为规则的辅助解释。
同时感谢FIBA技术委员Jimmy的协助,提供宝贵资料,让解释更详尽!
壹、国际篮球总会条文补充解释
这里提出的解释是由FIBA 技术委员会议初步达成共识,
正式的2010年国际篮球规则在今年9月份FIBA中央委员会通过後核定实施。
国际篮球总会认为,这些诠释条文的原则,当然不能涵盖发生篮球比赛中的所有情况。
这项解释目的是把规则的原则和概念转变成实际以及在一场正常的篮球比赛里,
可能出现的状况情势。不同状况的解释能提供规则观念及最详细的研究。
FIBA对於篮球规则有保持规则解释的责任。
不过,裁判将有全部的执行权力,但是在任何上宣判上,
不能超越规则原意或者在下列FIBA正式的解释。
本篇诠释文与2008年的规则诠释随着规则更改,有许多条文解释大幅变动,
同时也加入一些新规则的诠释,提供喜爱篮球运动人士参考。
第5条 球员:受伤
说明1
如果球员受伤或者看起来受伤,只要该队教练、助理教练或其他队职员进入场上,无论是否受伤球员考虑被接受处理治疗,将被视为治疗行为。
状况︰
A4 伤害踝部,比赛被停止。
(a)A该队防护员进场,并且治疗A4 受伤踝。
(b)A队防护员到场上,但是A4已经可以活动。
(c)A队教练进入场上评估A4的伤势。
(d)A队助理教练、替补员或者随队人员进入场上,但是未对A4治疗。
解释︰
在(A)、(b)、(c)和(d)状况,A4被认为已经接受治疗要替补下场。
说明2
如果根据医生判断,移动将对球员产生危险时,对於在场上有严重受伤之球
员,从场上移动到场下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状况︰
A4严重受伤,比赛被停止大约15 分钟,因为医生评估如果从球场移动可能
对球员来说是危险的。
解释︰
医生的意见将决定,从场上移动受伤的球员,所需适当的时间。换人之後,
比赛不需任何罚则,就应重新开始。
说明3
如果一名球员受伤或者正在出血,或者有一个裂开的伤口,并且不能继续比
赛(大约15秒),他一定要被替补,除非双方有任何一队暂停,并且记录台要
求换人之前,暂停期间受伤球员已恢复。
状况︰
A4 受伤并且比赛被停止, A4不能立即继续比赛,裁判依照惯例执行受伤球
员的替补。此时A队教练或B教练请求暂停︰
(a)在A4替补球员尚未进入场内之前。
(b)在A4替补球员已经进入场内准备比赛之後。
在暂停後A4 恢复并且要求继续比赛,此时A4请求是否被准许?
解释︰
(a)暂停被准许,如果A4在暂停期间伤势恢复正常,他可以继续比赛。
(b)暂停被准许,但是A4的替补球员已经进入场内比赛。此时A4不能再进入
场上,直到在下一个比赛阶段之後。
第7条 教练︰ 职责和力量
说明1
在比赛20分钟开始之前,每队教练或者他的助理教练将上场球员名单及球衣号码
交给纪录台。教练必须负责保证那些球员及号码相符合。在比赛开始前10分钟,
教练将确认该队教练、球员姓名,并在纪录簿上签下教练的名字。
状况︰
A队应在适当时间内,提交球员名册至记录台。有两位球员号码,
没有和球衣上号码相同,或者一位球员的名字被漏写在纪录簿上。
下列时段被发现︰裁判如何进行?
(a)在比赛的开始之前。
(b)在比赛的开始之後。
解释︰
(a)不需任何罚则,错误的球衣号码要改正;球员的名字应加进纪录表上。
(b)为了不影响双方球队权益,裁判在适当时机暂停比赛。
错误的球衣号码应更正。但是球员的名字不能增加纪录表上。
(因为教练没有尽到校对责任)
说明2
在比赛10分钟开始之前,每队教练应提出五位先发球员名单。比赛前纪录员
应检查名单。如发现错误,应立即通知裁判,在比赛前应该更正;如果比赛
开始後发现,就应该忽略这项错误,让球赛进行。
状况:
当球场上发现一位球员并非五人先发名单,此时发现在:
(a)比赛开始之前;
(b)比赛开始之後:
解释:
(a)这位球员应被换下,由正确的先发五人上场,不用罚则;
(b)这项错误不用追究,虽然其中有球员不是先发五人,比赛继续。
第9条 每节比赛的开始和结束
说明1
比赛开始时,每队至少有5位球员上场比赛。如果少於5位球员上场比赛,
假如球队是基於不可预见的延误,裁判认为球队有合理的解释,则可以免除
宣判一次技术犯规。如果提不出合理延误的解释,则应宣判一次技术犯规或
是没收该队比赛。
注意︰这项规定仅限制比赛的开始时,而不是任何一节比赛开始时。
状况︰
比赛时间开始时,A队少於5位球员上场比赛。
(a)A队可以提供合理和并可接受迟到的解释。
(b)A队无法提供合理和并可接受的解释。
解释︰
(a)比赛开始将被延误最多15分钟。如果缺席的球员在15 分钟前,到达球场,
比赛将开始。如果缺席球员没在15分钟前到达球场准备比赛,
则裁判应宣判该队败给B队;记录为20︰0。
(b)比赛时间被延误最多15分钟。如果缺席的球员在15分钟内到达,并且准备上场比赛,
则A队教练被宣判一次技术犯规。如果缺席球员没在15分钟内到达球场,
则比赛可能应宣判B队获胜;记录为20︰0。
上述状况,裁判应该在纪录表的背面清楚记载事件经过,并以口头会报告。
说明2
规则第9条说明,任何一节期间,当两队发生防守错误球篮和攻击错误球篮,
这个状况一被发现时,在双方没有处於不利条件时,裁判应尽快纠正。
任何一队得分、时间使用、犯规发生、、等在比赛停止前有效。
状况1︰
在比赛开始後,裁判发现两个球队正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攻守比赛。
解释︰
比赛在没有造成球队处於不利条件下立即停止。双方将交换正确的球篮。
比赛将从最接近比赛停止的地点恢复比赛。
状况2︰
在任何一节比赛开始时,A队攻守正确篮框,但B队却投进错误的篮框。
解释︰
两分应记在场上A队队长身上。
第12条 跳球和球权轮替
说明1
有一队於开赛跳球时,未得到球权,会在下一次争球时,在就近位发界外球。
状况1︰
一名裁判开始跳球抛球。在球合法被A4拍到之後︰
(a)在A5 和B5之间争球。
(b)在A5 和B5之间的一次双方犯规。
解释︰
因为球的拥有权还没有被确定,裁判不能使用交换球权给箭头拥有球队。
裁判将在中场处,重新让A5和B5跳球。
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在合法拍拨球後到抱球/双方犯规前的期间,将视为已用掉的时间。
状况2︰
开赛後裁判抛球,当A4合法拍球後:
(a)球直接拨出界外:
(b)在球尚未被场上球员碰触前或情未接触地板前,由A4取得球。
解释︰
上述了种状况,A队均造成违例;B队获得发球权。
当B队发球後,A队就拥有下一次球权轮替发球权。
状况3︰
依照球权轮替方式B队拥有球权轮替,但是裁判或纪录台忽略,错把球权交给A队!
解释︰
这种状况发生时,当球触及场球员,错误不再追究。当下一发生争球时,
B队将获得发球权。
状况4:
当一节比赛结束之际,计时器响起同时B5对A5发生违反运动道德犯规,原
本B队拥有球权轮替,开赛时球权如何分辨?
