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mayday (5315201314)
看板NCHU-PA
标题[情报] 借用器材注意事项v1.1
时间Mon Nov 5 19:25:48 2012
【器材室重要公告务必详阅】
请请各社团/系学会/单位遵守以下借用声光器材之注意事项,以免权益损失:
1.一楼声光器材出借/归还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10 – 13:00。
每日出借
上限三场(12:15、12:30、12:45各可接受一个单位申请)
以投器材单成功且留言时间前三场者为优先,超过者不予受理,
会在留言本告知是否投单成功,请各单位密切注意回覆,以免权益损失。
2.请各单位自行与持证人联络,讨论活动需求器材并填写器材单後投入信箱并於留言本
中留言。 基於个资法保护,留言本上请写
姓氏与电话,勿写出全名。
例如:活动负责人 中文三 吴同学 0987654321
持证人 食生二 王同学 0912345678
※器材单请写出完整姓名、系级、电话,方便主席联络。
3.投器材单最早受理时间为出器材日
前21天,最晚为
前7天
早投一律不受理,器材单直接销毁,并於留言本中告知早投未通过,请重新投单留言。
晚投一律砍器材不另行通知。
例如: OO社欲於
12/20◎日出器材,申请时间最早为
11/29☆,最晚为
12/13★。
(可参考附图)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1/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1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4.出器材时请活动单位携带
活动单备审核,并携带
身分证、健保卡或驾照择一抵押,
否则不予出器材。还器材的时间於借出器材时与主席协调。
5.借还器材请准时到场并备齐人手,且持证人必须在场。
还器材必须於全部器材都到齐後才开始归还,
若因迟到而影响其他单位出器材或超过中午时段,以禁出器材处置。
6.出还器材时,请勿将器材堆置於楼梯间,并请闲置人员在楼梯门外等待。
7.器材单内容若有缺漏(
含活动负责人姓名电话、场布图与电流计算)
一律砍器材不另行告知,且请勿投入自存联。
8.同一持证人同一期间内
严禁出两场(或以上),且器材需有持证人在场方得以使用。
9.灯具、线材务必於中午出器材时检测完毕,确认无损方可带走,若无反映则视为器材
良好,恕不得更换。
10.还器材时检测若发现有遗失、损坏,需在
两周内赔偿、修缮或支付维修费用。
11.遇天气不稳,请自备
大型塑胶袋,若下雨立即帮器材遮雨,以保护器材为原则。
户外场地应随时准备,以备不时之需。
12.三用电表仅供现场测线使用须马上归还,电工胶等耗材类恕不外借,请各单位自备。
13.由於持证人为义务协助支援各单位架控场,期间长达数小时,请各单位体谅持证人辛
劳,
提供持证人餐点。
14.声光器材之出借、架场、撤场需较多人手协助方可完成,请各单位备齐人手,协助持
证人相关作业,以利活动顺利进行。
本公告已张贴於器材室外布告栏,即日生效。
2012年11月5日 声光工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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