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联赛
一.宗旨: 为响应全民运动,提昇全校师生排球运动风气,
促进系际情感联谊,以球会友,从事正当休闲活动,
提供排球选项同学筹办比赛之经验。
二.指导单位: 学务处课外活动指导组
三.主办单位: 中兴大学排球研究社。
四.比赛日期: 97/9/17~98/1/8 每周的礼拜三 晚上5点
五.比赛地点: 国立中兴大学室外排球场
六.参加资格: 本校各系、所学生以系为单位的"男排"报名参加
七.报名办法:
(一)日期: 自即日起至9/12止
(二)人数: 每队最多可登录12人,下场比赛为6人
(三)报名费: 一队1000元(含保证金400),只收5队(排球社保留1队名额)
(排球社队以未参加全联比赛之社员为其球员)
(四)报名手续: 自兴大排球研究社网站下载报名单并填妥後寄至
排球社社长 郑百宏 [email protected]
并於领队会议时缴交报名费每队1000元
(排球社网址 http://www.wretch.cc/blog/NCHUVBCLUB )
(五)报名抽签: 报名截止後於9/13公布报名成功名单。
(六)更改: 报名後除了大一新生以外不接受更改名单,
更改必须在10/12以前完成,请谨慎更改。
若要补报大一新生,报名时先保留名额,再补报名单,
无大一可补不接受补充它人。
但原名单内若有大一,可更改名单将其与他人更换
八.竞赛方法:
(一)采取6队循环赛制。(注: 每队至少碰上两次,全赛程至少10场)
(二)比赛采每球得分、三局二胜制,每局先得25分者赢得该局,
若24比24时,则应领先2分方赢得该局。
第三局先得15分者赢得该局,若14比14时,则应领先2分方赢得该局。
前两局最多比至30分,第三局得8分时换场,最多比至20分。
(三)循环赛积分法: 以队伍胜率优劣排定名次
(四)比赛规则: 采中华民国排球协会最新公布之排球规则
(五)比赛用球: 明星牌彩色橡胶球
九.比赛抽签:
领队会议时间为97年9月14日(星期日)下午六时,
每队队长务必出席并於确定参赛资格後缴清报名费,
未到者视同放弃参与未尽事宜讨论之权利,未缴交报名费者视同弃权。
十.竞赛规定:
(一)各队应於赛前十五分钟到场,
逾比赛开始十分钟仍未到齐足以出赛人数者,以弃权论。
(二)参加比赛队员必须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三)各队伍当天请穿着同色系且有号码(可用贴的)上衣。
(四)未经报名者以及当天未登录者不得出场比赛,经查属实以弃权论
(五)运动员均应遵守规则,服从裁判,否则裁判有停止比赛之权
(六)凡比赛发生非规则或本规程中无明文规定之问题,
则由竞赛组开会决议定之,其判决即为终决
十一.雨备:
(一)赛前30分钟前开始下雨 并没有停的趋势:取消比赛
赛前20分钟前有下雨:比赛队伍先集合
(二)若没有停的趋势:取消比赛
比赛时间前停时:整理场地後正常比赛
(三)比赛期间下雨时:比赛单位认为比赛可行时:继续比赛
比赛单位认为雨可能会停时:暂停比赛
(四)比赛单位认为雨不会停时:
某方分数若超过15分:保留比赛
若双方未超过15分:取消比赛,择期再行比赛
(五)保留比赛的以原分数 发球者继续进行比赛
取消比赛的重新开始比赛
(六)重新比赛日期:
若周三下雨不得比赛,则隔日比,若隔日又下雨,
由主办单位,再向比赛队伍确认时间
十二.一般规定:
为赛程顺利进行,场地安排得由大会随时视情况调度,各队不得异议
十三.奖励:
录取前两名,颁发奖牌。
十四.申诉:
(一)有关竞赛上所发生之问题(含运动员资格问题)、
该队队长应於各场比赛开始前提出,
或在该场比赛後一小时内,以书面向大会提出
(二)申诉以大会竞赛组、裁判组联席会议之判决为终决
十五.附则:
(一)球队如有不合规定之球员出赛时,一经发现或经检举属实者,
即取消该队比赛之权利
(二)被取消资格或中途弃权退出比赛之球队,
其已赛之成绩不予计算,亦不列入名次
(三)比赛期间如遇有球员互殴或侮辱裁判等事情发生时按规定停止该球员
全部出赛并拒绝再度参加本年度所有排球社之比赛,
并报请有关单位议处
(四)凡经审查资格不符,则取消该单位所获得之成绩(名次),
并缴回所颁之奖牌
(五)队长於比赛结束後和裁判确认比赛分数以及胜利队伍,
签下计分表後不得进行更正。
十六. 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主办单位修正会议通过後实施,不得有异议
========================================================================
→ qqqqww :97/9/18~98/1/8 更正为 97/9/17~98/1/8 每周三 09/11 00:18
※ 编辑: qqqqww 来自: 123.204.25.5 (09/11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