解释:
首先执行A5的两罚,不占位抢球;然後在下一节比赛时,发球权由A队执
行,至於B队的球权轮替则在下一次争球时执行。
说明2:
当比赛时发生球卡在篮圈缝隙中,除了罚球之外,应该以争球方式处理执行
球权轮替。如果仍然是原有控球队获得球权轮替,则24秒的进攻秒数,应
该以剩余时间进攻。
状况1:
当A4投篮时,球卡在篮圈缝隙中,A队获得球权轮替。
解释:
此时A队进攻时间只有24秒剩余时间进攻。
状况2:
当A4投篮在空中时,24秒信号响起,然後发生球卡在篮圈缝隙上。此时球
权轮替属於A队。
解释:
此时A队已经没有24秒的剩余时间进攻,因此球权判给B队。
第16条 中篮:得分与计分法
说明:
当球赛快结束时,执行发界外球或是罚最後一球,当场上球员碰触球到出手
投篮之间,势必会消耗秒数。如果时间剩下0.3秒,是否有足够时间出手投
篮,裁判必须谨慎监看。如果剩下0.2秒或会是0.1杪,进攻球员只有用点
拨方式或是扣篮才符合剩余时间。
状况:
当A4获得发球权,进攻时间剩下:
(a)0.3秒
(b)0.2秒或是0.1秒
解释:
(a)当投篮刹那,时间终了信号响起,裁判必须依照瞬间状况决定是否投
篮有效。
(b)当发界外球在空中时,球员必须以拨球或直接扣篮,才符合剩余时间
出手的有效动作。
第17条 发界外球
说明1
当发球者在发界外球此时球尚未离手前,传球的动作可能导致该球员的手,
会越过界内区与界外区。遇到此情形时,当球仍然在发球员手中,
防守球员应避免触球导致干扰发球。
状况︰
A4发界外球,持球的同时,A4的手超过界线,导致球在界内,人在界外。
在无任何身体接触下,B4碰到或拍掉A4的球。
解释︰
B4已经干扰发界外球,这是延误比赛时间。裁判应给B4警告,并且和B队教练说明,
此警告适用於B队其他球员,如果其他球员再犯,将宣判技术犯规。
说明2
发界外球时,发球员需用传球方式给界内的队友。从球场直接把球递交给队友,
是违反发界外球的用意。
状况1︰
A4发界外球,递交给界内A5队友。
解释︰
A4发球违例,球必须离开该球员的手,才被视为合法发界外球。球权判给B
队,并且在原来A4发界外球之处,发界外球。
说明3
正在发界外球之际,场上球员身体不能超越界线。
状况:
当球出界之後,A3获得发界外球,但是A3:
(a)把球放在界外地上,A2上前拿球准备发界外球:
(b)A3在接外将球直接递交A2:
解释︰
A2在球发进界内之前,跑到界外,这是违例。
状况2︰
当A队投篮会最後一次罚中之後,B队暂停。当暂停结束後,B3在端线准备
发球之际,B3:
(a)将球放在端线,改由B2拿球;
(b)A3在端线将球传给同样站在端线的B2:
解释:
这是合法的动作,但是B队必须在5秒之内将球传进界内。
说明4:
在最後一节或是延长赛的最後两分钟,在後场发球的球队提出暂停,恢复比
赛的发球地点,位於该队前场纪录台对面的发球区发界外球(距离端线8.325
公尺),此时该队只能将球发给前场队友。
状况1:
球赛到最後一分钟,A4在後场运球,B队将球拨出罚球线延长界外线:
(a)B队请求暂停;
(b)A队请求暂停;
(c)B队请求暂停之後,A队又叫暂停:
解释:
(a)A队在出界处,罚球线界外点发球进攻。
(b)跟(c)A队可以在该队前场纪录台对面发球区发界外球进攻。
状况2:
球赛在最後一分钟,A4获得两罚,在第二次罚球时,A4踩线违例,此时B
队请求暂停:
解释:
B队可以在该队前场纪录台对面发球区发界外球进攻。
状况3:
比赛进行到最後两分钟,A4在後场运球6秒钟
(a)B4将球拨出界外;
(b)B4犯规,是该队在该节团犯第3次;
A队提出暂停,暂停後A队可以在该队前场纪录台对面发球区发界外球进攻。
解释:
(a)(b)两种状况,A队只有剩下24秒钟的18秒进攻时间。(备注:球在
前场发球已经没有8秒钟进入前场的问题)
状况4:
球赛进入最後两分钟,A4在前场运球时,被B3将球拨到A队後场,A队球
员再度运球,此时24秒只剩6秒钟:
(a)B4把球拨出界外:
(b)B4犯规,这是B队该节第3次团犯:
A队提出暂停,暂停後A队在该队前场纪录台对面发球区发界外球进攻。此
时A队剩下几秒钟进攻?
解释:
A队有(a)6秒钟;(b)14秒:进攻时间。
说明5:
规则增加17条2.3 条文,应该在纪录台对面中场线的延长点发界外球进攻
的规定:
(a) 在纪录台对面中场线延长点发球的球员发生违例时,应由对方在原发球点发球。
(b)发生斗殴时,双方均有球员被夺权犯规,在没有其他罚则之下,有ㄧ
队拥有控球权。
解释:
在上述状况,发中场界外球可以发进前场或後场。
说明6:
发界外球时可能出现的状况:
(a)当球掷入场内篮圈上方时,有球员从禁区下方伸手穿越篮圈触碰触球
体;
(b)发界外球,球卡在篮圈与篮板之间;
(c)发球球员故意将球掷向篮圈,以争取新的24秒。
状况1:
A4发界外球,球在篮圈上方,有ㄧ队球员从禁区下方穿越篮圈碰触球体。
解释:
这是干扰球的违例。由对方在罚球线延长点发界外球进攻;如果是防守队违
例,不算进攻队得分,因为此球不是场内投篮动作。
状况2:
A4发界外球,球卡在篮圈与篮板之间:
解释:
应宣判争球。采取球权轮替,如果A队获得球权,则24秒不能回归,应由
剩下秒数进攻。
状况3:
A4发界外球,求碰触篮圈,此时24秒计时器剩下5秒:
解释:
只有5秒进攻时间,因为发界外球尚未启动计时器,不能有新的24秒。
第18/19条 暂停/替补
说明1
在每节比赛开始之前或每节比赛完成之後,则暂停不可执行。在每一节比赛之前或
任何一节比赛已完成之後,则换人不能被执行。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接受替补。
状况1︰
在比赛开始跳球期间,但是在球被合法拍掉之前,跳球者A5违例,此时球权宣判给B队,
由B队执行发界外球,此时A队或B队教练请求暂停或替补。
解释︰
暂停或者换人将不被准许,因为比赛时间还没有开始。
状况2︰
每节结束或延长赛结束的铃声响起,犯规哨声也响起,A4执行两球罚球,某队教练要求︰
(a)一次暂停。 (b)替补。
解释︰
(a)这次暂停不能被准许,因为比赛时间已经终止。
(b)在罚球执行後,在下节比赛或延长赛开始之後,替补才可执行。
说明2
出手球在空中,24秒铃声响起或误鸣,24秒计时器响起不能使比赛停止,此时不能执行替补。如果要暂停,也是由非得分球队获得执行。
状况︰
球投出在空中,尚未碰篮框,此时24秒铃声误响,然後球进,此时︰
(a)其中一队或两队要求换人。
(b)其中一队或两队要求暂停。
解释︰
(a)24秒可被忽视,因为24秒不能停止比赛,只有在第四节最後两分钟,或
