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husg15 (兴大学生会)
看板NCHU-SG
标题学生会公告
时间Sat Mar 6 14:13:49 2010
发文日期:民国99年03月06日
发文字号:兴学生会字第0990105号
速别: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主旨:
新立 《国立中兴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处务章程》,会长依法公告
说明:
依本会学生代表大会来函(兴学代秘字第0980000063号),本会会长依法公告之,敬
请全体会员查照周知。
特此公告
国立中兴大学学生会
国立中兴大学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秘书处处务章程
中华民国99年3月3日第15届学生代表大会第3会期第1次常会通过
第 1 条 本章程依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订定之。
第 2 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本会)秘书处处理本会行政事务,除法令有特别规定外
,依本章程处理。
第 3 条 秘书长承本会议长之命统筹处理秘书处事务,并指挥监督本会之秘书。
副秘书长襄助秘书长处理本处事务。
第 4 条 本会秘书处设议事组、推广组、文资组、总务组、新闻组及人事组。
各组组员不得为行政中心之人员。
第 5 条 前条各组设组长一人,秘书若干人。由秘书长提名,经议长同意後聘任之。
第 6 条 议事组掌理事项如下:
一、会议提案之整理印发、议事日程之编拟印发、议事录稿之撰拟及会议记录之制作等事
项。
二、会议资料之印发、议场事务之管理及大会旁听证之制发及会务文件之撰拟等事项。
三、大会及各委员会之准备事宜。
四、立法资料蒐集、管理及汇编事项。
第 7 条 如遇以下事项,得设推广委员会管理之。
一、议事规则教学相关研习营之办理。
二、学生代表培训相关研习营之办理。
第 8 条 文资组掌理事项如下:
一、文书收发、分配、撰拟及印刷事项。
二、历届档案管理事项。
三、报刊订阅、图书购置及管理等事项。
四、督察证之登记、督察费之发放、督察记录之整理等事项。
第 9 条 总务组掌理事项如下:
一、公务财产之购入、管理、清点及报销。
二、款项出纳及现金保管。
三、本会预算之筹划编制、预算内经费依法流用之处理。
四、各会议场地之布置事项。
五、本会各项证件及本会全体人员名片印制事项。
六、学生代表参加各项研习报名费补助之登记与发放。
第 10 条 新闻组掌理事项如下:
一、本会对外公报、刊物、法规汇编等出版事项。
二、本会新闻资料之蒐集整理与保管事项。
第 11 条 (删除)。
第 12 条 本办法经本会会议通过,由学生会长依法公告并呈请学务处核定及仲裁评议委
员会存查;除另有规定外,自公布日施行,修正时亦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205.18
※ 编辑: nchusg15 来自: 114.46.205.18 (03/0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