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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活动] 竹山盃
时间Fri Jun 5 00:16:52 2009
一、主 旨:推广排球运动,促进全民健康身心,提供「以球会友」之球队联谊机会。以排球运动为中心召集人潮,发展南投县竹山及邻近地区之观光产业,提供竞技与交流、运动与休闲、观光与农特产品推广等多重功能,营造具有浓厚乡土及人文特色的排球运动嘉年华会。
二、指导单位:依秩序册及现场公布为准。
三、赞助单位:依秩序册及现场公布为准。
四、协办单位:南投县体育会排球委员会、社寮国中、延平国小、前山国小,其余依秩序册及现场公布为准。
五、主办单位:南投县竹山镇排球推广协会。
六、比赛时间:2009年8月14至16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七、比赛地点:南投县竹山镇延平国民小学、社寮国民中学、前山国民小学,以三校之体育馆室内球场进行。
八、比赛组别:国中以上即可报名参加。选手可跨组报名不同之队伍,但同组之内限报名一队,每队以12人为限。
(一)社会男子甲组:有志挑战高水准竞技之男性,皆可自由组队报名。网高243公分。
(二)社会男子乙组:以交流联谊为主要目的。每队不得超过两位男性球员曾参加过高中以上各级联赛甲组、特优级、企业联赛、亚青盃或其他国际正式比赛,35岁以上不在此限。女子球员可自由加入。网高243公分。
(三)社会女子组:以女子球员交流联谊为主要目的。每队不得超过两位球员(自由球员除外),曾参加过大专特优级、亚青盃或其他国际正式比赛,30岁以上不在此限。网高224公分。
九、比赛方法:
A、比赛制度采3局2胜制。前两局每局25分,第三局15分,均采取落地得分制。
B、视报名队数多寡决定赛制。以分组单循环制或分组双败淘汰制预赛,预赛比赛结束後,依大会现场公布时间公开抽签决定决赛之赛程。
十、比赛规则:参考中华民国排球协会审订2009-2012年最新公布之六人制规则,服装规定依据本比赛之附则实施。突发性之特殊状况,依本比赛交流联谊之特性由现场裁判或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十一、比赛用球:采用MIKASA MVP-200彩色合成皮球。
十二、报名方式:自即日起依以下手续向黄世勇先生办理报名。
(一) 缴交报名费:将报名费新台币2000元以汇款方式缴费。
彰化银行竹山分行 帐号:59490100239800 户名:南投县竹山镇排球推广协会 迳汇款时务必请注名队伍名称
(二)限时挂号邮寄报名:将下列两项文件以限时挂号信寄交 540 南投市中兴路616号3楼 黄世勇先生 收
1. 报名表:报名表一经寄出,除明显之笔误与缮打错误可於领队会议修改之外,不得变更选手名单。
2. 写上队名的汇款收据影本。
(三)报名成功与否,将於截止日期前後公布於比赛专属网站: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四)报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一)止,以邮戳为凭,逾期视为无效,恕不受理。
若报名费未完成事先缴交者,视同无效报名。
(五)比赛相关洽询电话:
比赛规画、场地、裁判事项洽询:王 业(0933-498703)
球队报名及汇款事项洽询:黄世勇(0932-687651)
交通及住宿服务洽询:林宏宇(0935-387002)
十三、赛程抽签:7月30日(星期四)下午2:00在延平国小会议室举行,请各队派员参加,未到者由大会依据去年名次安排为种子队,其余位置代抽,不得异议。
十四、赛前会议:8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及8月15日(星期六)上午7:30在延平国小体育馆举行。请各球队代表、裁判、工作人员准时参加,以便了解本比赛之特色及单行规定。
十五、裁判人员:请南投县体育会排球委员会吴武漳先生担任裁判长,并聘任南投县裁判。外县市裁判愿协助执法者,请於8月3日(星期一)前主动电洽王业表示意愿。
十六、开球仪式:本届比赛不举行开幕典礼,以8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时於延平国小活动中心正在比赛之队伍参与开球仪式,邀请镇长及地方贤达主持。
十七、颁奖典礼:各组名次决定後,於大会随即颁奖,不举办闭幕典礼。
十八、奖励办法:各组取前四名颁发奖金及奖盃。
十九、经 费:大会举办经费由主办单位及赞助单位筹集,各参加单位经费一切自理。
廿、附 则:
(一)大会将免费提供自行车,让选手及家人朋友於赛程空档时深入竹山之特色景点及优质厂商,主办单位将制作导览地图与景点介绍资料,欢迎善加利用。借用者须押证件,并自行注意安全。
(二)队名中英文不限,但为方便广播及行政作业,大会有权加以简称。如同一单位报名两队以上,不得以两队混合之队员参加比赛。
(三)服装:除自由球员外,上衣样式必须全队一致,且有明显之号码。球衣上毋须显示队名,报名之队名亦毋须与球衣相同。为求安全,禁止以别针固定号码布。腰部以下之短裤与鞋袜不须全队统一。
(四)证件:球员应携带国民身分证、驾照、健保卡、军人补给证、学生证或公司识别证等含有照片及姓名之证件正本参加比赛,以备查验核对用。
(五)教练及其他队职员可由报名表中之12位球员兼任。
(六)合法之抗议由各单位领队或教练签章後,於该场比赛结束後三十分钟内以书面文件连同保证金新台币五千元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如大会认定抗议成立,退还保证金并审理抗议。大会宣判後,如尚有球队有异议,可於判决宣布後三十分钟内依相同手续再提出申诉。
(七)未参加领队会议之队伍,如有队员重复报名两队之情形,以第一次上场比赛之队伍为准。敬请各参赛队伍於报名前妥善协调出赛人员。
(八)比赛期间如遇足堪停止上课之台风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依大会另行公告之时间及地点进行比赛。参赛队伍若交通受困无法及时出席,敬请主动以电话告知大会。
(九)参赛队伍可先至各场地比赛,再派员至延平国小大会服务台办理报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及纪念品。
(十)本比赛不提供选手村,仅於网站上公布参考旅社资讯,敬请各队自行安排住宿。
(十一)有关竞赛规程请上网查询,各队赛程表请自行上网查询,不另行通知。
请参阅【奇摩家族 「南投县竹山镇排球推广协会」
http://tw.club.yahoo.com/clubs/NSVA/ 之「档案库」】。
或点阅【奇摩部落格 「这是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vVEQ2XqZQxCZMMbRbg5DlsDJ】
(十二)因保险公司承保运动竞赛意愿低,本比赛主办单位不另行投保。请参赛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与比赛,并自行负责。
(十三)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酌予修正并随时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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