延长赛最後两分钟,未得分球队可以请求替补。如果得分球队请求替补,另
一队也可以请求替补,并且两队也能提出请求暂停。
(b)只有此时非得分球队可请求暂停。未得分球队暂停後,另一队也可请求另ㄧ次暂停。如果需要两队可以进行替补。
说明3:
在第一次罚球或仅有罚球一次,球在罚球员可以处理球的位置後,双方请求暂停或替补均应获准,如果︰
(a)最後一次或者只有一次罚球成功罚进後。
(b)最後一次或者只有一次罚球,紧接着是在中场线发界外球或者任何原因形成死球。
状况1︰
A4获得两次罚球,A 队或者B队请求暂停或者换人︰
(a)在A4罚第一球之前。
(b)罚完一球後。
(c)第二球罚进之後,发界外球之前。
(d)在第2球罚进之後,但是在发完界外球球员可以处理之後。
解释︰
(a)在第一次罚球前,暂停或者换人可执行。
(b)最後一球之後如果罚进,暂停或换人可执行。
(c)发界外球之前,暂停或者换人可执行。
(d)暂停或者换人不被准许。
状况2︰
A4获得两次罚球。在第一次罚完之後,A队或B队请求暂停或者换人。
在最後一球要罚的时候︰
(a)球从篮框弹起,比赛继续进行时。
(b)罚球罚进。
(c)罚球没有碰到篮框。
(d)A4站上罚球线,罚球时踩线违例。
(e)在罚球员出手前,B4进入禁区内,B4违例哨音响起。
解释︰
(a)暂停或者换人不被准许。
(b)、(c)、(d)暂停或者换人立即被准许。
(e)A4再罚一球,如果罚进,暂停或换人立即被准许。
说明4
要暂停时,某一队犯规,在裁判尚未和记录台确认犯规,不可请求暂停。如果球员5犯时
,裁判和记录台处理换人程序。一旦完成换人程序,裁判响哨,做出暂停手势。
状况1︰
A队教练请求暂停,但是B4犯规,并且第5 次犯规。
解释:
裁判先向纪录台完成犯规处理及B4五犯替补完成,再处理暂停事宜。
状况2:
当A队教练请求暂停,此时有ㄧ队球员被宣判第五次犯规。
解释:
假如球队已经请求暂停,当计时器停止,球员可以回到球队席,虽然裁判
还未鸣笛暂停。
说明5:
假如裁判发现某一队在场上比赛的球员超过五人,在不形成对球队不利的状况下,
错误可以立即更正。如果裁判与纪录台人员没有错误,显示有球员非法进入或仍留在场内
。此时裁判应让一位场上球员离场,并宣判该队教练技术犯规(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教练有责任确认替补过程的正确性,同时确认被替补的球员在替补後已经离场。
状况:
比赛进行时发现A队上场球员超过五位。
(a)当发现这种状况时B队(只有五人)正在控制球。
(b)当发现这种状况时A队(超过五人)正在控制球。
解释:
(a)比赛应马上停止,除非会使B队处於不利。非法进入或留在场上的球员,必须马上离场,宣判该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
(b)比赛应马上停止,非法进入或留在场上的球员,必须马上离场,同时宣判该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
说明6:
当某队上场球员超过五位时,此时该球员在此比赛过程中投篮得分或发生犯规,
此时该球员的得分及犯规均属有效,登记球员的得分与犯规。
状况:
当裁判发现A5是A队上场的第六位球员时:
(a)发现在A5被宣判犯规之後。
(b)发现在A5投篮得分之後。
(c)发现在B5向正在投篮未中的A5犯规。
解释:
(a)A5的犯规等同一般球员犯规,登记A5犯规,依照规则宣判罚球。
(b)A5的投篮得分有效。
(c)登记B5犯规,由A队教练指派发生犯规时其他四位场上球员罚球。
说明7:
规则18/19条 强调暂停或替补开始与结束的时机。教练如果请求暂停或
替补,必须依照这些规定,在合乎规定时提出请求。如果不是暂停或替补
时机提出,这项请求暂停或替补的动作不被准许。
状况1:
当暂停或替补时机才完毕之际,A队教练跑到纪录台请求暂停或替补,导致
纪录人员发出暂停或替补信号,此时裁判立即鸣笛,造成比赛停止。
解释:
由於裁判鸣笛造成比赛中断,计时器停止,虽然合乎替补或暂停的规定,
但是太迟提出请求,因此请求替补或暂停不被准许,比赛应立即进行。
状况2:
比赛时发生妨碍中篮以及干扰球的违例,有一队或两队请求暂停:
解释:
发生违例时就是死球,可以暂停或替补。
说明8:
每次暂停时间一分钟,当裁判鸣笛开始比赛时,有球队仍在拖延比赛时间,
此时发生延误比赛状况,裁判应给予警告;如果该队不理会,裁判应宣判该队暂停,
如果该队没有暂停,应宣判该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C的技术犯规)。
状况:
暂停时间到,裁判要求A队球员恢复比赛,但是A队教练继续讲解,裁判再
度要求恢复比赛:
(a)A队回到场上:
(b)A队继续在球队席上:
解释:
(a)当A队回到场上时,裁判应队该队教练提出警告,如果A队再有同样行为,
裁判将宣判暂停ㄧ次。
(b)裁判不再警告,立即宣判A队暂停ㄧ次,如果该队没有暂停,应宣判
该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C的技术犯规)。
第二十四条 运球
说明:
当球员不是正常的投篮,球员故意将球掷向篮板,这个动作视为将球与地
板接触。这位球员在球被其它球员前再接触球,这是运球动作。
状况1:
尚未运球的A4将球掷向篮板,在球碰触其它球员之前,A4碰触球。
解释:
A4再度获球後,A4仅可以投篮或传球,但不可以再度运球。
状况2:
A4运球後在行进时或收球後将球掷向篮板,在其它球员接触球之前再获球。
注释:
A4这个动作是第二次运球动作,应宣判违例。
第二十五条 带球走
说明:
当球员躺卧地上时获得球,没有违例。同样的球员拿球时不小心滑倒在地面,没有违例。如果球员滑倒时由於滑倒的冲力而在地上移动,这是合法的。可是当球员拿球时滚动或是尝试站起来,应宣判违例。
状况1:
A3拿球时没有平衡导致滑倒在地上。
解释:
A3的滑倒动作并非故意,没有违例。
状况2:
A3滑倒在地面时获得球,然後他:
(a)把球传给A4,
(b)躺在地面时就运球,
(C)拿球後尝试站起来。
解释:
(a)和(b)A3的动作合法的,(c)站起来则是违例。
状况3:
当A3持球时滑倒在地上,由於他的冲力造成他在地面上滑动。
解释:
A3的滑倒并非有意因此不构成违例。如果A3有滚动或是站立起来,这是违例。
第二十八条 8秒
说明1:
8秒钟的计算是以裁判自己计算,当裁判计算的秒数与24秒计时器显示不同时,
应该以裁判计算的为准。
状况:
