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wendy (大坑爹)
看板NCHU-Mount
标题[废文] 分手後
时间Thu May 10 17:24:53 2018
"分手後还能不能做朋友"
刚刚突然有个灵感可以解释最近的状况,只是有趣跟垃圾话成分偏多,所以就用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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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种种原因,M跟R分手了。
M 是分手後不做朋友的类型,R 则刚好相反。
於是,分手後R还是经常出现在M家,跟M家人有说有笑。
M很生气,"我们不是分手了吗?你一直来我家干嘛!"
R不解,"我只是跟你分手,还是能做朋友啊。而且我跟你家人也是朋友,为何不行来?"
经过一番激烈沟通,M跟R协议不得进入M家。
隔不久,R出现在曾和M共同经营的小店里,想喝口水坐一会儿,结果被店员请出去了。因
为R已不是共同经营人。
R的朋友很生气,这间店的赞助商跟房东是R的上司,R想坐一会儿还不准?就去找M理论。
R说,"没关系,我不在意啦。虽然我们不适合,还是希望M好好的,小店也能持续经营。"
然而,M小店的退休店员还是出来仗义执言,"契约上写的负责人是M,当然有权力赶人!"
没想到,却收到R的回信,发现小店跟房东的契约上是R的名字……而且R的痕迹还留存在M
家。
退休店员一时无言,双方在搞啥啊???
未完待续~~~
p.s.不太会排版,明明电脑版看起来还算正常,手机版就完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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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20.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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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eewendy (140.120.29.74), 05/10/2018 17:27:29
※ 编辑: leewendy (140.120.29.74), 05/10/2018 17:29:15
※ 编辑: leewendy (140.120.29.74), 05/10/2018 17:31:28
1F:推 secoful: 这是八点档吗wwwww05/11 08:01
呃我不太确定tree大这段话是想对谁说的,主词看得我好乱@@ 不过都在底下留这麽大串
我还是回一下~
(至今没人回覆岩场方针到底变了没QQ 我太久没去,但还是用我的印象,请包涵~)
2F:推 tree1992: 分手後还会故意走到别人的地盘喝水,还意图拿人家杯子 05/11 22:59
故意->没想那麽多。因为那是路人也能喝的水
3F:→ tree1992: 使用店家饮水机来使用,使用店家的桌椅被赶之後还有朋05/11 22:59
4F:→ tree1992: 友c出来仗义言词,其实这种逻辑跟想法我是很难懂;分手 05/11 22:59
被赶是R,仗义是朋友C,他们是两个人,所以做的事不能归在一个逻辑
5F:→ tree1992: 就是乾乾净净,一方没搞好後续手续不代表你的出现很正常05/11 22:59
6F:→ tree1992: 吧05/11 22:59
乾乾净净,所以只剩路人身份,喝水很正常?
7F:→ tree1992: 况且不是和平分手,然後还觉得因为跟人家父母很熟可以无05/11 23:01
8F:→ tree1992: 所顾忌出现在朋友家,这种思维跟交友方式你能做出来我05/11 23:01
9F:→ tree1992: 还真不想当朋友05/11 23:01
R先跟父母熟的,因为跟M决裂就连父母的朋友都当不成,这样的朋友才是不当也罢吧QQ
不过通常三方都会尴尬而尽量回避,同意"无所顾忌"这点不好
10F:→ tree1992: 没搞好手续的是漫不经心是没经验没顾虑到固然白目欠骂05/11 23:12
这边做不好就骂这麽短QQ
11F:→ tree1992: 根本就不该如此;但是如果已经不负责又吃定人家没搞好05/11 23:12
12F:→ tree1992: 手续觉得那我的出现跟占别人便宜是理所当然,然後被赶05/11 23:12
R没有吃定啊,只是退休店员(您)出来质疑的点是契约人有最大权力,所以R才回契约人
是他? 没看过信不知道呢,搞错可以说,我只是说书人^^
13F:→ tree1992: 之後又想牵扯外校人士出现牵扯器材共用牵扯学生就该有权05/11 23:12
14F:→ tree1992: 利那我真的不知道该怎麽跟你继续讨论下去,毕竟你们就是05/11 23:12
被赶是R,扯外校跟器材是C,那个学生权利难道是隔壁棚的我吗?不过那是三个人喔~不
能因为立场跟您不一样就把反方都捆在一起喔~
举例来说,国民党不会把民进党、时力、柯P当作同捆包,虽然他们都是敌人^^
15F:→ tree1992: 属於那种分手後还可以理所当然出现在别人家的朋友,我只05/11 23:12
"你们"这词用在这句的主词实在不妥,只有R理所当然,C据我所知有所顾忌,至於我没有
分手^^
16F:→ tree1992: 能还是那句,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会找时间回去跟现在的05/11 23:12
17F:→ tree1992: 技术长现在的学弟妹好好聊聊,我尊重你的出现但我绝对05/11 23:12
犯错只是聊聊QQ 可以用同等级的力气骂吗? 分手可不是一方的事呢
18F:→ tree1992: 不会认同你的想法05/11 23:12
虽然我认真回覆了,不过对於非本篇的意见还是希望在本体讨论啦~
然後这边我尽量用中立的角度来说故事了,不知道我哪边写不好,可以感觉出我的立场?
如果有,希望能多多指教,这篇只是记录,我也想中立。
最後,
故事嘛~但人生又何尝不是故事唉~
※ 编辑: leewendy (210.203.116.65), 05/12/2018 03:08:38
19F:推 TSENG940373: 只有我看不懂冠仪想表达什麽吗? 05/12 15:41
20F:→ whilemy: 我也看不懂>"< 05/12 16:01
21F:→ chris81503: 置板凳~ 05/12 16:15
22F:推 xkiller1900: 路人都懂了... 05/16 07:14