A4正从後场运球前进,此时裁判宣判8秒违例。24秒计时器只走7秒。
解释:
裁判宣判是正确的。因为规则上规定8秒计算是裁判权责。
说明2:
8秒计算发生在後场跳球时应停止。如果由原控球队取得球权轮替,该队只能
运用剩下8秒剩下的时间。例如:假如刚才用了6秒,此时剩下2秒必须进
入前场。
状况:
A队在後场控球5秒时双方发生争球。A队获得球权轮替。
解释:
A队只有3秒钟时间使球进入前场。
说明3:
球员运球从後场进入前场,运球球员双脚和球必须碰触前场,这才是使球进入前场。
这种状况唯有在球员不断运球中方可适用。
状况1:
A1没有运球两脚分跨在中场线上,他接到後场A2的传球,A1又将球回传给後场的A2。
解释:
这是合法的。因为A1并没有双脚在前场,因此站在两脚分跨在中场线上的A1回传给後场
的A2,是可以的,但是8秒钟仍然继续计时。
状况2:
A2运球由後场进入前场,该球员分站在中线上停止运球,A2将球传给分站在
中场线上的A1。
解释:
由於A2没有双脚进入前场,因此传球给双脚分站在中线上的A1,或是传给在
後场的任何队友,这是合法的动作。
状况3:
A2在後场运球时,他单脚进入前场,此时A2将传给分站在中线上的A1,
由於尚未8秒,因此A1获球後往後场运球。
解释:
这个动作合法的。因为A2没有两脚进入前场,它可以传给後场的队友A1,但
是8秒钟仍计时。
状况4:
A4从後场运球往前场前进,遇到以下状况A4停下,仍然继续运球:
(a)此时他分站在中场线上;
(b)此时他两脚站在前场,球在後场继续运球;
(C)此时他两脚站在後场,但是球却在前场运球中。
(d)他双脚在前场,球运在後场,随後双脚又回到後场。
解释:
(a)、(b)、(c)(d)A4运球中仍算在後场,必须在他的两脚和球已经进入前
场,才算是进入前场。这个状态8秒钟仍应继续计算,直到两脚与球都进入
前场为止。
状况5:
A4运球从後场向前场前进,当他两脚进入前场之後,球仍在後场运球中,随
後两脚又回到後场。
解释:
这是A4後场运球的动作,必须在他的两脚和球都进入前场,此时8秒钟仍
应继续计算。这个动作没有回场违例。
第二十九条 24秒
说明1:
当24秒即将响起之际投篮,或是出手後球在空中24秒响起。如果球仅碰到
篮板,没有碰触到篮圈,应视为24秒违例。除非对方马上有效的控制住球。
否则应在比赛中断地方的延长点界外发球,但是篮板正後方例外。
状况1:
当24秒响起之际,A5出手的球正在空中然後球碰触篮板,随後掉落地面滚动
,造成B4及A4前後碰触,最终被对方B5获得控球。
解释:
这种状况是24秒违例。因为A队的球未触及篮圈,对手未立即有效控制球。
状况2:
A5投篮的球碰触篮板但是没有碰到篮圈。双方争夺篮板球时,球只被B5碰触
但未被他有效控制住,接着A4又取得该球,此时24秒响起。
解释:
这是24秒违例。因为投篮後的球没有碰触篮圈,而且A队球员仍控制球,24
秒继续算在A队这方。
状况3:
当24秒将要响起时,A4出手投篮,球在空中被B4火锅,此时24秒号响起
,就在信号响起之後B4向投篮的A4犯规。
解释:
这是24秒违例。B4犯规不用追究,除非B4发生了技术犯规、违反运动道德
犯规或是夺权犯规。
状况4:
当24秒响起时,A4出手投篮,球没有碰触篮圈。随後发生A5与B5争球。
解释:
这是24秒违例。因为B队并未有效的控制球。
说明2:
当24秒响起,对方能立即控制到球,可以继续比赛。
状况:
24秒将届之际,在前场的A4传球给A5发生落球,球掉落後场,在B4控制到
球准备上篮之际,24秒响起。
解释:
如果B4完全控制到球,可以忽略24秒的响起,它可以继续上篮得分。
说明3:
发生争球後,如果由原控球队取得球权轮替,该队只能运用24秒停止时剩
下的秒数进攻。
状况1:
A队进攻24秒只剩10秒时,发生争球球权轮替被宣判:
(a)A队 (b)B队
解释:
(a)A队只剩10秒进攻。 (b)B队可以有24秒。
状况2:
A队控球,发生球出界之际只剩下10秒。由於两位裁判对於A4或B4使球出
界看法不同,於是宣判争球,此时球权轮替:
(a)A队 (b)B队
解释:
(a)A队只剩下的10秒进攻时间。 (b)B队有新的24秒进攻时间。
说明4:
球赛因裁判宣判违例或是非控球队犯规,并非球出界。此时控球权判给原来
在前场控球的球队,24秒回归方式如下:
◎当24秒剩下14秒(含)以上时,则24秒不能回归24秒,应由剩下秒数
比赛。
◎如果24秒剩下时间为13秒(含)或以下时,则应设定在14秒进攻时间。
状况:
当B4在A队前场使球出界,24秒剩下8秒时:
解释:
A队剩下8秒进攻时间。
状况2:
当A4在前场运球之际被B4犯规,这是B队该节团犯第二次,24秒仅剩3秒。
解释:
A队有14秒进攻时间。
状况3:
A队在前场控球时,剩下4秒时,裁判由於:
(a)A4受伤中断比赛:
(b)B4受伤中断比赛 :
解释:
此时A队有几秒钟进攻时间?
(a)4秒。
(b)14秒。
状况4:
还有6秒钟,A4投篮,球在空中;A5及B5发生双方犯规,球未投中,也未
碰触篮圈,球权轮替属於A队。
解释:
A队只有6秒进攻时间。
状况5:
A队运球进攻,进攻时间还剩5秒钟,此时宣判B4技术犯规、然後A队教练
也被判技术犯规。
解释:
在同样罚则抵销之後,A队拥有控球权,剩下5秒进攻时间。
状况6:
剩下(a)16秒 (b)12秒
进攻时间,B4在後场被宣判脚踢球或用拳头击球。
解释:
B队违例,A队在前场发球进攻,该队进攻时间尚有:
(a)16秒 (b)14秒。
状况7:
A2在前场发界外球,B4以手越过界线拦阻A4传球,此时A队进攻时间尚有:
(a)19秒 (b)11秒
解释:
宣判B4违例,A队在前场发球进攻,时间尚有:
(a)19秒 (b)14秒
状况8:
进攻时间还有6秒,B4对前场运球的A4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
解释:
在A4两罚一掷後,A队在纪录台对面发中场界外球进攻,有新的24秒。
这个罚则适用於:技术犯规、夺权犯规。
说明5:
在双方没有相关原因下停止比赛,裁判基於有一队会处於不利情况下,24秒
应在停止比赛时间的剩余秒数,继续比赛时间的计时。
状况1:
比赛进行剩下最後25秒钟,双方72平手,A队进攻,A队运球花掉20秒,
此时裁判发现下列状况:计时器24秒没有启动、一个宝特瓶丢进场内、24
秒计时器错误回归等,造成比赛停止。
解释:
上述状况,A队拥有发界外权,但是剩下4秒钟进攻时间。因为如果有新的
24秒,将对B队产生不利状况。
状况2:
当A3投篮碰触来篮圈後,A5获得篮板球,进攻9秒钟之後,24秒突然误鸣!
裁判立即中止比赛。
解释:
如果宣判A队24秒违例,将使A队处於不利。在与临场委员、24秒计时员
讨论後,宣判A队发界外球进攻球权,时间尚有15秒钟。
第三十条 球回後场
说明:
对跳起在空中的球员而言,其位置应依照起跳点为基准。当球员从前场跳起,
在空中获球,他是该队第一位获得控球的球员。此时因为冲力造成持球回後
场,如果球员是在空中获球,它可以建立一个合法新的落点。
状况1:
A4在由後场发动攻势,传给在前场的A5,此时B3在B队前场跳起,在空中
拦截传球之後,B3发生下列状况:
(a)他的两脚落在B队後场;
(b)在他落下时双脚分站中场线上。
(c)在他落在中场线上两脚分站前後场之後,他传球或是运球到後场。
解释:
这是合法。当B3跳起在空中获得控球时,有关他在前场或後场的位置,被视
为未确立,因此当B3双脚落入球场时。(a)及(b)(c)将B3视为在B队後
场的合法行为。
状况2:
在第一节比赛开始跳球时,球被合法拍球後,非跳球员A5从A队的前场起跳,
在空中获得控球,然後落入A队後场时:
(a)他的两脚跳到後场;
(b)他的双脚分站在中场线上。
(c)在他落在中场线上两脚分站前後场之後,他传球或是运球到後场。
解释:
这是合法。当A5在空中获得该队第一位控球。在(a)和(b)(c)状况中,
A5落回到A队的後场是合法动作。
状况3:
A4在前场界外发球发给A3,而A3跳起在空中获得球,然後落地时:
(a)A3双脚落在後场;
(b)他的双脚分站在中场线上。
(c)在他落在中场线上两脚分站前後场之後,他传球或是运球到後场。
解释:
A3回场违例。因为发球员A4已经确立在前场,A3在空中获球後落在後场就
是回场。
状况4:
A4在後场传球给前场的A5,B4在B队前场空中跳起拦截传球,落地前将球
传给B队後场的B5。
解释:
B队回後场违例。
第三十一条 妨碍中篮及干扰球
说明1:
当投篮或罚球时,球在篮圈上方,球员以手穿越篮圈碰触球,是干扰球违例。
状况:
A4最後一次或只有一次罚球时:
(a)球碰触篮圈之前;
(b)球碰触篮圈後有中篮机会;
B4用手从篮圈下方穿越篮圈碰触球体。
解释:
B4非法碰触球体违例:
(a)A4得到一分,并宣判B4技术犯规。
(b)A4得到一分,B4没有技术犯规。
说明2:
传球时球通过篮圈上方,球员用手穿越篮圈碰触球体,这是干扰球的违例。
状况:
A4在球穿越篮圈上方时,以手从篮圈下方穿越篮圈碰触球体。
解释:
此状况是干扰球的违例,宣判B队得两分或3分。
说明3:
最後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当球碰触篮圈之後,在进入篮圈之前被任何球
员合法碰触,这个状况就是改变得分,成为两分。
状况:
A4在最後一次会仅有一次罚球後,当球碰触篮圈弹起霎那,B4将球拍掉,
但是却进球。
解释:
由於A4是合法触球,但是罚球状况改变成为拨球,因此算得两分。
说明4:
投篮後当球向上升时被球员碰触,有关妨碍中篮及干扰球的规定与限制都是
适用此一规定。注意:这是罚球时的限制,并非投篮限制。一般投篮时当球
上升时,可以碰触球体,下降时不能碰触。
状况:
A4投篮後球在上升时,被B5或A5碰触,在球向篮圈方向掉落时被:
(a)A3 碰触 (b)B3碰触。
解释:
A5或B5在球向上升时碰触球是合法的,因为没有改变投篮的意图。但是A3
或B3在球向篮圈掉落时碰触到球,这是违例行为。
(a)宣判B队在A3发生违例的地点延长界外点发界外球。
(b)宣判A队获得2或3分。
说明5:
当进攻球员投篮时,防守球员碰触篮板或篮圈,甚至拉篮网,此时裁判的认
为此球因为上述动作造成无法中篮,这就是干扰球的违例。
状况:
A4在距离比赛时间快结束时出手投出三分球,此时时间终了号音响起,投篮
的球在空中,这时B4触动篮圈或篮板,如果裁判研断此球因此而未投中。
解释:
比赛时间虽然结束,但球仍处於活球状态中,这是干扰球违例。A4得3分。
说明6:
当投篮时球与篮圈接触之际,此时有可能投中。此时进攻球员或防守球员碰
触篮圈或篮板,这是该球员干扰球的违例。
状况:
A4投篮时球碰触篮圈之後弹起,随後再落在篮圈上。此时B4碰触篮圈或篮板
,而球正与接触篮圈,这是干扰球的违例行为?
解释:
这是干扰球的行为。所谓干扰球是球仍有投中篮的可能时采取的限制。
第33条 接触 ㄧ般原则
33.10 合理冲撞免责区[No charge semi-circle area]
说明:
合理冲撞免责区的目的是不鼓励防守球员在本方禁区内设下位置,造成进攻
球员切入禁区带球撞人。合理冲撞免责区的规定如下:
(a)防守球员双脚均在免责区内。免责区本身半圆界线不算是免责区内。
请?阅图表(图表在最後一页)。备注:防守球员双脚在里面,发生冲
撞是合法的;防守球员有一只脚在线上或踩在外面,发生冲撞则是进
攻犯规。
(b)进攻球员向篮圈方向切入,进入免责区接线之後,在空中做出投篮或
是传球动作。
依照规定:圆柱体观念、阻挡或撞人的原则,进而发生碰触时,则合理免责
区的规定就不适用在此状况:
(a)发生在免责区之外的状况,包含发生在免责区与端线之间的状况。
(b)在争夺篮板球之际,发生的身体接触。
(c)双方球员非法使用手、手臂、肘部、腿部或是身体部位。
状况1:
A4在免责区外面做出跳投动作,然後撞上免责区里面的B4;
解释:
A4的投篮後碰触动作是合法的,适用於合理冲撞免责区规定。
状况2:
A4沿底线切入,在篮板後方区域时,A4向外跳或向後跳,碰撞免责区内的
合法位置的B4。
解释:
A4带球撞人。不适用免责区条款,由於A4从篮板後方延伸区进入免责区。
状况3:
A4投篮之後,当球碰触篮板,A5跳起抓到篮板球之後,撞击免责区内的合
法防守B4。
解释:
A5带球撞人。不适用免责区条款。
状况4:
A4向禁区切入,他将球传给跟随的A5,然後A4撞及免责区内的B4,同时
A5切入上篮得分。
解释:
A4带球撞人。因为A4非法撞及免责区的球员,队友A5制造空档上篮,因
此不适用免责区条款。犯规在先、得分不算!
状况4:
A4向禁区切入,他将球传给角落的A5,然後A4撞及免责区内的B4。
解释:
A4切入撞及对手的动作合法。这个动作适用免责区条款。
规则33条 身体接触的原则
1.1 控球球员在下列情况於「合理冲撞免责区」与防守球员发生正常身体接触,
可以不被吹判持球撞人、或推人。
a. 控球球员必须在空中、及
b. 正在投篮、或传球、及
c. 防守球员必须双脚在「合理冲撞免责区」内。
有关C的解释:
1.当防守球员双脚均在免责区内,进攻者可以碰撞。
2.当防守球员双脚或是一脚踩线以及脚在免责区外
面,进攻球员碰撞防守球员,要负犯规责任。
3.进攻球员如果扬肘、出脚等动作,宣判侵人犯规。
4.图一:进攻球员冲撞双脚免责区内的防守球员,合法。
5.图二至图七:进攻球员碰撞双脚或单脚踩在免责区线
上或线外的防守球员,进攻球员负起犯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双方犯规
说明:
当两位或三位裁判意见不同判决时,或是发生在同时的违例,如果其中一项
的罚则是取消得分,则这项罚则应列为优先执行,此时得分宣判不算。
状况:
A4投篮之际与B4发生身体接触,这时球投中。前导裁判宣判A4进攻犯规,
得分不算;但是追踪裁却宣判B4防守犯规,得分有效。
解释:
应该宣判双方犯规,得分不算。执行A队在罚球线延长点发界外球。A队只能
用24秒剩下秒数进攻。备注:这是很不好的裁判合作!应该避免。
第三十六条 违反运动道德犯规
说明:
在第四节或延长赛的最後两分钟发界外球时,球尚在裁判手里或是交给发球
员准备发球位置时,这时球场上防守球员与进攻球员发生肢体碰触,如果防
守球员被宣判犯规,这个犯规应宣判违反运动道德犯规。
状况1:
比赛剩下53秒,发球员A4准备发界外球他手上持球或进入发球位置,此时
B5发生碰触,裁判宣判B5犯规。
解释:
B5的动作显然不是正当比赛,有可能是冻结比赛时间,以便取得利益,这是
违反运动道德动的行为。应该宣判违反运动道德犯规,不用事前提出警告。
状况2:
当比赛剩下53秒时,A4发球後,球离开A4的手,此时B5与A5碰触,裁判
宣判A5犯规。
解释:
这是正常一般犯规。除非裁判认定A5是重大犯规,才要宣判违反运动道德犯
规或夺权犯规。因判给B队发界外球。
说明2:
在比赛进入最後时段,当发界外球离开手之际,防守球员?了战术停止计
时,与接到球或要接到球的对手发生碰触,这种状况是一般侵人犯规。除非
他是严重的身体接触,才宣判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或是夺权犯规。这个状况
不适用得利或不得利的精神。
状况1:
当比赛剩下1分02秒时,A队83比B队80;A4发球之後球离手,B5与A5
?了获球而碰触,裁判宣判B5犯规。
解释:
这是B5的一般侵人犯规。除非裁判认为他的碰触已经到达违反运动道德的
犯规或是夺权犯规。
状况2:
当比赛剩下1分02秒时,A队83比B队80;A4发球之後球离手,B5与A5
?了获球而碰触,裁判宣判A5犯规。
解释:
这是B5的一般侵人犯规。因为A5并未引此而得利,除非裁判认为他是严重
的碰触。B队可以获得界外发球球权。
状况3:
当比赛剩下1分02秒时,A队83比B队80;A4发球之後球离手,B5在场
上不是执行发界外球的附近与A5发生碰触。
解释:
B5这个动作不是针对球的比赛,而是拖延时间以取得利益,因此要宣判违反
运动道德的犯规。裁判不用警告。
第三十八条 技术犯规
说明1:
当裁判针对某一位球员提出警告,如果这项动作被重复时,将宣判技术犯规。
裁判在警告时,应通知该队教练,这项警告在往後比赛时段内,该队应遵守。
至於裁判在警告时,必须利用死球状况告知。
状况:
A队一位球员出现下列行为被警告:
(a)场内干扰界外发球。
(b)该球员本身的行为。
(c)任何的行为,如果重复将被宣判技术犯规。
解释:
裁判应给予该球员警告,并告知A队教练与该队所有球员,在剩下比赛时间
内,不能再出现上述行为。
说明2:
各节比赛休息时间,教练兼球员被宣判技术犯规,这个犯规属於球员犯规,
同时累计到下一节的该队团体犯规次数上。
状况:
A4是A队教练兼球员。当比赛休息时间内,A4下列行为被宣判技术犯规:
(a)比赛前或半场热身活动时,双手抓篮圈。
(b)被宣判有违反运动道德的言行。
解释:
(a) 与(b)属於A4的技术犯规登录在球员犯规,该犯规要累计在下一节的
全队犯规次数上,当然也登录A4个人五次犯规次数上。
说明3:
球员正在投篮时,防守球员不能挥动其手遮住投篮球员的视线或是吼叫、接
近投篮球员身边用力跺脚、用手以扰乱投篮视线。这些行为造成投篮者不利,
应宣判技术犯规;如果未导致投篮者不利,应该给予警告。
状况:
A4正在投篮中,B4吼叫或在其附近地板上用力跺脚,A4的投篮:
(a)得分 (b)未得分
解释:
(a)应警告B4及转告B队教练与该队所有球员,在比赛所剩时间内不能出现
上述行为。
(b)应宣判B4技术犯规。
说明4:
当球员五次犯规後,再上场比赛。当发现该球员违法上场时,在不使对方处
於不利时,应立即中断比赛并宣判五犯再上场球员技术犯规。
状况:
B4五次犯规後,明知不得再度上场比赛,但B4又替补进入球场。B4上场比
赛後被发现时,在不使对方处於不利状况下,应马上判罚:
(a)在恢复比赛成为活球前。
(b)再度成为活球後,A队控球时。
(c)再度成为活球後,B队控球时。
(d)在B4进场後,再度成为死球时。
解释:
(a)B4应立即下场,宣判B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的技术犯规)。
(b)比赛马上中止,除非会使A队处於不利。B4应该马上下场,宣判B队教
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的技术犯规)
(c)和(d)比赛应马上中止。B4立刻下场,宣判B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的技术犯规)。
说明5:
球员五次犯规下场,被通知不得再上场比赛,如果五犯球员再度上场比赛,
在被发现之前,这位球员有投篮得分、发生犯规或被犯规情况。这位五犯球
员的得分有效,他的犯规被看作球员犯规。
状况:
B4五次犯规下场明知不能再上场比赛,不久B4又替补上场比赛。B4非法上
场比赛被发现於:
(a)B4投篮得分後。
(b)B4犯规之後。
(c)B4被A4犯规後(A队全队的第五次犯规)。
解释:
(a)B4的投篮得分有效。
(b)B4发生的犯规被认定为球员犯规。
(c)B4获得的两次罚球,由B队替补球员执行。
处理完(a)、(b)、(c)的规定後,应宣判B队教练技术犯规(登记为B)。
说明6:
球员五次犯规後,未被通知下场,当该球员留在球场上或是再度进入球场比
赛,这项错误被发现,在对方不会处於不利下,该球员应马上下场。这位球
员再度上场比赛的行为不被判罚。该球员在场上的得分有效;他的犯规应视
为球员犯规。备注:五犯球员再度上场的犯规,登记在团队犯规上。
状况1:
A10替补A4,然後发生犯规变成死球,裁判或纪录台没有通知A4这是他的第
五次犯规。随後A4又以替补员的身分再度上场。他非法上场比赛被发现在:
(a)在A4再度成为场上球员计时器启动之後。
(b)A4得分之後。
(c)A4向B4犯规之後。
(d)B4向正在投篮的A4犯规之後,球没有命中。
解释:
(a)不导致B队处於不利的状态下,A4应马上下场。A4的非法上场比赛不被判罚。
(b)A4的投篮得分有效。
(c)A4的犯规被视为一般球员犯规(登记在该队团犯次数上),然後依照罚则
处理。
(d)B4的犯规被看做向对手球员的犯规,由A4的替补员获得两次或三次罚球。
状况2:
比赛开始前10分钟,A4被宣判技术犯规。在比赛开始前B4罚两球之後,进
行中圈跳球开始比赛,但是发现罚球员B4不是先发球员,是否合法?
解释:
不合法。罚球必须由五位先发球员的其中一位执行。因为比赛开始前不能有
替补行为发生。
说明7:
当球员假跌以达到欺骗赚对方球员被宣判犯规,以取得非法利益;或营造出
让观众产生对裁判敌对气氛,这种行为应认定是违反运动道德的规范。
状况:
A4向篮下切入,B4在没有发生身体碰撞或是只有轻微接触後,却假装倒地。
这种举止已经向B队教练及B队球员发出警告过。
解释:
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运动动道德的规范,同时对比赛的进行产生不利,应该
宣判技术犯规。
说明8:
虽然没有碰触他人,但是过度的挥动手肘,尤其在抢夺篮板球或遇到紧迫防
守时,有可能碰触他人导致严重伤害。这种挥动手肘的动作如果碰触他人,
就是侵人犯规;如果若没有碰触到他人,将宣判技术犯规。
状况:
A4获得篮板球之後,B4立即上前紧迫防守,A4以大动作挥动手肘,以便达到
吓阻B4的效果,同时让本身有充够的空间作出脚步转动、传球或运球。
解释:
A4的行为已经违反规则的精神及立意,必须宣判A4技术犯规。
第三十九条 斗殴
说明:
A队发生斗殴或是将要发生斗殴时,该队拥有控球权。当比赛恢复进行时,该
队的进攻时间只剩发生斗殴时的24秒所剩时间进攻。
状况:
A队控球20秒,场上发生斗殴情况,裁判将双方球队离开球队席区的队职员
宣判离场,比赛恢复时由A队发界外球。
解释:
由於A队在发生斗殴时正在控球,恢复比赛时应在纪录台对面发中场界外球。
该队进攻时间只有4秒。
第四十二条 特殊情况
说明1:
在特殊情况中发生多起同一时段内必须执行的罚则,裁判要特别注意违例以
及犯规发生时的顺序,以决定那些罚则应该执行或是取消。
状况1:
A4投篮,球在空中,24秒响起;投篮的A4在空中时,B4向他发生违反运动
道德犯规(虽然24秒已经响过),此时:
(a)A4的投篮,球未碰触篮圈。
(b)A4投篮的球,碰触到篮圈但未命中。
(c)A4投篮命中得分。
解释:
在上述三个状况中,B4发生的违反运动道德犯规都要追究。
(a)A4投篮过程中被B4犯规,A队因未碰触篮圈的24秒违例由於发生在违反运动道德犯规
之後,不予追究24秒违例。A4可以获得两此或三次的罚球,然後由A队在罚球线延长线的
界外发球。
(b)A4没有24秒违例;A4获得两次或三次罚球,再由A队站在纪录台对面发中场线的
界外球。
(c)A4没有24秒违例;A4投篮得两分或3分後,在加罚一球,然後由A队在纪录台对面发
中场线的界外球。
状况2:
当A4跳投时被B3犯规,此时A4在空中之际又被B4犯规:
解释:
不追究B4的犯规,除非它是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
说明2:
罚球时发生双方犯规或是犯规罚则相同时,犯规都要登记,但是没有罚则。
状况1:
A4获得两次罚球,第一次罚球後:
(a)A5与B5双方犯规。
(b)A5与B5先後被宣判技术犯规
解释:
A4执行仍然要第二次罚球,罚球前先登记A5与B5的双方犯规,然後继续。
状况2:
A4获得两次罚球,两次罚完後成为活球之前:
(a)A5与B5发生双方犯规;
(b)A5和B5被宣判技术犯规。
解释:
A5与B5的犯规登记後,如同最後一次罚球之後的继续比赛。
说明3:
发生双方犯规时,球权应由双方犯规发生时的控球队或拥有控球权的球队执
行发界外球进攻。
在特殊状况中,当相同罚则被抵销後,不再执行其它罚则时,球权应由第一
个违规发生前的控球队或拥有控球权的球队发界外球继续进攻。
在第一个死球状况发生时,没有任何一队控制球或有拥有球权时,这是争球
状况,应由球权轮替方式恢复比赛。
状况:
发生在第一节与第二节的休息时间时:
(a)A5与B5发生双方犯规,两人并且打架遭到宣判夺权犯规离场。
(b)接着上述状况,A队与B队教练此时被宣判教练技术犯规。
此时球权轮替指示方向指向:
(a) A队 (b)B队
两分钟休息後的第二节如何恢复比赛?
解释:
(a)由A队在纪录台对面中场线延长点界外发球恢复比赛。当球接触场上任
何双方球员时,球权方向指示器应指向B队。
(b)同样的顺序,由B队发界外球恢复比赛。
第四十四条 得予更正的错误
说明1:
各项错误更正的时效性,必须在开表後发生的第一次死球时,在球成活球前,
经由裁判、临场委员(如果在场)或纪录台人员经证实後可以更正:
当错误发生後 → 所有错误发生於死球时
当球成活球 → 错误得予更正
计时器开动或继续计时 → 错误得予更正
当球成死球 → 错误得予更正
当球成活球 → 错误不能更正
当错误更正之後,应从停止比赛更正错误时重新开始比赛。
此时球权必须交还给停止比赛以更正错误时拥有球权的球队。
状况:
B4向A4犯规,裁判错误判给A4两次罚球。在最後一球罚完之後,比赛继续而且已经开表
,B5接到传球切入得分。此时发现错误於:
(a)当球位於A队端线发界外球的球员可处理之前;
(b)当球位於A队端线发界外球的球员可处理之後。
解释:
(a)所有罚球得分应该取消,错误必须更正,由A队在比赛中断地点,
执行发端线界外球恢复进攻。
(b)错误不能更正了,比赛应该继续,不追究。
说明2:
如果罚球员发生错误,则罚球应被取消,由对方在罚球线的延伸界外点或是比赛开始後
被中断地点的界外发球。如果裁判在球位於罚球员可处理位置之前发现罚球人选错误,
要立刻换上正确罚球人选,这个阶段不必动用罚则。
状况1:
B4向A4犯规,这是B队第五次球队犯规,A4获得两次罚球,但是A5站上罚球线罚球。
这个错误被发现时是在:
(a) 要第一次罚球之际,球放在A5可以处理的位置之前;
(b) 第一次罚球球离手之後;
(c) 第二次罚球成功後;
解释:
(a) 错误可以立即更正,改正由A4罚两次,不必动用任何罚则。
(b) 及(c)的两次罚球要被取消,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点界外发球恢复比赛。
如果这项犯规是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同样执行相同的顺序。
状况2:
B4向投篮中的A4犯规,接着B队教练被宣判技术犯规。却由A5执行所有罚则四次罚球,
这项错误发现在执行B队教练技术犯规两罚一掷发界外球之前。
解释:
取消A5代替A4的前两次罚球,由A队在纪录台对面中场线发界外球。
比赛。
说明3:
发生错误进行更正之後,比赛由更正错误时恢复进行,除了应执行罚球而未
执行,同时:
(a)发生错误时控球权没有改变,比赛应该正常罚球後恢复比赛;
(b)错误发生後控球权未改变,同时该队得分,这个错误不再追究,依照
正常得分的比赛继续进行。
状况1:
当B4向A4犯规,这是B队的第五次团犯,A4错误的执行发界外球进攻,并
未执行两罚。A5在场内获得传球,B5从A5手中拨球出界。A队教练提出暂
停,裁判在暂停时间内认为刚才A4应两罚。
解释:
此时A4仍可执行两罚,球从两罚开始进行。
状况2:
当B4向A4犯规,这是B队的第五次团犯,A4错误的执行发界外球进攻,并
未执行两罚。球传进场内A5运球投篮时,被B4犯规,A5获得两罚。在停表
阶段,裁判发现上述错误。
解释:
A4可以获得两罚,双方不用占位;然後由A5两罚後继续比赛。
状况3:
当B4向A4犯规,这是B队的第五次团犯,A4错误的执行发界外球进攻,并
未执行两罚。A5投篮得分,球再次成为活球之後,裁判发现刚才的错误,应
如何处理?
解释:
这个错误由於时效已过,不予追究,依照正常得分後的比赛继续进行。
第四十六条 裁判:职责与权利
说明:
在比赛正进行中,很有可能发生一些突发状况或是一些状况未能在规则中、
规则解释内容诠释。在这种状况下,裁判可以被授权抱持公平原则以及目的、规则的精神
,还有裁判个人的判断作出裁决。裁判有权责决定规则中任何没有诠释的状况,
这是裁判的「弹性职权」。
状况:
当A队得分之後,发生篮球滚出场上,距离很远。(或是有异物丢进场内)
解释:
裁判鸣笛计时器停止,这时死球而且停止计时器时,双方都可以请求暂停或替补。
但是在第四节或任何一次延长赛最後两分钟中篮後,不用如此,因为此时必须停表。
任何一位裁判此时鸣笛,会造成发界外球的球队处於不利,
因为得分球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请求替补或暂停。因此裁判不要鸣笛停表。
说明2:
裁判有权则决定或是因应教练要求,使用高科技摄影仪器,以确认每一节或是延长赛
最後一投是否在时间内投出;或是确认投两分或3分球。
裁判是唯一可以决定是否使用这种设备的裁决人员。裁判、临场委员,
及计时员应该一起检视录影重播过程,所有状况必须待裁判最终仲裁。
在裁判同意使用录影设备的请求後,必须在下一节比赛开始或裁判在纪录表上签名之前
提出要求。
状况1:
A4在某一节或比赛结束计时器响起之际出手投篮,球投中在裁判宣判得到两分後,
B队教练提出意见认为A4是在比赛结束後投篮,此时要求使用录影重播设备。
裁判如何确的处理?
(a) 裁判非常确定他们的宣判。
(b) 裁判关键投篮是否在计时器响起前离手有疑虑或是不同意见。
解释:
(a) 裁判可以拒绝B队教练的要求。
(b) 裁判可以接受B队教练的要求。
使用录影重播由裁判、临场委员,及计时员共同参加,如果录影重播提
供清楚或是决定性的录影带呈现过程,该出手的球是在比赛结束後才离
手,那麽得分便要取消。如果录影重播显示,出手的球是在比赛结束前
就离手,那麽就要维持先前的判决瘸任A队得到两分或3分。
状况2:
当A队领先两分时,在某一节或比赛结束的信号响起,A4向B4犯规,B4获得两次罚球,
两罚均中双方平手。在下一节或延长赛之前,A队教练提出请求使用录影设备。
解释:
录影科技仪器仅能作为最後一投的时效性,观察在该节比赛时间内投篮(而
非有关犯规的宣判)。因此A队教练的要求,裁判应该与予拒绝。
状况3:
当A队领先两分时,在某一节或比赛结束终了的信号响起之际,B4同时投篮得分,
裁判宣判得到两分而非三分。在下一节或延长赛开始或是裁判在纪录表签名之前,
B队教练请求使用录影设备。
解释:
录影仪器可以作为确定最後出手时效性,同时确认在该节的比赛时间内投出
的两分或是三分球。因此B队教练的要求,裁判应该接受。
说明3:
比赛开始之前,裁判准许某种录影仪器,通知双方教练有录影仪器使用。
只有被裁判认可的录影仪器才具有效律性。
状况:
当某节或比赛结束计时器响起之际,A4投篮命中。B队教练认为A4投篮是在
计时器响起之後,要求使用录影设备。球场没有认可的录影仪器,B队的随队
人员有录影器材拍摄这场比赛,可以提供给裁判重新判断出手投篮时间。
解释:
对於B队教练的要求,裁判应该拒绝。
第五十条 二十四秒计时员:职责
说明:
当计时器停止成为死球状态时,比赛时间少於24秒或14秒时,24秒计时器
应该停止运作。
状况1:
比赛剩下最後18秒,24秒计时器则剩下3秒,B1在该队後场故意脚踢球。
解释:
比赛由A队在前场发界外球,比赛时间剩下18秒;24秒计时器调整为14秒。
状况2:
比赛时间剩下7秒,24秒计时器剩下3秒:B1在该队後场故意脚踢球。
解释:
比赛由A对发前场界外球,比赛时间从7秒开始;24秒计时器不再运作。
结 语
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际篮球规则,由於涉及到场地变动,整个攻守策略也要改变,
就进攻球对而言,三分线的拉大50公分、增加合理冲撞免责区、
最後两分钟前场发界外球、24秒进攻剩下14秒的规定、、
都会让进攻队产生一些利弊;同样的防守队也有一些改变:三分线增大、
增加进攻者的合理冲撞区、最後两分钟前场防守的压力、、等。
对於训练人员这些改变必须事先重视,以因应比赛时规则改变带来的新的冲击!
至於裁判在执法上仍有下列事项必须重视:
1.双方激战时,有球员动作过大发生受伤,这是裁判从开赛之後,没有预防双
方球员动作太大,纵容球员大动作、挥肘、粗鲁动作的持续出现,裁判要为
这种受伤场面负起责任。
2.当A4切入上篮时,B5拉手犯规,A4掉球後顺势挥手打到B5脸上。这是B5
的拉手犯规、同时加判A4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这个条文就是,裁判宣判
後再有不当接触到对方球员的动作,这就是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
3.当A4切入上篮时,B5拉手犯规,A4掉球後,对裁判言语粗鲁。这是B5的
拉手犯规、同时加判A4技术犯规。
4.当裁判鸣笛宣判犯规或是违例之後,如果场上球员有意动手碰触到对手,应
宣判违反运动道德的犯规。如果是动口羞辱裁判或挑衅对手,这是宣判技术
犯规的时机。裁判立即宣判可以避免双方引发更大冲突!
5.A4抄球上篮,B7拉A4球衣,裁判宣判B7违反运动到的的犯规之後,A4把
球反手丢传B7,结果B7上前理论。裁判应制止双方冲突,如果A4动作没有
过大或过当,可以口头警告;如果A4用球砸向B7,则应宣判违反运动道德
的犯规。记住:A4不至於夺权犯规!除非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本篇国际篮球总会针对2010年规则的诠释;这次大幅度的规则变动,
其中场地规格禁区部份由梯形变成长方形、三分线长度增长50公分、
禁区增加合理冲撞免责区、、等,
今年9月国际篮球总会将公布规则以及判例之外,教练的战术、球员投篮进攻技术、
防守方式、、都将面临新的考验,因此未来教练训练方式、裁判执法观念、
球员攻守技巧、。等将要有新的思维。
参 考 文 献
http://www.fiba.com/(2010)。国际篮球总会官方网站。
Jimmy Chan (2010)。国际篮球总会技术委员会资料。
翻译 邹志伟 美国夏威夷太平洋大学行销管理系毕业
苗栗市博学园补习班英语教师
苗栗县篮球协会英文秘书
编整 吴喜松 国立体育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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